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苏心怡,带给林翰之太多的冲击。他开始庆幸,幸亏父母当初坚持为他们履行了婚约,不然,这么好的苏心怡,这么有魅力的苏心怡,应该有很多人惦记吧?怪不得,地主林大富要在苏心怡与田地中间二选一!那个林大富,五短身材,肥胖如猪!年近五十,已经纳了六房小妾,竟然还对心怡贼心不死。不行,我一定要好好考功名,总有一天,我要让娘和心怡过上好日子,离开这穷乡僻壤的林家村!十八岁的林翰之心思究竟转了几转,苏心怡不可而知。她现在满腹都是欣喜。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啊,出师大捷!她捧着衣服下摆,一颗一颗小心地摘着蓝莓。边摘边塞到林翰之口中几颗。当酸甜的味道充斥满林翰之的口腔中时,这个多愁善感的男子,竟激动得留下眼泪来。这是许久不曾品尝过的甜蜜。二人摘了满满的两兜蓝莓,又采了几把菠菜,才缓缓走下山来。在回去的路上,苏心怡再三叮嘱林翰之,千万不敢告诉村里其他人今天的事儿,否则蓝莓和菠菜肯定会在瞬间被采完。她还要指着这些食物发家致富呢。有了食物,连脚步也轻快起来。快走到村口时,隔壁的王大爷正好赶牛回来,看到小两口如胶似漆地走来,打趣道:翰之啊,媳妇儿好起来啦?林翰之害羞的毛病又来了,他低下头,长长的眼睫毛在眼眶上留下些许阴影,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大爷,您回来啊。”苏心怡看着自己这个害羞的小相公,不由好笑起来。好像二人角色安错了,自己才是那个要应酬的男人。苏心怡悄悄掩了掩衣兜儿里的食物,错过身来。回到家中,林母早已烧好饭。一锅稀得能照见人影的苞米汤,一碟去年腌制的咸萝卜,几个黑黢黢的窝窝头,就是全部的午餐。在现代吃惯了饕餮美味的苏心怡哪里能适应这个节奏啊。她暗地里撇了撇嘴,又怕林母心里难受,端起碗强咽到肚子里。“娘,您尝尝这个,我在山上找到的,可好吃了。”吃完饭,苏心怡趁着婆母收拾碗筷的功夫,拿出一把蓝莓给林母。“呀,真好吃,这叫个啥?”林母咀嚼着口中的果子,问道。“你看,这是蓝色的,我们就叫它蓝莓吧!”苏心怡带着几分心虚回答。对不起啊,现代的大神们,这个蓝莓到底是谁发现的我们也不知道,我借用了啊。苏心怡穿来的这个朝代,似乎并没有记载在历史上。地域的话,根据前世的生活经验,应该接近秦岭一带。秦岭好啊,秦岭无闲草,处处都是宝。苏心怡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大病初愈,林母与林翰之坚决制止苏心怡下地。于是,躺在硬床板上的苏心怡想起了发家致富的路数。菠菜的话,最好是做菠菜面,翡翠色的面条,应该能吸引不少人。也可以仿照紫薇格格,来一份红嘴绿鹦哥?意境绝对够美。蓝莓做什么呢?干吃有点暴殄天物,能不能做甜点啊,蛋糕之类的?盘算着盘算着,苏心怡睡了过去。林翰之今天破天荒下了地,说是要替母亲收割小麦。两亩薄田的收成不算好,但是卖掉了也能抵得了地主林大富的五十文铜钱。苏心怡醒来后,已经是下午四五点的光景。踅摸着要准备晚饭了,她起身来到院子里,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这个接下来或许一辈子都会生活的地方。院子不大,用树枝简单围起了围墙,大门是一道栅栏,大门两侧是林母开辟的蔬菜自留地,稀稀拉拉种了几棵葱和蒜。