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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1页(第1页)

她现在有爱她的丈夫,又有那么一个可爱的女儿,而他这个一而再再而三伤害她的人,也没权利让她回到他的身边。秦俊阳呆坐了几分钟,裤兜里的电话响了起来。“……俊阳,我看到你妻子了,她喜欢女人你知道吗?”电话那头,二哥洛鸢严肃的声音传了过来。秦俊阳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淡漠的可怕,“你们终于知道了啊。我和她是形婚,互相为了应付家里人。去年我爷爷去世,我们就已经协议离婚了。”电话那头的洛鸢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当年,秦老爷子或许怕秦俊阳对阮花颜旧情未了,就手段强硬地给他找了一个世家名媛做妻子。秦俊阳一开始非常排斥,可是在接触对方一段时间后,也妥协了。他们几个都以为他是彻底放下了阮花颜,却是没想到,实情竟然是这样。也不是他们蠢,而是秦俊阳和他的妻子在他们面前配合的太好了,那种若即若离,又有些认命的的态度,就是他们这种婚姻拥有的常态。千言万语,洛鸢都只化成了一声叹息。他顿了顿,“你和阮花颜大概都是痴情人。听大嫂说,阮花颜这么多年追求者无数,却也没有嫁人……”秦俊阳大脑‘嗡’的一声作响,“二哥,你说什么?花颜她没有嫁人,那我怎么看到她带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大概是我一个下属,郑诀的女儿。他们夫妻一忙了就把孩子扔给花姐照顾,花姐是孩子的干妈。”电话那头换了人,苏锦干练的声音直接让秦俊阳心头的一切顾忌全部崩塌。“喂喂?”洛鸢却是没有听到秦俊阳的回应。苏锦却是很淡定地示意他可以把通话结束了。因为什么?因为阮花颜是她创造机会,弄回国的啊!两个相亲相爱的人,互相折磨的戏码,她是不想再看了。洛鸢看着苏锦运筹帷幄的面孔,忽然觉得背后一凉。大哥!管管你家媳妇吧!怎么越来越厉害的瘆人了?只可惜,他那个妻奴大哥,正抱着女儿哄睡觉呢……阮花颜漫步在小区楼下,不紧不慢地往住处走。她不知道这次回国能待多久,房子住的也是苏锦安置给下属的公寓。她有些心不在焉,下午发生的事情在她心里依旧激起阵阵的涟漪,让她心绪难平。“花颜!”倏的一下,她被一个宽厚有力的怀抱紧紧地锁住,那味道让她沉沦,那声音让她窒息。“秦先生……”“叫我俊阳,让什么秦先生去见鬼吧!”秦俊阳问着熟悉的发香,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花颜!我爱你!一直都爱你!身体爱你!灵魂爱你!没有一处不爱你!”每一个爱字,都直接穿透了阮花颜的心房,狠狠地砸在她的心尖上。可是理智让她瞬间不再沉沦,“秦先生!请你放手!我阮花颜再怎么不堪,也不会给人做小三!”“没有小三!我的爱人从始至终都只有你!唯一的你!”秦俊阳死死地抱着她,这一次,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再放手了,“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解释给你听!可是你能不能再给我,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秦俊阳红了眼眶,放下所有骄傲,声声哀求。“我们不要再错过了,也不要再互相伤害了好不好?”怀里的身子软了下来,秦俊阳的泪水也砸在了她的肩膀上,“花颜,我终于有能力把你娶回家了,我也终于可以拥有你了……曾经发生的一切,我都很抱歉,我愿意用我一生向你赎罪,但是前提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了……”一瞬间,阮花颜熟悉的那个男人回来了。“可是,我依旧会让你受到非议……”“我不怕!”秦俊阳斩钉截铁,“没有你的秦俊阳,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有了你,他才能活过来!我曾经被亲情所累,而放弃了你。现在不会了。如果他们想要,这条命就拿去吧!”他不再懦弱,也不再犹豫。因为没有人懂他这几年是怎样过来的,思念和后悔是每日剧增的。他要崩溃,他要发狂。他曾经弱小,不能违抗命运。他现在强大,命运掌握在手。“花颜,我们和好吧。”秦俊阳握着阮花颜的手,目光里含着滔天的波浪,那是几年来积蓄的思念和爱意。阮花颜不自知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她看着他,眼里也只有他。“我爱你,我也一直都爱你!”他们紧紧相拥,离开了五年的两颗心,在此时此刻,终于都回到了对方的身边。你若不来,我便不老;你若深爱,生死相依。番外四洛鸢水凝(上)洛鸢人生是不是一切都已经规划好了呢?我认为是这样的。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知道,我未来是要做洛家未来当家人的。我每走的每一步,都是严格按照家族里对当家人规定前进的。我的父母从小也不会像其他家长那样,亲切地喊我的名字,一次也没有。他们只会神色淡漠审慎地唤我一声:“少主。”年少不知事的时候,其实我以为,我的父母天生就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提不起爱怜,性格冷淡,情绪内敛。可是,当我十岁之后,亲妹妹出生后,我父母表现出来的一切对她的亲昵与怜爱,才让我知道。我的父母不是不会对孩子亲近,而是,只是对我不亲近。说到这里,外界的人都可能不相信,我其实是有一个亲妹妹的。至于为什么外界一直都没有有关于我亲妹妹的消息,大概也只是因为,在妹妹满周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着她就出国了。没有要紧的事情,他们也没再回来过。至于我为什么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大概或许是小时候的自以为是吧。那时候,我觉得,只要我表现的没有任何杀伤力和危险性,只要我天天微笑,其他人都会接近我,喜欢我吧。当然了,我没成功,家族里的同龄人都不愿意靠近我。更多的人对我也不过是虚伪的诚惶诚恐。但是,我这个微笑的习惯还是保留下来了,因为我觉得这样笑着,就不会有人知道,我心里在哭了。当然,我也不是没朋友的。七岁那年我遭遇了一场绑架,在那场绑架中,还有许多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其中一个,最为让我注意,也就是他,让我知道,人生还有另外一番除了按部就班,还有热血涌动的模样。那个男孩应该是比我大一些,整个瘦瘦高高的,虽然敛着眉眼,但他还是感受到了他身上的安全感。我一直都很冷静,因为我从小的教育就告诉我,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或许是我的不吵不闹,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就暗自接近我,让我配合他。或许他天生就有一种领导者的气质,我没有拒绝,更何况,我也不想死。我看着他和我一样的身体,竟然很厉害地上去打昏了两个绑匪。我帮着他打掩护,就像是演电影一样,不一会儿的功夫,穿着便装的警察就和我们二人汇合了。接下来的一场混战中,他一直都带着我,看着一个又一个被他放倒的人,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血沸腾和崇拜感,就像是我平静如水的生活里,滴进了一滴热油,瞬间炸裂。后来安全之后,他伸出满是茧子的大手,揉乱了我向来一丝不苟的发,对我豪情一笑,“老弟,我看你不错,要不要交个朋友?”鬼使神差地我点点头,应下了。他告诉我,他叫谭斯年,在部队大院里长大,为了破获这个人体器官贩卖团伙,故意被捉来,为了里应外合捣破犯罪团伙。我问他,你就不怕吗?他一脸轻狂正义,也同样云淡风轻,“不怕,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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