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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页(第1页)

宋持风在不笑的时候,可能语气也没有很严肃,但压迫感就是出奇地强,有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而且他说的话没错,今天的情况是万幸,还好有他在,在摔倒之前直接把她抱住了。如果刚才她就那么直直地崴下去倒在地上,万一真的伤到了筋,未来几个月都要有人照顾不说,职业生涯都可能提前画上句号。只是宁馥不想领他的情:“我不是你的员工,不要这样教训我。”“我对员工可没这么温柔,”宋持风看她冷淡地别开眼,“不知好歹。”宁馥想把脚收回来,宋持风却不肯松手,两人僵持一会儿,他低声说了句别动,托起她的脚踝仔细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痕迹,但考虑到瘀血也没那么快形成,也不能排除扭伤的可能性。从宁馥的视角看过去,宋持风一侧膝盖已经差不多贴上了地毯,以一种单膝跪地的形式蹲在她的面前。这样的动作会给人以臣服感,同样的事情要是时慈来做,宁馥心里不知道会甜成什么样,但这种臣服感出现在宋持风这种给人感觉深不可测又手段强硬的男人身上,就让她有些无措。“疼吗?”他指腹落在她脚掌与脚踝连接的那块软骨上,似有若无地摁压。宁馥几乎要忍不住怀疑他又有什么别的盘算,一边摇头说没有一边相当不自在地把脚从男人手上飞快地抽了回来。看她动作那么快,宋持风估计也是没什么事儿。他简单擦了擦手,余光瞥了一眼倒在地上死状狼狈的高跟鞋。“鞋坏了也挺好,省得你见了我就想跑。”一只鞋坏了,宁馥索性把另一只也脱了下来,光着脚踩在地毯上。别说,对高跟鞋极度不友好的地毯她光脚踩上去倒是舒服极了,厚实的毛迎合着她脚掌的形状,她一脚下去软到仿佛触不到底,软得好像另一面不是硬实的地板,而是晴朗的夜空。就像为了证明自己还可以跑,宁馥就在宋持风面前走了几步,直到落地窗前才站定。这间休息室的视野很好,一楼会场一览无余。宁馥看见会场一角,时慈和几男几女站在一起,就好像在开一场小型的演说,全部的人在专心致志地倾听他说话,其中也包括了刚才会场中遇到的那个宝蓝色礼服裙的女人。那儿是不属于她的世界。他神采奕奕,表情是宁馥都没见过的兴奋。“他那个想法,上次喝酒的时候我听他提过。”宋持风过了一会儿才跟上来,站在宁馥身后注视着远处的时慈。“你觉得怎么样?”宁馥对电子机械方面的事情完全不懂,扭头看向宋持风。“作为兴趣值得一试,”宋持风说,“但作为商品,我不看好。”宁馥抿了抿唇,过了两秒还是忍不住问:“为什么?”她将为什么三个字问出口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期待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毕竟说白了宋氏还是以芯片研发为主,宋持风也许会很了解芯片和半导体,但不一定会了解充电器,也不一定会想去了解充电器。但宋持风给出的答案不光明确,还很专业:“现在无线充电器的痛点就是充电的时候不能移动,而且充电太慢,他想解决这个痛点所以提出了复合式线圈和串联电芯的想法,想把速度提上去,方向是对的,但是这样做成本压不下来,也很难量产。”宁馥当年初中物理就很一般,艺考也学的是文科,这一段话听得似懂非懂。“说白了,投资不是做慈善,谁会为了充电器的情怀买单。”宋持风看了一眼下面将时慈围成一圈的投资人们,笑了笑,“你别看他们现在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真到了要掏钱的时候,就会比谁都谨慎。”