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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不命名(第1页)

“呸!什么东西……”王风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混合着血丝的唾液,眼睛盯着远去的几个人,他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保证那几个人听不见,要不免不了又是一顿狠揍。

王风是个高二的学生,他住的那个城市本来就很偏僻,经济非常落后,用大城市居民的话说就是“一群城乡结合部的村民。”王风的大部分同学的愿望就是去外地读大学,借此摆脱这个介于都市和乡村之间尴尬的小城市。

可以说,这个城市一半的年轻人都跑了出去,而剩下来,则转变成了流氓阶层。这些人上面结交官员,下面欺压百姓,属于社会的灰色阶层。每个阶层的内部都还有不同层次区别的,像这些欺负王风的,就属于灰色阶层中非常低级的流氓地痞,因为没什么固定的收入,所以他们最近开始来中学门口收保护费。

王风其实不想当出头鸟的,他的保命哲学告诉他,在这里当出头鸟,一定会有枪来打他。不过实在是因为家里没什么钱,他攒的钱,已经全部都上缴给他们了。最近几天他因为交不出钱,已经被那群人打了好几顿。

报警?你先准备好被警察勒索的钱吧!王风现在想逃课出去躲躲风头,说不定过几天,那些人就走了。虽然知道这是自欺欺人,但是他也只能这样想了,要不生活岂不是太灰暗了吗?

甩甩疼得麻木的双臂,王风慢慢的向社区背后的小山坡走去,他不想被妈妈看到自己这么凄惨的样子,只好等她晚上去上班了,他再偷偷跑回家。

“哎!这是什么东西?”刚走到山脚下,王风踢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因为天有些暗了,他没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不过他现在时间很多,所以毫不犹豫的蹲下来仔细研究。

“额,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夜明珠?”看着手中这个直径约2寸、周身碧绿的珠子,他不禁yy起来。要是个夜明珠,那可以卖多少钱啊?至少可以搬离这个城市了吧。王风试了很多方法,就是没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看起来和地摊上卖的便宜货没什么区别。甚至回到家里,他还关上灯来观察。

“丫的,哪有晚上不发光的夜明珠,我真是有病。睡觉了,明天还要考试的。”他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去鉴定他没钱,摔了又舍不得,只能丢在枕头边。说不定这个珠子会托梦告诉他彩票的号码。

这也是他想钱想疯了,随便捡个东西都以为是什么绝世珍宝。不过,谁又说得好呢?很多神奇的东西,就是如今的科学都解释不清楚。

“哇哇哇!迟到了。”强烈的阳光大大咧咧的刺在他脸上,不用看表都知道已经很晚了。很奇怪妈妈为什么没有叫醒自己,翻身起来,伸手去拿衣服,却发现周围的环境有点不对劲。

废话,哪有身边都是树叶和杂草的房间?他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身边的样子,可惜刚刚睡醒,眼前的模糊还没褪去,眼睛甚至还不大适应太阳照射下来的强烈光线。使劲揉了几下,他才慢慢看清楚,自己身处一座森林里。

“难道是最新的恶搞节目,把我丢到野外,观察我的反应?不过至少要给我穿件衣服啊!”王风睡觉习惯只穿个小裤衩,现在被凉风吹着,他有些哆哆嗦嗦的抖起来。“穷人也是有人权的,你们不能虐待我这个未成年人!”

“喂!有没有人啊!”周围也没有摄像机,叫喊了十几分钟也没人答应,他甚至怀疑是被人丢到荒岛上了。“难道他们打算拍真人版的鲁宾逊漂流记?”

他只能小心翼翼的开始探索这里,与其坐在这等死,他更愿意去碰碰语气。因为没有穿鞋,他生怕被尖锐物体扎到,光是流血都可以让他陷入危险中。王风一向低调小心惯了,所以每一个可能的细节他都会考虑后果,虽然有些啰嗦,但这确实是保命哲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避开了树林密集的地方,他朝着较为开阔的、看起来像是出路的方向走着。走了一个多小时,他就再也走不动了。本来他的体力就不行,很少锻炼的人当然难以长时间步行,加上从醒来就没吃过东西,他觉得头脑有些昏昏涨涨的,再不休息就很可能会晕倒过去。

“再没人来,我就要饿死了。”王风本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要不也不会被几个小流氓欺负得那么惨,让他在荒野里求生,实在是太难为他了。比如说抓个兔子,他还被兔子的爪子抓伤。幸好没有流血,只是抓破角质层,要不然就需要去打针了。

“人总不能被尿憋死,我就不信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撒哈拉大森林(关于伐木工的笑话),只要出去了,讨饭都可以活下来,以后再想办法回家吧!希望这个样子不会被警察当作变态当场击毙。”他自娱自乐的说起来,只希望精神上的愉悦能刺激一下他有些麻木的**。

王风捡起一根外表光滑的树枝,大约成年人的手臂粗细。在地面的石头上打磨了一下,就这么搀扶着继续走。他必须节约每一分力气,至少在找到食物和水源的之前,王风不希望自己连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虽然走兽基本上看不到,但是地上的蚂蚁昆虫倒不少,真的到了绝境,他也会抓些来吃,不过那种情况只可能存在于他饿了两三天后。因为没参加过夏令营之类的组织,所以他完全不清楚哪些东西可以吃,就算看到汁液肥厚的树叶,他也只能咽咽口水,命令自己转移视线。

突然一丝带有腥气的风吹过来,若有若无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腥气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浓重。王风感觉到莫大的威胁,但是又想不起这代表着什么。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小心翼翼躲藏起来,但是剧烈跳动的心跳告诉他,未知的东西还在靠近。

犹豫了几秒钟,他抖抖因为紧张而略显僵硬的肌肉,开始吃力的爬树。王风为了不让母亲担心,从来都是乖乖听话,像是爬树这类活动,他是非常陌生的。不过直觉告诉他,巨大的危险正在靠近,要想保住自己的小命,还是老老实实的往树上躲。他在向漫天神佛祈祷,来的可千万别是豹子。

就在刚刚,王风已经意识到,过来的肯定是食肉的猛兽,应该不出狮虎豹这几种。根据小说和电视里的形容,带有腥风的,都是处于食物链顶端捕猎者,绝对不是他能够抗衡的。也可是说,人类面对这类捕猎者,也没什么反抗的余地,至少在没有重武器的情况下,几乎无法抗衡。

找了个粗壮的树枝坐下,确保树枝不会因为撞击而折断,王风小心的借助树叶遮掩自己,希望能避开未知生物的搜捕。等了大约一分钟,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头老虎,身长约有两米,黄褐色的毛皮有黑色横纹,尾长而无簇毛,有黑圈。下体大部分是白色,无鬣。它铜铃般大小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王风藏身的地方,显然是早就发现他了。它的爪子露出一小截,走过的地面都留下几道浅浅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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