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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霖盛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盼着自家孩子能有个好身体,能美满顺遂一生,可天不遂人愿,春承从娘胎生下来,身子骨便不好。
大雪天同龄人撒欢地在院子堆雪人,他家的孩子就只能羡慕地守在窗前看漫天飞雪。不敢挨冻,不能淋雨,不能肆意享受年轻人应有的特权。
彼时坐在茶室,茶香袅袅,面对‘儿媳’那张貌美清冷的脸,他笑得很勉强:“京藤远在陵京,与凛都隔了千里,承儿任性胡闹,阿秀怎能纵着她?”
“以她的身子状况,想要去京藤求学的确难了点。”春霖盛捏着茶杯想着心事,至秀唇边泛起浅浅的笑容:“可既是她所愿,我哪能不成全?我来,是想求伯父一件事。”
“哦?何事?阿秀直说无妨。”
“从今天起,我会照顾春承,直到她病愈那天。”
柔弱娇美的大小姐,温温柔柔地吐出这句话,从容不迫,掷地有声,她的眼神倔强,想来不是在开玩笑。
凛都人才济济尚无人敢说一句春家那个药罐子能有病愈的一天,但有人敢。
说这话的,还是春家名正言顺的儿媳。
春霖盛毫无芥蒂地笑了:“阿秀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知道。”至秀抿唇:“于公,我是医者,学医十年见不得病人受苦。于私,我是春承未婚妻,除却伯父,我是这世上最心疼她的人。”
茶室静默无声,春老爷收起眼底的讶然和惊喜,所有的情绪掩饰地没有一丝破绽。
“然后呢?”他问。
“我能医好她!”至秀坚定道:“从订婚那天起我和她的命就绑在了一处,她好,我才能好。我虽年幼,还请伯父信我。”
“放弃凛都最好的医者,选择信你?”春霖盛着实喜欢这个儿媳,并不代表他能轻易将孩子的性命交托给这个十六岁的大小姐。
至家家学渊源,至元修一生自命清高顽固不化,最骄傲的便是花尽心思培养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名门闺秀。
承儿眼光高,看中她的皮相春霖盛丝毫不意外,就以家世人品相貌来说,至家大小姐的确配得上他的女儿。
至秀知道自己此举有些冒失了,她安安静静等候春老爷的抉择。
良久的沉默,春霖盛放下茶杯:“至大小姐医术很好?”
至秀一愣,蓦然想起前世在纯阳山的一幕。
春承拚死救了她,伤重。她找好了药材,很快就能把人从鬼门关拉回来,可世事弄人,春承遇上了追来的山贼,拿命换回她无恙。
她空有一身岐黄之术,依旧没法改变春承死在她怀里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