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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章 那个脸上有道疤的帅哥上(第1页)

其实林平之本来当然不是不想要一套马具,只是当时情势紧急,虽然别人不知道,他却心知那时一秒都耽误不得,那个小孩子第一次喊自己时,仅仅因为自己坐在屋里愣了几秒,就怪自己让他等了,性急的真像幼儿,小学生里都难见到这样的。如果自己伸手去解另一匹马身上的东西,只要因此有一丝半点的停留,谁知他又会作出什么事来,又会对自己这些新朋友怎么样,所以只好了。

好在自己骑术之精,怕真的是天下无双,裸马就算不方便,那也一样能骑,反正在这个世界,天下各处都有养马,随便找个城镇,马具到哪儿都能买到。

可正这样想着时,忽然就发觉了另一件有些不同寻常的事,虽然他现在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但却又意想不到的有些愉快。他现在没有马蹬,没有缰绳,一无所有,现在是脚无处可踩,手无处可抓,就是马鬃也基本上没长出来,想抓都抓不住,何况他也不会作这么粗野的事。

没有束马肚带和稳定柔软,形状恰当的马鞍,坐在坚韧光滑的马背上,那感觉可也很不好受的,没有体会过的人真的很难想像那种困难。

本来是很不舒服的,可林平之现在反却有种很自由,很轻松的感觉,心旷神怡,悠然自得。如果是旁人骑匹裸马,别说小雪龙跑这么快了,就是骑着一匹根本没速度又稳当的重挽马,怕也要紧张的抱着马脖子不敢乱动了。

若真是骑术极佳之人,裸马也不是不能骑,但小雪龙的速度却非凡马可比啊,一急速奔跑起来,那种摇晃震荡,当真非同小可。

其实林平之现在这么骑着并不是不紧张,这一奔跑起来,真的是每一秒都可能坐不稳被摔下来,每时每刻身体都要随着马的奔跑摇晃摆动,以反制那种可能将他摔下去的力道。这并非仅仅凭武功便可强行抗拒的,若是硬要稳定身形,所需的内外轻功,他现在可还望尘莫及。

但他现在就是能这么骑下来,是因为武学吗?武学讲究平心静气,顺其自然,就像是在激流之中的小艇,并不以力量对抗激流,却能在激流之中漂行,可那话说着容易,真在激流之中搏击大浪的人,只要力量技巧稍差,立时就会船毁人亡。

一切靠的是他本身的能力技巧,并非完全只是武功,靠的是二十一世纪那个世界顶级摩托车手的能力,当武学上渐渐开始融汇贯通时,他的摩托车能力,这种本来与骑马完全不相干的技能,也在他身上意想不到的融合了起来。

这样其实有点紧张,但他喜欢那种紧张,记得当初还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曾经看到一只小黄雀从树上的鸟窝里掉了下来,那时他捡起了那只小鸟,爬上了那棵树,将小鸟放回了巢,虽然小鸟的妈妈一点也不领情,对着他脑门一顿乱啄,但那个记忆却相当美好。

鸟窝并非建在粗大的枝干上,周围丈余都是细嫩枝条,最柔弱处,连一只猫都未必能承受的了,他就那么爬了过去,尽管小孩子还不懂得“死”的含义,不知道如果摔下去,世上可能就没有自己了,但人类对高度的天生恐惧却不可能没有,当手脚身体都放到柔软的嫩叶上,整个人都在颤动起伏时,有几秒简直紧张的身体都僵硬了。

但他喜欢那种感觉,那感觉很奇妙,害怕,却非常兴奋,非常愉快,已经记不清自己从几岁起开始喜欢这种快乐的,但这些也就是他能够成为世界顶级摩托车手的基础,这些也一样是现在骑术的基础。

高兴完了之后,路经一家马场,不经意间便下马踱了进去,那老板看到一个人带着匹雄壮漂亮的光马,当然立时便知这人是来作什么的,话都不用多说,已列出十几样不同款式的马具给他挑选。

望着这些东西想了半天,还是犹犹豫豫,思考不清,忽然觉得很舍不得刚才这种快乐,可是自古以来,马都是要有马具的啊,发明各式马具本来就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科学进步,而且自己这样虽然有些特别,但毕竟根本连骑都没骑稳,难道真的从此就这样了?那老板却只当这客人选货挑花了眼,这种事本来常见,便不厌其烦的给他推荐介绍了起来。

林平之只是充耳不闻,呆立半晌,忽然猛地调头转身,上马就走,那老板愣愣的瞅着他离去后的大门半天,兀自没明白过来。

好吧,既然勉强能骑,那就再试试看自己马上的武学吧,骑在奔驰的马上使了几式拳脚,又挥了几下剑,身形不稳之下,发出的招全没了以前的力道速度,动作也有些走形,若是现在与人作战的话,这样是完全无用的了。

