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
背着竹筐正准备出门的白清殊刚刚拉动门栓,屋里他的堂哥儿白清衣便听到了动静,嘟囔着抱怨道:“清殊,起这么早作甚?大娘昨日才叮嘱过你晚些时间出门,最好和村里人一起进山。”
以前白清衣是不会这么直白地指责,但眼看着年纪小的清殊都说好了正经的婆家,而自己却被爷爷荒唐地指腹为婚给了村里的没落户,他就心里呕得慌——他明明只比白清殊大一天!
这不,一抓到清殊的错处,他就迫不及待地指责,言语间还满是“为你好”的意味。
“清衣哥,我就是先去门外打些猪草,待会儿再进山。”
白清殊无辜地看着隔房的哥哥,心里很是不耐烦,不轻不重地意有所指:“清衣哥,听说阿虎哥最近跟着村里人进山打猎,伤得不轻,伯母差点哭瞎了眼。”
“……爷爷说天无绝人之路,还好没成残废。”
你的未婚夫都伤成那样了,还有心思管我的闲事?先操心操心你自己吧!
白清衣哪里听不出话里的意思,犯困的脑子也被气得清醒了不少,坐起身瞪眼大声道:“好哇,你还教训起我来了?!我可是你哥!”
“哼,你这样脾性的哥儿,哪家会喜欢?说不定回门日就被人家给退回来了!”
哥哥嫉妒的酸话显然没影响到白清殊,他不屑地关上房门,将不堪入耳的声音甩在脑后。
不过昨天娘亲才叮嘱过自己晚些进山,也不好一天都不听。
白清殊在院子外打着猪草,准备打好半筐后再进山去找药材。
其实,找药材攒钱只是个借口,娘亲提前给了他不少见不得光的压箱钱,卖药正好能让银钱过个明路。何况,找到的药材也对自己有大用……
少年看了一眼自己指间那点红痣,那是他最深的秘密:在他半年前某天被哥哥推得摔倒在地头破血流的时候,一颗沾了他血的红色石子突然化为了一点荧光钻入指间变成红痣,还帮他的伤口止血结痂,好悬保住了命。
他冥冥中明白,只要将药材放到那颗痣上,药材就会消失,而泛着药香的透明汁液会从红痣中涌出,顺着指尖滴落——他试过,仅仅一滴,就救活了地上几乎被斩成两半的菜蛇!仅仅一滴,就令自己内里的伤势痊愈,肌肤莹白得像城里的哥儿!
可惜找能被红痣吸收的药材很难,十几日才能寻到一颗半株,这么久,他也不过才攒了十二滴,还好“神水”能随他心意存取。
这种安身立命的本事,白清殊不准备告诉任何人,以后只想借着学过医的名义去给人治疗:只要在药汁里加入“神水”,他甚至能和阎王抢人!
日头渐升,阳光驱散了清晨的寒意,村子里的犬吠鸡鸣不绝于耳。
白清殊直起了腰,掂量了一下重量:“总算打完了半筐猪草。”
还好,这猪草有股草木的清香,牛羊都爱吃,而且不重。
有早起的村人已经往农田赶去,还有零星几个进山的,白清殊便也跟着进了山,打了声招呼后,他很快找了条小路岔开。
自从得到“神痣”后,他第一次这么晚进山寻药,枝繁叶茂的树林里露珠流失大半,周身隐隐有些凉意,不像之前那样衣角湿透。
树影婆娑,一道身影静静地站在半山腰的一处山石旁,看着不远处那位面容出奇秀丽,浑然不似普通村人的哥儿一无所知地逐渐靠近他提前布置好的陷阱。
山间似乎有些燥热。
化名为林佑安的劫匪解开了一颗领口的扣子,刚刚看到美貌哥儿产生的燥热顿时减了不少,微末的恻隐之心也消失殆尽。
“不愧是媒人嘴里临溪村最美的哥儿,竟对我有这么大的影响,以前去过的普通县城里可没这么标志的哥儿!”
“难怪能早早和村里周大户家的三郎订婚后,还颇受其他同年人的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