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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第1页)

多亏她不是多拧巴的人,难受一小会儿也就忘了。拔都儿部的人不理她,但也没少了她们的吃用。秋日的草原昼夜温差大,早晚寒凉,明窈夜里才觉得冷,第二天出门就看见堆在门口的被褥。解决了冷暖,吃饭却还是问题。明窈也是后面才知道,那晚的烤羊肉也不是日日都能有的。只是恰逢首领归来,族人们为了庆祝,才烤了一头羔羊,首领不在的日子,就是清水煮肉,以及味道格外奇怪的干酪。部族里养的羊最多,羊肉就成了主要食粮。滚烫的热水里放几块羊肉,连盐巴都不撒,味道可想而知。还有备受草原人推崇的干酪,酸酸咸咸的,以及那股子格外重的奶腥。“这干酪是用什么做的?”念桃:“是用羊奶,前两天刚挤出来的鲜羊奶呢。”明窈:“……呕!”每天送来的膳食,明窈也就掰半块杂米饼,在热水里泡软,将将不饿肚子。就这样过了七八天,在莫拉阿嬷的帮助下,她能听懂大部分的日常用语了,听说都不成问题,读写暂时用不到,也就没涉及。连莫拉阿嬷都夸她:“公主好生聪敏。”明窈对自己的本事一清二楚,心虚地笑笑,却没有否认。来到拔都儿部第十天,狄霄带着族人回来了。明窈正在莫拉阿嬷那,忽然听见帐外传来欢呼声,她愣了愣,好奇地往外看。“出去看看吧。”莫拉阿嬷说道。明窈被看破了心思也不窘迫,回首问:“阿嬷要出去看看吗,我扶您。”“我就不去了,当是首领回来了,外面人多,你小心些。”外面那样充斥着喜悦的呼声,只有在首领带回来许多猎物时才会出现,这些年里,莫拉阿嬷经历过很多次。但不得不说,不管经历多少次,每每此时,人们总是喜悦的,经历再多也不会厌烦。听闻此言,明窈更是好奇了,她静默片刻,终于还是走出去。念桃始终陪在她身边,她怕人们冲撞了公主,带着明窈在人群之外挪动。外面的人再多,也多不过百数,走到尽头,自然就能看见狄霄他们了。以狄霄为首的二十多个成年男人,每人都收获颇丰,他们带去的草筐里塞满了野兔鼹鼠,还有几只灰扑扑的野鸭子。除了这些小动物,更引人注目的,当属被七八个人抬回来的羚羊。羚羊角盘旋硕大,以明窈的见识,这种鹿角拿去冠京城里,少说五百两银子。后面有怀了孕的牦牛,精神萎靡的黄羊,狄霄手里还抓了一只被捆住翅膀的白雕。就连狄宇都带回来一窝兔子,公母都有,他眼角被划了一条血痕,但精神还好。留在部落的族人将猎物接过,簇拥着归来的勇士们回家。狄霄帐中只他一个,走来走去的,竟只剩下他一个无人认领,回来时有多热闹,现在就有多落寞。明窈在远处定定地看着,正迟疑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狄霄突然转头,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撞在一起。几日未见,狄霄下巴上已经起了胡茬,头发也乱糟糟的,不知多少天没打理,至于衣裳更别提,临走时的短打上衣已经彻底没了袖子,裤脚上全是泥巴和草渣。不等明窈做出选择,狄霄先收回目光,反手拎着狄宇的后颈,也不知说了什么,兄弟俩一起离开了。傍晚时分,围栏外堆放起柴木,莫拉阿嬷派人来喊明窈,说夜里有篝火会,部落里的人都会去,请她们也过去玩玩。明窈询问了大家的意见,只有几个老嬷嬷不愿参加,其余人皆会前往。随着夜幕降临,篝火点燃,现宰的小羊被架上烤架,男人们带回来的兔子野鸭也烫干净毛扔进铁锅。未婚的姑娘小子们穿上漂亮的衣服,伴着鼓点翩翩起舞。草原不似中原那么多规矩,漂亮的姑娘们尽情露着自己纤细的腰肢,有人在双耳别了小花,一甩头,小花正好落到狄霄头上,引起哄堂大笑。篝火之下,映得每个人忽明忽暗。明窈抱膝坐在莫拉阿嬷旁边,下巴磕在膝上,看着篝火后的人影,忽然明白了这种最原始也最淳朴的快乐。有人搬来酒坛和海口大碗,颇为豪放地分酒畅饮。明窈注意到,坐在她对面的狄霄滴酒未沾,哪怕有人与他对饮,他也是以奶代酒,乳白色的鲜羊奶挂在唇角,被他随手抹在手背上。“拔都儿部的规矩,未满二十二者,不论男女,皆不可饮酒。”莫拉阿嬷随口解释了一句。不等明窈绕过弯来,莫拉阿嬷又问:“如今首领也回来了,公主打算何时完婚?”这些天过去,明窈差点忘了和亲一事,蓦地被人提出来,好是愣了一会。

