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由捉弄变成喜欢的呢?一开始自作主张地叫他埃德温不过觉得他眉清目秀的乖巧样子像自己养过的一条狗,那条狗有天跑上马路被大货车给撞死了,弗里达伤心了好久,那狗就叫埃德温。其实弗里达知道那是个有故事的人,中国小妞叫他瑾晨日本医生叫他千叶君,不过弗里达才不管这些令人头疼一团浆糊的事儿,她呢,只认准埃德温。破埃德温死埃德温,但是谁都不能抢走。
门口,弗里达揪住破熊的两只耳朵,把它提起来,恶狠狠地说,“Youaremine。”
回头,病床上的活体枯死的一双眼睛就像弹珠一样没有生气,而老詹姆斯正哼着美国小调鼓捣各种试管。
重生实验么?
很快弗里达就会知道,那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一场初夏的暴雨冲刷煦城后,晴了两天,便是漫长的梅雨季节。
雨水在一个下午收场,傍晚时候出了太阳,尽管才探头就是暮色,天地间还是有了层橘黄色的暖意,毛茸茸地贴在城市的皮肤上。
竟曦时办理好出院手续,病房里许沐歌已经整理好所有林瑾昱的东西。
“走吧。”她说,转身在前面领路。
许沐歌叫了声在原地发怔的林瑾昱,“老大?”
“我一直没问你,那天,送我来医院的。。。。。。是曦时?”
许沐歌点点头。
林瑾昱没再问,和许沐歌一同走出来。
“老大你打算怎么处理竟为之?”
“全盘清洗。”
许沐歌的脚步一沉。
“曦时不算。”
黑色奔驰从医院门前的广场开出去,白色廊柱后的人走出来,穿着空荡荡的棉裙,整个人被折腾得只剩骨架,像某个病得不轻的患者。她在台阶上坐下,风把头发吹得往脸上扑,有人在她旁边坐下,替她拨开。
“我们走吧。”盛远说。
“想再坐会儿,晚饭时间还早。”
“我是说回美国。”盛远的声音沉了几分。
“还有。。。。。。”伊以在心里算着日子,“还有215天。”
“藜也,”盛远抓起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着她无名指上的戒指,“这不公平,我不过就晚了四十分钟,你却要我等你这么久。”
这是他们的一个约定,因为那天他其实是不抱希望的,不过心里太苦闷发泄一下,他没想到她会答应,那天他压根没带戒指,戒指早买了,放在海岸别墅的二楼房间床头的抽屉里,一直以为只是自己想想而已不会有送出去的机会,没想到他就那么随随便便地讲出来了而她就那么轻描淡写地答应了。明明求婚的那个是自己,不知所措的却也是自己,摸摸口袋说藜也我们这就回去,戒指在我房间里。他把车开得飞快,从宾夕法尼亚大道往回赶,生怕她后悔,又想她到底是不是喝多了等会儿就酒醒了,可是回到家他把戒指送进她无名指的时候她没拒绝。
抱她,她也没推开。可却说——
从求婚,到现在,你晚了四十分钟。
你桌上的那份东西,我看见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会很危险。我不想欠人东西了,想还给他,加倍地还给他,从认识到到分开,是488天,做乘法,是976天。你能等我么?
藜也,我不是没人要。
这976天里,你可以随时变卦。
只要我不变,你就不变?
嗯,我不变。
台阶上,盛远牵起她的手,说,“说好的,反悔的那个下地狱。”
第54章地狱
帕格尼驶上江上大桥时,林瑾昱看见了那辆眼熟的法拉利。他停下,对方也跟着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