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疏跌跌撞撞地进了邑主府的内室,里面漆黑一片,他左摸砖右踩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置于案台的灯芯。
烛火亮起,他才发觉身边素衣飘飘的人影。
“别躲了,”
沈知疏对这人的出现习以为常,“我早就看见你了,小伍。”
“看见了又如何,你眼睛恢复不了,何曾细细致致地看清过我?”
那抹素色在他的视野正前方落定,肤色透白,和歧寿同出一脉。
“我是眼神不好,不是瞎。”
沈知疏别过脸,“今日你哥哥设宴,方才怎么不出现?”
“那些外乡人有什么好看的。”
妍伍见他不看自己,登时不乐意了,直接上手捏住他的下巴,“把脸遮成这样做什么?故弄玄虚。”
说着,沈知疏脸上的长巾被一把扯下,清俊的面庞微微映红,嘴唇微抿,怒意横生。
“这不是没疤没痕嘛,遮什么遮。”
妍伍舒心了,“我还以为你真成了丑八怪,我可不愿意和一个丑八怪共居一室。”
“这个你放心,”
沈知疏丝毫不惯着她,“我们彼此彼此。”
妍伍弯眉扬起,“既然你脸上什么事也没有,到底为什么遮遮掩掩的?”
“躲人。”
沈知疏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将那被酒水打湿的袖子抬起给她看,“我是来更衣的,你别待在这儿。”
“我当然得待在这儿!”
妍伍得意一笑,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推出一锅香气扑鼻的烹肉,满满当当地盛放在手工编织的精美竹篮中,那竹篮制艺精巧,更衬托出亨肉色泽鲜明诱人,令人欲罢不能。
沈知疏恍若被定住了,方才在宴席上一口鲜都未品尝到,已够他锤头顿足许久。这次美食离他仅仅咫尺之距,他怎能不为其倾倒。
可是,为什么会这么香啊!
“别硬憋着了,也不怕憋出个好歹来。”
妍伍嗔怪一声,体贴地将一对竹筷递给他。
沈知疏口不嫌体也正直,接过竹筷就朝那锅肉扑了过去。
鲜肉入口,唇齿留香,沈知疏仿佛置身于美食的仙境。他细细品味着每一口,感受着肉质的嫩滑和调料的交融,每一次咀嚼都让他感到无比满足,仿佛所有烦恼都被这美味所驱散。
“这是什么肉?”
沈知疏不免好奇,这种鲜嫩的肉质,究竟是…。
“寻常的野狼肉而已,妙的是这佐料。”
“什么?”狼肉?沈知疏抬脸,一缕不可置信的神情浮现在他眼中。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柳都人就是喜欢吃狼肉,它和鸡肉鸭肉有什么区别?”
沈知疏放下筷子,一丝不苟地用方巾擦拭嘴角,随后用厚重的锅盖将它掩得严严实实。
“方才是我饿急了,才吃了你们的野狼肉,抱歉。”
“好好说话!”
妍伍眯起眼,“吃干抹净了还卖乖,你把我当什么了?把我们邑主府对你的优待当什么了?”
沈知疏不慌不忙地摆手,“倒不至于上升到这种高度。比起这种事,我们还是详细说说佐料的问题吧。”
佐料,这佐料有什么问题?
柳都从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前就盛产各路珍稀的药材,因其独特的地形地势,以及诡谲难辨的气候,往往使得一些奇珍异草不偏不倚生长在了此处。
据沈知疏所知,歧寿和妍伍兄妹俩都是土生土长的柳都本地人,他们的皮肤却为何与本地人完全不一样,肤质细腻光滑,色泽洁白如玉,哪里像是从小在柳都这种沙丘之地常年历经风吹日晒长大的样子。
“这些菜肴内被你们加入了大量的玉容散和七白散,才会品尝起来格外鲜美,我说的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