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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蒙古同学(第1页)

少年时代悄悄溜走,青年时期已经来临。就男生来讲,首先是变声,嗓音开始变得厚重低沉起来,我正在变成一个青年。但那时我主要是装的,故意压低声音,尽量用胸腔带动说话,显示自己是一个男人。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不用装,胡须开始发芽,不用剃须刀的话,几天脸上就毛胡胡的,象只猴子。喉结已经出现,母亲也不再叫我“二妹”。母亲生了我哥以后,一心想生一个女孩,所以小时候我都被她叫“二妹”。当然是在家里,在外面我会害羞。当然,就算她有时仍然叫我“二妹”,我也会答应。只要她高兴,叫什么都一样。后来我结婚生子,也是儿子,主要是母亲带。于是她把对我的爱基本都转移到孙子身上。那时我也不能生二胎,所以没法给她老人家再生一个孙女。再后来我又结婚生孩子,这次是一个小公主。可惜母亲那时已经不在,没能亲眼看见她的宝贝孙女。但我内心是极高兴的,儿女双全事小,实现了母亲的愿望事大。我是一个孝子,这绝对不是吹牛,我母亲希望我做的事,我一定会做到。包括当作家。

事实上,没有我母亲,我早就学坏了。或者这样说,我基本已经学坏了,因为我母亲,我必须悬崖勒马。事情是这样的,在我的青年时代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恋爱,对我打击很大,非常大。大到我甚至想要自杀。后来虽然没有自杀,但也一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随之而来的当然就是自我拯救,我自我拯救的方法很多,读书也是其中之一。但书里也有不少为情自焚的情节,有时候反而加重了我的切腹意愿。于是就在自我堕落中寻求自我拯救。换句话说,我希望用别的伤痛来掩盖失恋的悲伤。说真的,青年的心理变化之复杂,真的很恐怖。在这种心理基础上,我自然干了很多无聊而可恶的事。比如酗酒、赌博、打架之类,总之,除了违法犯罪,其它的坏事我基本都干过。我也不是要写忏悔录,而是我的青年时代确实经历了这些坏事。但也有好的方面,我内心的天使也经常战胜我内心的魔鬼,于是酒醒之后,我又拿起了书本。这次是课本,不是世界名著。我又报考了一个管理类的本科。那时的我感觉只有在学校里,我才能真正实现自我救赎。事实上,这一把我又赌赢了。以我的学习成绩,只要不考数学,我自然又成功入学。实际上我在报考的时候就专门注意不考数学这件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这些,基本都不考数学,最多也只是参考一下,不当真的。我又不是要当会计出纳,我学习是为了当领导,或者叫决策者。所以我大专、本科、研究生,全部学的是管理。从我的职业生涯来看,公平的说,我是一个不错的管理者。性格虽然火爆,但落实力很强。甚至是超强。学校是一个相对单纯的地方,老师和同学的综合素质普遍很高,在高雅的象牙塔里,我可以边学习边休息边思考边成长,这对我的自我拯救计划起到了关键作用。环境不仅对少年很重要,对青年也很重要。事实上,当我从本科毕业以后,我已经成功地从失恋的心态中走了出来,变成了一个更强大的男人。虽然在年龄上来看,仍然是一个青年。

本科的时候,我有一位同学是内蒙古的,我们关系极好。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对蒙古人的历史有很深的了解,当然是从书上,蒙古骑兵的厉害,我在历史书上已经有充分的认识。你想,一个小小的草原民族,居然硬是用铁马弯刀和强弓,武力征服了亚欧两大洲,建立了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大的帝国,我肯定记忆深刻。而且我们都统称为蒙古人种,自然也算同源共祖。书上归书上,我真正认识的蒙古人,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到现在为止。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没有穿民族服装,穿着西装。一套纯色西装,个子不高,但非常强壮,把宽大的西装顶得满满当当。手腕和我相比,一个顶两,这是我和他握手时发现的。我说过,我是习武之人,我与人握手时,经常会下意识地用点力,试试对方的手劲。但与他握手的时候,我放弃了。那是一只温暖而强大的手,把我的小手整个包了饺子,显然与我不在一个级别,我没必要自讨没趣。我在书上看到他们有那达摩比赛,就是一种摔跤比赛,于是问他此事。他说他以前得过冠军。我的妈,幸好我没有装逼,如果我握手时显示自己的强劲握力的话,这个脸就丢大了。我的蒙古同学相当豪气,我们刚认识,他就约我晚上喝酒,他请客。事实上我们在校期间,绝大多数都是他请客。原因嘛,一是他为人豪爽,二是他很有钱。我们喝酒的时候,他说他家有上千只绵羊,上百匹马,还有几十头骆驼。我心算了一下,光是羊,他就已经是百万富翁。这是新千年来临之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显然,他确实很有钱。当然,我也不是吃不起饭喝不起酒,那时几十元钱就可以让人吃喝到吐。但我每次抢着去付账时,人家早就付过了。他说他爱喝酒,经常喝醉了忘记付账,所以一进店就给钱,习惯了。我见过豪爽的人,没见过比他更豪爽的人。那时我年轻,酒量自然不错,半斤就是漱漱口,一斤以后才有感觉,真要喝醉,至少也得一斤半往上走。这是指窖酒,如果是包谷酒的话,两斤也能干下去。但与我的蒙古朋友比下来,我还差得远。他喝酒真的是只知道饱、不知道醉。老板家泡的药酒,我俩曾经一次性全部喝完。那可是五斤装的白酒。当然,主力是他,我一斤半以后就开始不太梗直。没办法,我实在是喝不下去了,太胀肚子。喝完酒出门晒月亮抽烟,他告诉我,他先给了老板二百元,说好了,酒随便喝!只要不吐在店里!我们确实没有吐在店里,但吐在了外面。你想,两个人,喝了五斤白酒,吃了一只鸡十个卤鸡蛋两碗蛋炒饭两只卤猪脚一大盘卤牛肉,不够吃,又加几个炒菜一盘花生米。简直惨无人道。我的蒙古同学能吃肉,不是吹的。当然,我也不差。这些都是后来小店老板娘说的。

后来,就毕业了。我们也说好了,他要去找我玩,一起去大凉山喝咂酒吃坨坨肉;我也要去内蒙找他耍,他教我骑马摔跤、吃烤全羊和肚包肉。然而成人的世界不自由,我们终究没有再见。毕业联欢会上,他穿上了蒙古服装,我穿上了彝族服装,两个相隔遥远的少数民族青年坐在一起,泪眼相看。我俩一起唱了一首蒙古风格的歌曲,中有长调,他教我的;又一起跳了一段彝族风格的舞蹈,配乐正是《彝族舞蹈》,赢得满堂喝彩。画风一转,我们一起在草原上跳起了有名的蒙古舞,象两只雄鹰一样振翅高飞在高原的天际。当然,这是做梦。我一直想去内蒙古走走看看,是因为他。

多年以后,一些冬泳的弟兄说我很象蒙古人,甚至直接给我取了一个外号:“蒙古人“。原因主要是我在冰天雪地中一跃入水,极为强悍。这让我想起我的蒙古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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