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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晨,沈星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还是萧晔,萧晔拿着一条运动裤,一件圆领卫衣,对他说:“这是我在你旅行箱里找出来的,你把病号服换下来,咱们出院回家。”
沈星这才意识到现在穿的不是自己的衣服,他揭开被子,往下看了看,自己一身蓝白条相间的病号服,两只脚都肿得老高,右脚上居然还戴着夹板,脚下垫着两个枕头。这两天浑浑噩噩的,自己这副惨相居然半点察觉都没有。
“我刚找到你的时候那身衣服已经湿透了,只能先穿医院的衣服,”萧晔看沈星看着自己的脚发呆,继续说:“你的脚是软组织损伤,左脚稍微轻一点,右脚踝骨裂,有局部韧带拉伤,比较严重,所以给你打了夹板,好之前都不能随便动,知道吧。”
萧晔拍拍他的后背,又补充道:“不用担心,好好养伤,我已经帮你请了病假了,医院证明和□□这些,等你好了,可以上班了,再交到行政部就可以了。”
虽然沈星现在不想和任何人讲话、接触,但是萧晔又没有做错什么,而且这几天他又帮了自己这么多,不能太不领情。于是他轻轻地点了点头:“谢谢。”
怎么就骨裂了呢,怎么就软组织损伤了呢,他从二楼跳下来的时候明明没有什么感觉的。
此刻脚上的红肿疼痛感顺着腿爬了过来,把沈星从自我封闭的世界拉出来一点点,至少让他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存在感。
因为右腿绑着夹板,比正常状况下大了一圈,而且膝盖没法打弯,还好萧晔给他拿的是条运动裤,宽松有弹性的。但沈星还是坐在床上跟他的裤子较了半天劲,稍有不慎,不知道扯到哪根筋,又疼得龇牙咧嘴。
萧晔坐在旁边看着沈星光溜溜的大白腿,视线往上移,只穿着一条内裤……喉结默默地动了好几下。
“说了让你穿秋裤不穿,你们年轻小伙儿现在臭美不觉得,等老了腿疼去吧。”说着大手一伸就要帮沈星把已经穿到膝盖的裤子往上拉。
沈星一把拍开他的手,“我自己可以,”顿了一下,又说“谢谢你。”
沈星在病床上强忍疼痛,面目扭曲地穿好裤子,过程很煎熬。
旁边的萧晔看着这副景象,也感觉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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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星把裤子和卫衣穿好,萧晔又把一件毛衣和一件羽绒服给沈星套好。沈星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毛衣和羽绒服,这是……
是的,这正是沈星落在李仕林民宿的衣服。
沈星那天从李仕林那里跑出来的时候,上身只穿了衬衣,毛衣、羽绒服、背包、手机这些全都没带出来。
“这是我找李仕林拿回来的。”萧晔看沈星拧着眉毛疑惑地看着自己的羽绒服,解答道。
李~仕~林~,沈星听见这三个字,身体止不住轻轻颤了一下,心脏也止不住揪了一下,他现在不想听见这个名字,哪怕是其中一个字。
“哦。”沈星虚弱地应了一下,他现在也没有那个脑细胞去想为什么萧晔会知道去李仕林那里拿东西。
是的,萧晔全知道。
自从那天早上,沈星在他家吃过早饭,穿了他的风衣走后,这个大叔像个思春期的少女一样,亢奋了一整天。
要不我去他家假装取风衣看看他吧,不行,同学聚会哪会这么快结束。
要不我打个电话问问他同学会什么时候结束吧?不行,好明显。
要不……
脑海中盘绕了一整天的“要不”,一个都没有付诸行动,于是这个思春期的“少女”大半夜的也睡不着,绕着秋茗苑徘徊呀徘徊,好想去沈星家看看呀,看看这个小伙的私人空间。
至到他站在绿化带边,看见不远处车里热吻的两人……
刚来丽安市的第一天,沈星就兴高采烈地跑出去找“同学”了。一去就是四五个小时,丽安市不大个城市,晚上没那么多娱乐场所,一到晚上行人都没几个。这个野孩子这么晚都不回来。
萧晔站在酒店窗前,望着外面的雨夜,内心很不安。什么同学关系这么好,在陌生的城市玩得都不想回来了,明天还有工作。
他有个猜测,只是个猜测,但他想去确认一下,他给行政部的Cindy打了个电话问了给李仕林订的民宿地址就披着夜色出去了。
他和孙菁菁不一样,他不是去捉奸的。
作为李仕林的上司关心一下下属怎么了,如果沈星真的在李仕林那里,确认他安全无恙,他就回来。如果沈星不在他那里也不会尴尬,萧晔脑里有无数个关于工作的理由交付给李仕林,到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给沈星打电话,然后用严厉的口吻命令他回来,立刻,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