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怔地瞧着他,有些糊涂——虽然静养也的确是我现在需要的,但是什么叫和他呆在一起呢?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不能一个人静养么?
“里包恩……”我不明白他的意思,“我一个人就可以了,如果你放心不下,可以帮我请个女佣来——这很简单,并不费事。我想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照顾好自己?”他冷笑了一声,“就凭你现在高烧不止的模样,怎么照顾自己?况且,你之前好好的还能把自己弄成这副凄惨的样子,这完全让我看不出来你有能顺顺利利养好病的能力——让你一个人,我怕等我回来看到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这不是我把你救回来的初衷。”
我气恼地看着他,什么叫一具尸体?我总不可能让自己落入那种境地,难道我连基本的生活能力都没有么?即使现在是在生病,但这也不需要他再花时间亲自照料了,请一位女佣,足可以应付现在的场面了。
“如果你担心,可以帮我请个女佣回来。”我在“女佣”两个字上加了重音,希望他能听进去我的建议。
他看了我一眼,把毛巾放进盆里,我脸上的泪已经被他擦得干净。他端起放了糖浆的药水:“如果你坚持的话,先把这个喝了——如果你不能好好喝药,我不相信女佣能管着你让你健康起来。虽然你现在这个样子孱弱到了极点,但是我还是相信你能轻易制服一位可怜的女佣的。”
他打量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像是不相信我能好好喝药——虽然我的确不喜欢喝药,但我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过去的我已经过去了,现在的我怎么可能因为怕喝药就不顾自己的身体呢?!
我拿过杯子,停了几秒,气鼓鼓地一口喝掉里面红褐色的液体——真是奇怪的味道,又甜又苦,我皱起眉,把杯子还了回去。
“行了,”我说,“你看,我完全是可以自己好好吃药的,里包恩。你不用再管我了,彭格列那边不是一大堆事等着你做么?很感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想你应该去忙正事了。”
他不搭我的话,看着杯子笑着说:“的确是不怕喝药,我为我之前的猜测道歉——我还以为你怕喝药,这样的揣测在面对事实的时候真是让我汗颜。Viper,希望你以后也能好好喝药,那样才能好得更快些。”
我瞪着他:“你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么?”
“嗯哼,”他耸耸肩,“好吧——你刚才问了什么?”
他明明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我压着火气:“我的意思是你不用花费时间照顾我了——我想你应该去忙些你自己的事,我这边完全可以交给女佣。”
他点点头:“你说的对。我的确应该去忙些正经事了,但是这其中一大部分是落在你身上的——身为要去拉蒙地探查的情报人员,你现在躺在这里,这让我的工作相当不好展开呢。”
简直信口雌黄。拉蒙地?难道他们会不知道拉蒙地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么?还要我去探查——如果我的身体还可以的话,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去查,这样的工作就和没有差不多。彭格列根本不在乎我查出来了什么,即使有什么,还需要我和风去查么?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任务罢了——居然还这么煞有其事地摆出来当理由!
我冷笑出声:“不用把我说得多重要,先生。拉蒙地你们还不清楚么?有我和没有是一样的,我和风只是被你们随便打发的兵卒而已——说实在的,要不是史黛妮想要从我这里拿到那份资料,我真的能被彭格列八世那么郑重地请到城堡的议事厅里面么?那么多大人物,”我夸张地说,“那么多大人物,他们都盯着我看,亲眼目睹了我和彭格列的第一次正式面见,虽然他们什么话也没说——那这也足以让任何人快慰自豪了!请问我的任务真的那么重要么?”
根本不给里包恩回答的机会,我继续说:“从皇后酒店被封我就十分怀疑了,等在可乐尼洛家里见到你,你亲口对我说:‘能有什么事呢?不过是黑吃黑罢了。’这难道不会让我怀疑么?”
“根本没什么探查的任务!你们都知道了!却把我当成猴子耍么?拉蒙地根本不是黑手党!——对么?”我长长吐出一口气,厌恶又讥讽地看着里包恩。
彭格列真是让人不愉快,我暗暗想着,看里包恩怎么回答吧。
我冷笑着看里包恩蹙眉沉思,觉得口干舌燥,转头看向身边的茶几,上面有杯子,是我之前喝药用的那个,还有里包恩带过来的热水壶。我为自己倒了一杯水,虽然这杯子里残留的药味让我非常不喜欢,但是也没办法了,我慢慢喝起杯子里的水,趁着里包恩思考的空当观察起屋子来。
我所在的这间房间看起来像是次卧,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也足够用了。按着这间房间的面积推算,我应该是在一栋中产阶级比较青睐的独立公寓里,虽然暂时不知道是在哪个城市,但是有这样的公寓的地方不会是太荒凉偏僻的地方,这里应该是在靠近市中心的位置。房间里的摆设温馨自然,不像是里包恩能布置出来的。
看来这里或许是他刚刚买下来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以前就布置好的据点,谁知道呢?
额头上的毛巾不知道因为我的动作落到哪里去了,在身边找了找,发现是落在枕头边上了,毛巾虽然被绞干了,但是里面的水分还是把床单润湿了一点。把毛巾拾起来扔在茶几上,我摸了摸额头,发现温度似乎是有点退了。
等把一杯水喝完,我掖了掖被子,打算养会儿神。
面前沉思的人终于回过神来了,他却说:“现在先不要睡,你睡得太久了,葡萄糖补充不了你的营养。你需要吃点饭,我待会儿会把饭菜端过来。”
听到吃饭,顿时饥饿感升起,我点点头,却发现他没有走。里包恩靠近床边。他抬起我的右手把固定的胶布小心地撕开,再利落地把针头抽出来。我发觉他还想拿着棉花按着针孔不由皱眉:“一个针孔而已,没必要用棉花。”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还是用棉花按着针孔,再把我的手递过来,示意我自己按着。我撇撇嘴,只好接过右手按住了棉花。看着他拿着吊瓶、一次性针头打算离开,我却不想就这么放他走:“你要和我好好说说拉蒙地么?”
他即使端着托盘身姿也好看得不行,他转头看我没说话,过了会儿才说:“等吃好饭。”
我盯着他离开了房间,才把右手缩回被子,疲倦地闭上了双眼。
那就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