旁边人听到莫拉阿嬷说的话,惊掉了手里的囊,再旁边的人问他怎么了,那人也不说话,仿佛会传染一样,没过多久,一大圈人全安静了。明窈:“……”莫拉阿嬷对现状浑不在意,见明窈没有主意,索性隔空喊话,换成草原话去问狄霄:“首领打算何时完婚?”她的声音带着哑意,老人说话难免含糊,不过就这么几个字,想说清楚还是很容易的。作者有话说:溜了溜了,继续去搞下一章(发出鸽子精的声音草原与大越开战三年,对拔都儿部的影响却不大。他们部族小,小有小的好处,就算征兵迎敌,也走不了几个壮劳力,还有首领带着护着,除了思念,甚至少有担忧。而事实上,除了近三年的分离,从拔都儿部去的九个人都毫发无损地回来了,带着十几车的粮草金银,还有什么他们听不大明白的勇士称号。随着重逢的喜悦散去,族人们听说了大越的狼子野心,听说了他们的卑鄙无耻,哪怕从没有正面对上过,也不妨碍这些族人对大越心生厌烦。谁要是说起来,少不得骂一句:“咯叽!”讨厌的东西!直到某天,不知谁说了一句:“大越除了送降书赔金银外,还送出一位和亲公主,首领答应了……要与其成婚。”“……”明窈她们的穿着打扮与草原上大有不同,人们多有猜测,心里也隐隐有了定论。如今被莫拉阿嬷说出来,大家也不知是复杂多一点,还是沉重多一点。沉默四处蔓延,中心的篝火发出柴木燃烧的辟里啪啦声,火星四溅,直到烘烤着的小羊出现焦糊的味道,才见狄霄起身。他一人就能将烤架取下,从腰间拿出长匕,下就将两条最鲜美的羊腿切割下来,分给旁边怀有身孕的女人一条,想了想,将另一条送到明窈跟前。所有人膝前都放有敞口的瓷罐,狄霄并没有询问,而是直接把羊腿丢进明窈的瓷罐里。做完这些,他把剩余的羊肉丢给族人去解决,然后才说:“阿嬷问的是,是该着手准备了。”明窈倏地瞪圆了眼睛。族人们低声议论着,看看首领,再看看远处那个身形纤细、面容明艳的少女,怎么看怎么不搭。当然,在他们眼里,当是明窈配不上狄霄。首领身强体壮本事大,又是一族之长,备受尊敬,理应娶草原上最靓丽的姑娘,不说陪他策马,至少不能瞧着柔柔弱弱,连首领屋里的事都照顾不好吧?不管怎么看,大越公主都不像是会洗衣做饭生娃的。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有人心里起了嘀咕。不等有人提出质疑,莫拉阿嬷笑眯眯地说了声好,随及去问明窈:“公主是什么看法呢?”明窈:“……”别说她没有看法,就算有——望着狄霄在夜色下晦暗不明的面孔,她吞了吞口水:“没有,都听首领的。”两个当事人都同意,剩下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好先把意见吞回肚子里。而就这么片刻的迟疑,也让大婚一事再无转圜余地。许多人并不晓得和亲公主的好与坏,虽然不愿首领与中原女人在一起,但狄霄做事,从来都不是他们可以置喙的。狄霄年岁不大,自上任可汗可敦双双意外亡故后,他便担起全族的兴衰,当初谁也不相信一个十三四的少年能主事,然而这么多年下来了,提起拔都儿部,众人程,又不敢去问狄霄,只能去找莫拉阿嬷拿主意。整个部落,莫拉阿嬷是年纪最大的老人了,没有人知道她多少岁,又是从哪里来。部落里原本就有年长者赐福的说法,何况还有人说莫拉阿嬷乃天女,负草原之神的祝福而来。知晓了大家的疑虑后,莫拉阿嬷果然给出了解决办法。没有娶亲刁帽,那就直接办婚礼,将婚礼办得隆隆重重、高高兴兴的,若公主家乡有什么必不可少的礼数,也可以添上。几人商议了四五天,将婚礼章程定下,随后去找明窈确认。明窈尚没有说什么,那几个教引嬷嬷先百般不满:“什么叫只有婚礼,你们这是对公主的慢待知不知道!”“而且凭什么要以你们的习俗迎娶,公主既是大越人,就该遵从大越的礼节,你们到底有没有把公主放在心上。”还好,几个嬷嬷不会草原话,操持婚礼的几位也不懂大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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