宁馥也跟着往下看,看时慈如同一直被强留在海岸上终于被一朵浪花卷回海中的鱼,一时之间心情有点儿复杂,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她替时慈感到遗憾,也有点儿不忍面对他那时的失望。“真的行不通吗?”走神的瞬间,宁馥都没注意到自己说了话,直到宋持风的手撑在玻璃上,另一只手把她往自己怀里带了一步,迫使她转向自己背对窗外。“也不是。”宁馥听到宋持风的回答,回过头,清冷的黑色瞳孔印出男人炙热的双眸。宁馥今天穿了一条设计简约的单肩白色长裙,裙摆边缘是浅绿色,选这条裙子的时候,时慈说看起来很像一朵马蹄莲,优雅高贵。她皮肤白,身材条件又好,基本不挑款,所以她选衣服都是凭着喜好,挑那种颜色款式都极简的类型。为了搭配这种风格的裙子,宁馥也喜欢上了盘发,把那一头青丝变成一个发包,肩颈的线条舒展得极为好看。但下一秒,这朵清丽的马蹄莲被压在了玻璃墙上,用来固定的小发夹也不知不觉脱离了原来的位置。她头上的几缕固定不住的青丝寂静无声地垂落在她后颈上,但没有人顾得上去管它们。紧追宁馥迫于无奈被逼着后退,右脚的后脚掌踩上了落地窗凸起的窗台,被凉得一个哆嗦,带来些许虚渺的清醒,她手虚握成拳抵在男人的胸口上,手臂却是酥麻一片,使不上劲。“你在发抖,宁馥。”宁馥的额头全是汗珠,黏着她发际线周围一圈细细的碎发。这一刻,那朵马蹄莲已经完全盛开,花瓣往外扩散出优雅的波浪,是她此刻靠在男人怀中摇曳的裙摆。暧昧在肆意发酵疯长。直到手机的振动声无比突兀地横插进来。宁馥猛然惊醒,听出声响的方向,是在她刚放在沙发上的手包里。宋持风就看宁馥双眼周围一圈微微的红,双眸湿润,看着他的眼神带有一些迷茫,又含着一股天真的执着劲。“电话……宋持风……”现在这个时间,除了时慈不会有另一个人给她打电话的。她从男人的怀中挣脱,跑到沙发旁边,摸了半天索性把包整个倒着拎起,里面的东西散了一沙发,才终于找到正在振动的手机。接起电话的时候,宁馥的声音和气息一片混乱:“时慈?”“啊,宁宁,你在哪儿?我现在过来找你。”电话那头,大男孩的声音听起来相当急切:“我妈刚打电话跟我说她身体不太舒服,你也知道她一直有哮喘,我得赶紧回家,你在哪个休息室,我来接你,先送你回家。”宁馥愣了一下:“我不知道……我刚是跟着那个服务员上来的。”而且刚才跟着服务员上来的时候,宁馥心也很乱,完全没有想过要记休息室的号码或是位置。她抿了抿唇:“对了时慈,我的高跟鞋断了。”电话那头的时慈闻言,沉默片刻,才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没事儿,那你先在休息室里等我,我先去帮你借一双鞋或者买一双鞋过来。”挂断电话后,宁馥本能地看了一眼已经走到她身旁的宋持风。男人依旧衣冠楚楚,只有胸口的衬衣刚才被她蹭乱,此刻微微发皱。“我要回去了。”她冷着声音,手却在发抖,刚才倒出来还很顺利的杂物将手包撑得变了形才全部塞了回去。男人嗯了一声,抬手将宁馥鬓角被热汗浸透的乱发理了理,指腹顺着她脸颊线条滑至她的下颌:“别急,头发乱了。”宁馥这才注意到她后脑用来固定的发夹已然挪了位置,青丝散落,现在的模样怎么看怎么狼狈得不像话,她索性把那些小发夹都取了下来,将长发披散。如果今天没有时慈的电话,宁馥不敢去想那种可能性,只别过头去躲着宋持风的目光。“你穿细跟高跟鞋很好看。”她一个练舞的人,小腿上的肌肉线条却相当流畅,一点儿不膨胀,紧绷而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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