可是他却隐隐觉得这样更舒服,更符合他自己的兴趣,也更符合他的武学思想,是了,他整个的武学风格,走的都是自由放纵,无所拘束的路子,马鞍之类的诸物,对别人是必要的工具,现在对他也是,但从长远来说,对他却也有某种潜在的束缚。

就像初学自行车的人,一上车就倒,那比走路是慢的太多了,但若把普通人学会了自行车视为类似于武学的大成的话,这大成却比走路强的多。现在这样,才是他武学的真正道路,如果一直离不了马具的保护,或者他这路功夫,现在有用,在将来却永远不会有用的了。想到这里,再不犹疑,从此以后,就这样吧,难不成二十一世纪的顶尖摩托车高手,还征服不了一匹裸马。

心意既定,人便越发放的开,一路狂奔之下,只觉得整个人兴冲冲的,却渐渐的觉得不太满意了起来,似乎只是“骑”着马,也觉不够自己的身份,想当初他站在摩托车上单脚控车,还能持机枪扫射,那么小雪龙呢。

虽然疾驰中的摩托车远不足以于现在的小雪龙相提并论,那件事的难度也远远不能与仅仅是站在小雪龙背上相提并论,但自己现在总是有一身武功,还能作不到吗。想到了就作,他本来不是一个会犹豫的人,只是这却真有些太冒失了一点,他本不该那么早就试验这个的。

双手轻轻一按马背,人便立了起来,站到了马背上,只有双脚接触到那坚韧光滑,透出阵阵力道的身体,再无一点其他接触。小雪龙却大惊之下停住了脚步,虽然在他动物模糊的思维中,并不懂得许多,林平之抛弃了整套马具,他因为之前见到过同样的事也就没感觉。但他至少知道自己的速度,也知道这样站在他身上是什么效果。

“没事的,跑,快点!”林平之催促道,既有主人的命令,那便听命狂奔。林平之身体随着狂奔的小雪龙微微摇晃,却也纹丝未动,这感觉很紧张,也极刺激,极兴奋,就像小时候爬树送小鸟那次一样,但那一次的树是死的,哪比的了现在看着周围山川草木不断的从自己身边掠过的有趣。

古语云所谓“乐极生悲”,确是至理名言,这个时候他真的该收手了,可忽然却起了一个念头,我现在这样,可以出剑吗?一时也未多想,拔出剑来便是他最熟的那式“有凤来仪”,剑刚出手,甚至还未划的出去,忽觉肩背凝滞,脚下不稳,再无法控制身形。

这个时候如果他立即把剑扔出去,尚能挽回,但人类任何理智反应,都是要时间的,这电光火石的瞬间,任何人也只能凭本能行动。

作为一个剑客,一剑出手,若是有何不妥,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变招或收剑,而不是弃剑,可是他本已身形不稳,作弃剑之外的任何动作也办不到了。待到发觉自己正在摔下去的时候,再想作什么也迟了一点。

还好,现在正跑着的地方不是硬石板的官道,因为小雪龙太快,更因为自己站在马背上的行动太过惊人,所以不想让太多人看见,离开了大路,他奔驰着的地方,是两片田地之间,落下去的所在,却是茂盛的庄稼和下面柔软的泥地。

在空中调整身形,运劲到肩背之上落往地面,他武功高明,精擅借力,泄力等等手法,这一下倒也摔不到哪去,可是意想不到的是手中剑却荡了回来,直切向他的面庞。想要拼命将一把剑移出去,只是这时力道将尽,已无多少力气用到手上了。

眼看着那剑锋离自己越来越近,其实剑上力道并不大,就是怎么也挪不开,虽然努力之下有些作用,但终于还是碰到了他,一把剑不偏不倚的斜割到他的脸上,幸好这时剑上余势已尽,不然简直险些一不小心把自己给杀了,真那样的话,日后别人见到他,还当他自杀呢。

顺着地打了十几个滚,终于站起,但觉脸上鲜血淋漓,一时却忍不住放声大笑,不久之前自己在余沧海脸上刺了一剑,谁知这么快竟轮到了自己,还是本人亲手作的。难不成是报应吗,可打残了余沧海那种凶残家伙,也会有报应吗。

点了几个穴位止血,随之就坐在田地里默默运功疗伤,过了一天两夜,到了第三天清晨时,却已伤口长合,当初在福州吃的天然神药,似乎药性还没完全消失啊。

随便找了个小溪洗了洗脸,认真的端详自己现在的容貌,只看到脸上一道自左边额头起,斜划过鼻梁直至右腮的疤痕,伤口虽然愈合了,但这道疤却似是再也不会消失的了。忽然间,他又是一阵大笑,而且是真正开心的大笑,因为这真的是件好事,现在的他,可比以前那个看上去像女生的林平之帅多了。

林平之男生女相,虽然长的很漂亮,却有些女孩气,那样子倘去唱戏,作个花旦,倒是再适合不过了,只是作为一个男人,总是有些太过娘娘腔了,现在多了这道疤,虽然有些破坏原本那种完美,可却平添了三分彪悍之气,或者也可以说,现在这样,才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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