房子总共有两间,她早上醒来看到的,是厨房、餐厅兼林母的卧室,右侧是她和林翰之的卧室。房间是泥土坯搭建的,屋顶盖着厚厚一层茅草。看来生存是初试身手糟糕!竟然忘了做臊子。苏心怡忽然想起来。本打算做油泼面,可是这个朝代,似乎还没有辣椒。要知道,油泼面的精髓就在辣椒面儿上。热油烧开,再晾至八九成热,舀起一勺,均匀泼在辣椒面儿上,伴随着嗞啦嗞啦的声音,辣椒的香气刹那间被激发。这面,真的是给个神仙也不换啊。可惜,不但没有辣椒,家里存放油的罐子也即将见底。苏心怡在厨房犄角旮旯处发现了几个蔫掉的萝卜。就它吧,苏心怡无奈地摇摇头。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还真是的。萝卜洗净切丁,挖上一点大油,撒了一把粗盐,又从院子角落的菜地拔了一棵葱,凑合炒了一下,放在旁边备用。“心怡,我们回来啦!”说话间,林翰之已经来到厨房边。尽管白皙的脸庞已经被太阳晒得通红,汗水将衣服浸泡着,留下一道一道的痕迹。但是林翰之却一点也不觉得累,他伸出双手,像小孩子讨要糖果吃一般,向苏心怡撒娇。“这孩子,没怎么下过地,却干得比谁都带劲儿。”林母边说边解下头上的草帽。“娘,你跟翰之去洗洗手吧,坐下来,我马上下面条。”苏心怡叮嘱已经累得直不起来腰的林母。苏心怡将面条下到烧开的锅里,溅了两次水后,捞出来过凉水,又舀了一勺萝卜臊子在上面,端出来给林母二人。被凉水冰过的菠菜面翠绿诱人,萝卜粒粒分明铺在面条之上,夹起面条入口,劲道爽滑,又有几丝菠菜的清香与甜糯。对林母来说,这是一辈子都不曾吃过的美味。她虽然心疼苏心怡一顿饭就用掉了家里存粮的大半,但是看儿子吃的开心,又想到麦子收下来,除了还给地主林大富的五十文,大约也能存一些吧。于是就又放下心来。“娘,城里的大酒楼会不会愿意卖咱们这种面条啊?”见二人吃的香甜,苏心怡突然想起来,能不能把菠菜面的技术卖到酒楼,或者这样也能缓解一下当下的危机。“娘也很少去城里。倒是听说有个叫云栖楼的,是咱们镇子上最厉害的,南来北往的有钱人路过咱镇子,应该都是在那里吃饭。”林母仔细回忆了自己不多的进城经历,说道。三人吃过饭,见天色还亮,就借了邻居王大爷家的推车,去麦田拉麦子。都说六月的天孩儿脸,不赶紧把麦子收回家,万一下雨,麦粒就会发芽,影响卖相。这个年代的麦子产量并不高,思及前世曾浏览过的新闻,“某某地麦子亩产千斤以上,某某地水稻又获丰收”,苏心怡看着堆在麦场的麦子不免有点失望。还指想着有多余的麦子可以磨成面粉,支持自己走上穿越后的美食大亨之路呢。聊胜于无吧。苏心怡将萦绕在心头的失落挥散,投入到热火朝天的打麦子环节。木制的打麦工具被高高举起,又重重落在麦秆上,伴随着噗噗的声音,一粒粒金黄的小麦滚了出来。林母找来笤帚,将散落到边缘的小麦扫成堆。三个人忙了大半夜,才勉强打了一半的收成。不是因为量太大,而是做为老弱病残,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打好的麦子被装到口袋里,三人合力拖回了家。毕竟麦场就在门外几百米处,也不费什么力气。林母又抱了一些麦秸秆回家,用来引火做饭。要知道,新鲜的麦秸秆可是烧火一把好手呢。“翰之,心怡,你俩回家睡。娘在这里凑合一晚,还有一半麦子,别被人偷了。”林母从家里拿了一床薄被子,准备睡在麦场看麦子。麦子顺利收回家了,眼看着就能将林地主的债还上。谁知道这黑心财主会不会搞破坏?三人决定全部留在麦场,有个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