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对这个人好,从此之后,我也有资格拥有幸福。
关于幸福这个事情。
那还是初中的时候,虽然家里的条件很不错,不过我们上学的地方依旧是正常的学校,穿着宽大臃肿的校服,每天都和白痴一样在各个地方厮混。
早熟就是有一点不好,你无法在同龄人之中找到可以和自己一起玩闹的人。
而且,就算一开始能够说得上话,最后也会因为没有办法交流而离开,倒不是说被排挤,只能说是没有话题吧,渐渐的大家都知道我的身份,言语之间也是对大小姐的避而言之。
稍稍用好一点的东西,都会被议论很久,班主任看我的眼神也很奇怪,学校有些仇富的老师看我的眼神也很奇怪。
各个方面都很奇怪,可是那个时候与我而言,学校是个好地方,我不要在家里听到那些冷嘲热讽,更不用看着爷爷那张冷酷的脸,也不用看到常熙向我求救般的委屈的脸。
这些我都不用去看,不用去想。
我活在自己的孤岛里面,虽然孤单,却也是心安的。
我说过,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或者说没有那个资格让人爱我。是我自己封闭起来,我不去爱别人,别人又怎么会爱我。
爱是相互的,真的是相互的。
我记得班上的班长是个胖胖的姑娘,名字好像是文娟。
她也是早熟的那种,常常看一些旁人不会看的外国小说,体育课的时候,她找一片安静的树荫,就这么捧着书静静的看,操场上满是欢笑和嬉闹还有绿树摇曳都与她没有关系。
可能也要谢谢她,我才不会觉得自己一个人是一件不对的事情。
作为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时候我是班级里面唯一一个有手机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能够戴着耳机度过体育课休息时间的人。
我和文娟不一样,我喜欢找那种一个人都没有的地方,譬如建筑物的背后,或者是楼梯上。戴上耳机之后,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我和文娟说过两次话,一次是在体育课上,还有一次是在换座位的时候。
体育课上,我去小卖部买水,她就坐在小卖铺旁的树荫下。
我侧头嘴唇都开始发白,尽管是树荫之下,毕竟也是夏天,而且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直觉告诉我,她开始低血糖了。
给她买了一瓶水,还有一块巧克力。
她道谢然后接下了。
我就走了,第二天她把钱给了我,我们的关系就到此为止。
班级里面的声音很杂,可我依旧听到了,那种不怀好意的揣测和议论:&ldo;果然怪人会和怪人说话。&rdo;
第二年文娟的班长位置被撤掉了,我和她成了前后坐。
依旧没有任何交集,只有一次我们两个留下做值日。
我把这边打扫好了,发现她正惊讶看着我,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我无奈笑道:&ldo;你干嘛这么看我?&rdo;
她桌子上的书:&ldo;我以为你们这样的大小姐都是什么都不会的。&rdo;
&ldo;那是老黄历了,你要改改这个想法。&rdo;说罢,我提着东西往外走:&ldo;我这边弄完了,你记得弄好你自己的东西。&rdo;
她却叫住我:&ldo;你为什么不和班上的孩子们一起玩?你明明很普通。不是大小姐的样子。&rdo;
那时候的我想了想回答她:&ldo;我不觉得以后我会和她们有什么联系,还是各自舒服就好了。&rdo;
&ldo;我也是这么想的。&rdo;她这么说。
如今想来,当年的我们真的都是很非主流啊,都是很自以为是啊,以为自己多读了几本书就了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