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到的?
像一滴浓稠的墨,滴入清水时轻轻散开,侵入每一寸神经。
迟寒也是第一次当面听方恒配音,震惊得五官乱飞。她知道有些人天生就是老天爷赏饭,但——方恒这种声音质感,得是让老天爷操碎了心,喂了一桌满汉全席吧。
她不禁拍手,“……真是一把好攻音啊,搭什么样的受都绰绰有余。”
雨素在笑,“这可不是方恒最舒服的声线,他只是故意凹出了攻的质感。”
她满意地喝起奶茶——方恒啊,还是稳。不管什么题材的作品,只要拉他入伙,成绩就稳了一大半。
会议室里有一个人没有抬头,冷静地接了台词,“是好久没见了,忙什么呢。”
雨素点了点头,也不错,比上回见面时又进步了。
方恒转而看了两眼牧阳。
没见过的新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声音条件不错,细节少了点。但他琢磨出了雨素找到牧阳的原因:这个新人和剧本人物的调性基本如出一辙。
换言之,他只要演他自己,这个人物就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这样也好,导演导戏的时候省心些。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对着词。
“前段时间休息,在滑雪场住了大半个月,每天山上滑雪、山下吃饭,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牧阳浅笑了一声,继续接,“你不是最讨厌冬天吗,还去滑雪?”
下一句是方恒的,但他没往下走,他停住了。
他转向牧阳,“台本上写的是语气提示是嘲讽,但你给出来的情绪是正向的。”
雨素立刻去看台本。
“对。”牧阳点头,“我就是在关心他。”
方恒点头微笑,“对,就是关心他,这点没错。”
《暮色》是一出离婚之后再破镜重圆的故事,开篇攻受两个人已经感情破裂,攻甚至在到处寻觅新欢,所以两人的对话里充满了交锋和拉扯。
“好久不见”
“是啊,你太忙了。”
“是,忙着跟新欢一块玩呢。”
——已经三句了,下一句得从这个无意义的交锋里出来,否则人物就显得很扁平。
“我的意思是说,我本质上还是喜欢你的,所以你说你去滑雪,我第一反应肯定是你讨厌冬天,你怕冷,这种关心是无意识暴露出来的。”牧阳紧接着说,“但是下一句,我回过神,心想你是跟新欢一块去的,语气连嘲讽都不能有了。嘲讽就显得在乎了,要更冷漠一点。”
这么细节的变化不是拿到本子立刻就能想到的,他提前琢磨过本子。
这点让方恒很意外,也促使着他思考起来,“你这句话是在接我上一句,上句和下句之间的衔接得有逻辑。所以我上句话就得说得轻描淡写一点,从咄咄逼人的状态出来一点,更像情侣对话,让你无意识地觉得我们还在相爱。后一句也不是冷漠,而是不得不冷漠起来,其实还是装的。”
两人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