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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且抄诗两首(第1页)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这是基本是宴会流程,就算之后还会有酒或者菜可以上,一般谈论正事都会在这之后进行。

都说国人喜欢在餐桌上谈论事情,其实餐桌之上才能看清楚一个人的本质。

先吃荤腥还是先吃素食,还是先饮酒;细嚼慢咽还是狼吞虎咽,又或者食不知味;自顾自的胡吃海塞,还是照顾旁人然后才享用等。好在东汉是分餐制,不是围坐在圆桌上,所以给上位者斟酒什么的就不必了,不过劝酒和敬酒还是可以的。

郭嘉爱酒,饭菜几乎没吃,吃也只是浅尝即止;戏忠更为放肆,单纯喝酒却不吃菜。

郭图则少饮酒,什么才都吃却也是适可而止;荀谌则是每个动作似乎都非常优雅,显然学习过专门的餐桌礼仪,只是他叔父的宴席都要那么严格吗?

荀俭时不时向大家敬酒,以主人的身份来活跃气氛,其实大多都是在歌舞之后才进行。他很少吃菜或者吃饭,或许对他来说主持好这场宴会才是应该做的,吃饭才是其次。

中等世家大多都懂规矩,懂得适可而止,基本上不会把狼狈的样子露出来;反而是小世家就不同了,朱成就见识到几个小世家虽然很打算克制,却还是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也是,虽然调味料和烹饪方法不足,但荀俭拿出来的,都是比较高级的存在,很多食材甚至是小世家弄不到的。不过小世家们的这个反应,朱成大概也能理解。

就算要对他发难也轮不到他们,在这场宴会之中他们大多都是打酱油的存在,什么人做得好,他们跟着喝彩便是,说穿了就是来活跃气氛的。

这不,甚至有人直接狼吞虎咽起来,吃得非常没有形象,直接搞得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当然笑出来就有点失礼了,微微一笑即可,难得郭图他们居然微微动容。

嗯?说起来,那个狼吞虎咽的家伙,不正是县令的公子哥陈遥么?!

歌姬舞姬,甚至是乐师都已经退去,也不能说全部退去,还有个弹瑟的乐师。她就在那里弹着比较平和的乐曲,而周围的世家子弟都无视她的存在,看来在这种氛围下说事情,已经是一种惯例。

香炉里面焚烧着香料,具体是什么香料朱成没有研究所以不知道,不过闻起来很香甜,没有那种呛人的感觉。至于那种闻了就心情舒畅的感觉却没有,或许他境界不够。

“听闻贤侄在京城曾有一作名曰《入都》,想来在场的各位尚未知晓,且让老朽诵念一番!”荀俭为主人,开场自然由他来,却不想他却拿出了朱成的诗念了出来。

这年头主要还是五律诗为主,七言相对少一些,不过也在兴起。不过《入都》里面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却是扑面而来,对于年轻人来说倒也有不低的共鸣。

原本不少人还以为朱成是武将世家,却不想朱成居然还有文采。只是对于这首诗是不是他写的,大家还是心有疑虑,毕竟流传出来的只有这一首,谁不能保证不是被人代劳。

于是郭图直接发话:“朱公子初入京城,能写下《入都》此等诗歌倒是文采出众。之后更是飞黄腾达,三月之内已经是大汉校尉,却不知道朱公子有何感慨否,可否赋诗一首?”

没有说应景作诗,那是居高临下才能逼迫别人做的事情,但这番话却包含了这个意思。

“有点感慨,只怕上不得台面。”朱成笑了笑,虽然平时读诗较少,不过好歹曾经努力背过几首诗歌,刚好有一首应景。问题是,不能你说念我就要念,这样很丢面子。

“朱公子不妨念出来听听,也好让荀大人校验一番?”郭图却以为朱成其实没有墨水,自然是要趁胜追击的。

“公则,有点过了!贤侄但可随意,今晚大家尽兴即可!”荀俭当即发话,不过语气来说似乎并非在职责郭图,似乎隐隐之间还有些赞许。

也是,都是颍川人,自然是抱团看笑话的。都说江南世家都是暴发户,缺乏的就是这种数百年累积下来的底蕴。荀俭并不怀疑《入都》是朱成所做,但应景作诗可不容易。和其他人不同,他更想看看朱成到底还有多少潜质。

“如此侄儿就献丑了!”朱成拱了拱手,慢慢拍打着前面的矮几吟咏起来:“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一时间,整个宴会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起来。所有人看怪物一样看着朱成,别的不说,就那么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便道出了战争的残酷。而前一句‘平均莫话封侯事’又和他拿首《入都》紧扣,描绘出一个少年郎意气风发从军,然后在战场上终于看到了战场的残酷这个现实。

“朱公子,这首诗可有名讳?”郭嘉突然问了句。

“且叫《甲子岁》吧……”朱成仰天长叹,缓缓说道。这首诗原本叫做《乙亥岁》,是晚唐诗人曹松的诗歌,不过用来形容甲子年的黄巾之乱,倒也贴切。

“然也,今年太平教逆贼犯上作乱,使得生灵涂炭,‘沧江共血争流’的景象也不稀奇。”郭嘉点了点头,对这首诗是毫无做作的欣赏。

“只是按照朱公子所言,难道我们就不要对付逆贼了不成?”辛评笑了笑问道。

“兄台何出此言?”朱成先是一愣,然后问道。

“朱公子这首诗明显是劝说世人应该减少战争,可如今逆贼犯上作乱,难道我们还不作为?”辛评淡淡一笑,显然他就是曲解了里面的意思,但曲解和断章取义本来就是文人擅长的手段。

“朱某这首诗,只是希望从政也好,从军也罢,不管何时何地,不要忘记本心。所谓富贵荣华,不过是建立在万民尸骨上的宝座罢了。”朱成叹了口气回道。

“至于对于逆贼,甚至那些胡虏,朱某只一首诗送上!”朱成大笑,继续吟咏起来:“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这是现代人‘仇圣’写下的《男儿行》,字里行间都是杀杀杀,什么仁义道德全部抛弃,道尽了物竞天择的本质。只是改了里面一些句子,使得它能贴合这个时代不至于突兀。

当然,这首诗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直白了些。不过朱成加入了杀气来吟咏,反而使得这首诗的气势暴涨,念完之后再抬头一看,在场的宾客居然都已是呆若木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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