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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向阳哥(第1页)

“丢掉茂揭壳,重新和向阳哥结合。“这是四哥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当时觉得很好笑,现在却记不清内容了。只大概记得这句话,因为里面有三个我印象深刻的字:向阳哥。我们儿时看过一个电影,看过很多遍,名字我忘了,内容是抗日题材,正面主人公名叫李向阳。正好与向阳哥同名。如果我是龟头小队长,现在就得鬼头缩脑地悄咪咪地问一句汉奸:″李向阳还在城里没有?!”

和向阳哥差不多,四哥和我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而且历史更为悠久,关系更为复杂。但今天的时间属于向阳哥,不能喧宾夺主。所以先回到向阳哥。首先我必须承认,向阳哥是个人物。我们很小时候在一起玩,我就有此感觉。那时此男孩相当顽劣、极其难管,身强力壮、能说会道,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喜欢课本。当然,这是我们差生的共性,不能栽赃给他一人。在我等眼里,老老实实坐在课堂上听讲,是傻子才肯干的事。课本知识既简单又枯燥,无聊。我们是聪明人,夏天自然要逃学去河里洗澡!冬天当然要旷课去打雪仗!春天一定要迟到,因为春花烂熳迷人眼!秋天必须要早退,晚了就欣赏不够“无边落叶萧萧下,不尽长江滾滚来!”一年四季,这些好事向阳哥是十次打脱九次在。我比较小也比较老实,但七、八次也是在的。要我说,简直就应该撤消室内课堂,改为在森林里、小河桥边、代家堡顶顶上去上课。最好是爬到高高的背水山上去讲学,风景秀丽,空气新鲜,广大学生肯定兴趣浓厚、精力集中,个个都是“三好生“。这个想法我也给母亲说过,母亲是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她听了我说后,充分肯定了我的天才想法,说:″渊儿,你将来可以写小说。“然后亲了我一口,笑得合不拢嘴。母命难违,这也是我现在写小说的动因之一。我小时候确实有不少奇思妙想,可能是我在不对的年龄看了太多不该看的书。也可能是这小孩天赋异禀。不骗你,有些想法在今天看来也仍然非常前卫。甚至超前得离谱。母亲没有说我是个疯子,已经很客气了。师恩难忘,顺便有件事也提一下,向阳哥的母亲也是我们的地理老师,我在另一本书里说自己从纽约跳进太平洋,显然太夸张,这得飞越整个美洲。这就是地理课逃学的严重后果之一。我在写前一本书时曾经夸下海口,说要一战成名,勇夺诺贝尔文学奖。以这种地理知识水平来看,估计诺贝尔本人也要从坟墓里跳出来反对我获奖。

我说向阳哥是个人物,主要是因为他后来成了“天上人间”的老板。当然,读者不要误会,此“天上人间“不是bj那个“天上人间“,而是我们小城镇里的“小天上人间“。说它小,其实也不算小,规模大概也有近千平方米吧。不是我在此吹牛,近千平方米的夜总会,还分楼上楼下两层,楼下是大厅,楼上是包房,总面积近两千平方米,就算是当时的省城也不多见。里面装饰豪华,金壁辉煌,各种洋酒齐备,其它国产杂牌酒水更是数不胜数,我估计每天晚上都要消耗掉几十上百箱啤酒,又有各色小吃、水果拚盘,花样百出。年轻人大都好玩,有这种好地方,可想而知人流量之大。高峰期,里面可以说是人如潮涌,又有一个大舞池,里面总是充满大量衣着光鲜的红男绿女,摩肩接踵,借酒浇愁,群魔乱舞,热闹得不得了。我亲自到那里玩过多次,完全没必要说假话。那时此小城镇号称“小香港”,我觉得与向阳哥有一定关系。当然,这个著名称号并非来自“天上人间“,而是比喻此地经济相对发达,有钱人多,好玩的地方多,风气也比较开放,所以叫小香港。但娱乐业发达本来就是经济发达的一个重要表现和重要指标,所以绝对不能埋没了向阳哥的贡献!“天上人间“在当时肯定可以进入全省夜总会前十,在我们那个小城镇,百分之百排名第一。此夜总会甚至有自己的歌舞团,里面美女如云,每晚上都在台上歌舞升平,又时常请一些小有名气的艺人登台献艺,甚至有脱口秀。你说,牛不牛?!我当然是经常坐在c位,一是捧场,二是与老板关系好,自然要占些起手。但都是真金白银地埋单,从来不会赊账或要求打折或签字刷脸之类。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门儿清。我坐在舞台前的时候,经常有一种坐在纽约夜总会的错觉,可想而知其水平已经达到较高程度。当然,我那时还没去过纽约的夜总会,现在也没有。但我在各种媒介上了解一些纽约夜总会又或者其它大城市夜总会的情况,所以会有这种错觉。而且那时我早已读过《教父》和《美国往事》原著,大概也看过不少此类电影,自然知道夜总会是什么样。显然,bj的“天上人间“我也没有去过,消费太高,非我辈敢问津。事实上,我上次去bj是三十多年前,那时候,bj也还没有“天上人间“。与向阳哥比起来,我儿时搞的小生意简直不值一提。我估计他那几年数钱真是数到手软,而且绝对不是一块两块的小钞。天上人间红火了好几年,在我的印象里。后来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很有点其兴也突焉,其亡也突焉的意思。

我们年轻时,向阳哥家住在学校的房子,就在我家房子保坎下面。保坎上种了一棵樱桃树,歪脖树,树枝快要伸到他家门口了,上面结满了红樱桃。那棵樱桃虽然不太甜,但果实特别多,又红又鲜,非常好看。算是我和向阳哥共享多年的美丽风景。因为樱桃开满白花或结满红果的时候,我俩有时一上一下地共同观赏。两个男人,也算一景。有趣。后来他买了大房子,搬家了。不久树也枯死了。多年后,我们又当了一年邻居,我老婆因摔伤行动不便,我特意为她租房养伤。旁边不远就是向阳哥家。于是两个五十岁的小老头又在一起吃了碗干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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