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胖妈妈愉快的达成了某种协议。
吴谐给我们打电话,说他们找到了一家烤肉店,打算就在那里吃饭了。
我和胖妈妈根据他们给的地址,去餐厅找到了三个人。
“祝我们顺利!”
吃饭前我们举起杯子碰了个杯。
“顺利!”
吃过晚餐,回到家我们就直接倒头睡了。
“小哥,你的刀还有这些过不了安检的东西,我就都收起来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起来收拾东西了,我带了那个小箱子,里面装了衣服鞋子还有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至于小哥和瞎子,两个人更是轻装上阵,穿了一身衣服,拿了几件,又带了几条内裤,就收拾完了。
是真草率!
我把我们那些装备啊什么的,就都收在项链里了。
收拾完东西,就只剩下一个重要的小宝贝了——升卿!
我还在想要不要把它寄养在小花那里一段时间,反正小花那边的人也都和它熟悉了,知道它的习性,放在那边我也不用担心。
我正在思考,升卿却爬上来,自己跑到了我的左手腕上,然后绕在了镯子上。
一阵光芒闪过,升卿不见了。
我集中注意力进去了那个手镯里的世界,就看到了变成原来大小的升卿盘在地的中间,好像是一条小龙一样。
“原来你能待在这里面啊!那我就放心了。”
它睁开大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后用尾巴把脑袋裹起来,好像在嫌弃我很吵一样。
“好吧好吧,你乖乖的。”
我退出来,没有在意其他的,就和他们一起踏上了去广西的路。
手镯内钟表的指针缓缓的移动了一段距离,我却没有发现。
我们坐飞机先飞到了南宁,吃了午餐之后,打车去了火车站。
一小节车厢睡六个人,我们五个人就已经快把位置占完了,剩余的那一个位置上的人是一个导游,健谈的很。
吴谐和人家聊天打牌,玩了一路。
我不爱打牌,自己躺在中铺上睡觉,他们的聊天声就是很好的白噪音。火车钻了一个又一个的隧道,我也睡了一觉又一觉。
到了上思,我们又转了好几趟车。
这一路上,风景优美秀丽,就连黑瞎子和张祁灵都看的眼里满是神采,更别说我和吴谐还有胖子了。我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大脑变成一个机器,然后眼睛变成相机,把这些景色直接转换成照片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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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怎么会有这么美的地方。
到了巴乃已经是傍晚了。
吴谐和胖妈妈是我们的代表人员,我们三个直接无脑跟着他们两人走就好。
住宿的地方是一个叫阿贵的叔叔的家里,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还有两幢瑶族木楼,一幢自己住,另一幢用来租给我们这些客人住,赚些生活费。
还是挺有商业头脑的。
我一进来就注意到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身边还有另一个女生,但是没有她那么好看。
小哥即使没有失忆,但依然没有想到与这里有关的记忆,一想到这里就会疼得直摇头。
吴谐让阿贵叔先去给我们准备些晚餐,一路舟车劳顿,实在是饿得厉害。
我们把行李放下来,用水擦了擦手脚,就坐着等晚餐了。
小哥有些急切的拿着地址去询问阿贵叔,阿贵叔告诉他,“这个啊,就在我们寨子的上头,不过就是有点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