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念旧,只是遗憾,直到那时他才意识到,其实他从来没有真正的toverher(放下她)。
如果要给这七年选择一首最般配他心情的歌,他会选择《lethergo》。
他没有何琳所高估的那样深情。他并没有爱她整整七年,只是在经过了这七年后,他才确信他爱她。
他说不出到底爱她的哪一点。他喜欢她棕色的眼睛,也喜欢她皱起的眉头,喜欢她的开朗,也喜欢她的忧郁,喜欢她内质的温柔,也喜欢她偶尔的坏脾气。他喜欢她的完美,更喜欢她的瑕疵,任何人都无法比较。
他不能再犹豫,也不想再错过。
“洁,回到我的生活里来。”
第33章
如果要给这七年选一首歌,乔予洁会选《jtgivearean》。
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对爱情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不想认识新的人,不敢轻易用心,害怕又是一场空欢喜。
最初,她会频繁地想他。
坐在纽约的地铁上,她会想起北京拥挤的二号线,他用一只手臂够住横杆,一只手臂环住她,让她保持平衡。
一个人去餐厅吃饭的时候,她会想起他第一次吃皮蛋时的崩溃,他的舌头不太灵活,一切需要吐骨头的食物他都吃得很困难。他不喜欢吃鱼,也不太能吃辣,他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这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他去吃了烤鱼,簋街热闹的小餐馆里,他吃得满脸通红。
给客人打啤酒的时候,她会想起他常把beerisylife挂在嘴边,他家里的冰箱总是堆满了啤酒,逛超市时,他指着货架上的啤酒告诉她,嘉士伯产自他的故乡。
看到有关王室新闻的时候,她会想起丹麦也有王室,他们在一起的那年正好是丹麦女王二度访华,头一天夜里,他和chris两人激动地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去参加见面活动。
……
他有很多的衬衫,牛仔的格纹的,深色的偏多。那时他刚开始学中文,为了方便记忆,她写了几张便签贴在他的衣柜里,“裤子”、“衬衫”、“袜子”……这个方法很管用,后来她又给家里的其他东西都贴上了中文便签。每当她说他们像是languapartners时,他就会用吻来回答,“我不需要一个中文老师,我需要的是一个女朋友。”
每晚入睡前,她都会想起那些同枕共眠过的日夜,过去有多炽热,现实就有多冰凉。
有成双成对的情侣经过面前,她会恍然若失,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朋友时,她还没有自我介绍,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而他大方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
不是friend,也不是datg,是girlfriend,而那时他们甚至还没有过亲吻之外的亲密接触。
在街头看到和他长得像的人,她会一直追随目光,仿佛潜意识中仍抱有幻想,他们会在人海再相遇,像最初那样。
他特别喜欢搂着她走在街上,有时候可能只是想偷懒,借力靠在她身上。她会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掐住一小块赘肉,取笑他胖。其实他一点儿也不胖,80kg的体重对于一个一米八七的男人来说十分合理。她只是热衷于鸡蛋里挑骨头,偶尔数落他不让他自满。
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你知道吗?北欧的冬天很冷,我需要一点脂肪来保暖,这叫做nicefat。”
那段时间,生活里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能触发记忆的开关,而后伴随着余痛席卷而来。
回忆是穿肠的蜜糖,累积到一定剂量,就能一招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