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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小孩(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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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渝,起床了。“

”再不起床,打屁屁了哦。“

“不嘛,再睡五分钟。”

床上用被子将自己裹成一团的小孩,踢了踢被子,嘟囔着说完后又闭上眼了。

梁子看了下时间,觉得再睡五分钟好像也不会耽误出门的时间,便随他去了,出门前将被他踢掉的被子重新盖到他身上才转身出门。

梁子准备好早餐打算再进去叫他的时候,林秋渝已经洗漱好换好衣服坐在餐桌上了。

林秋渝是男孩,但是五官生的很秀气,远远看着倒更像是女孩子,很漂亮。梁子理了理小孩歪了的衣领,摸了摸他的头,”小鱼,好乖。“

林秋渝露出幼齿,粲然一笑,也学她的模样,但因为身高不够,只能摸着她的手背,他糯声糯气地说,”干妈也好棒。“他的眼睛瞄了瞄餐桌上的早餐又看了看她,语气真诚。

梁子不变脸色地收了小孩的称赞,“吃吧。”

餐桌上摆的是买回来的粥和点心,唯一是她亲手做的只有一杯奶粉泡的牛奶。

梁子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尝试过自己做料理,但最后做出来的都是黑暗料理,自己都难以下咽,更别说是做给一个叁岁的小孩吃了,而且还不是自己的小孩。

林秋渝是林咏薇和林胥的儿子,那两人为了度蜜月把人直接丢她这就赶飞机跑了。

高中毕业的时候,林胥这小子终于对感情开窍了。在毕业典礼上,同班一男生将林咏薇约到广场上的长椅上打算告白,话刚说到一半被跟过来的林胥截了胡,他抢在这同学之前说出来,”老婆,老子是真的喜欢你,只喜欢你。你跟老子好,老子一辈子对你好。”那同学被林胥这求婚似的求爱懵住了,最后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那时候林咏薇没有立刻答应,环顾了一下周围渐渐堆上来看热闹的人,低声骂了句,“白痴”后跑开了。

而林胥好像情圣上身了似的,在高中最后的一个暑假里天天追在她身后,她要什么漫画,他就送到她家门口,她要去毕业游行他就提前帮她都定好票,后来得知她的志愿填了北方的一个城市,从小怕冷的他屁颠屁颠就跟着去。

林咏薇这才真的相信他的喜欢是真的。

那是大一12月寒风刺骨的冬天,林胥在送她回宿舍时像平常那样跟她叨唠,“老婆,你就跟老子好嘛,我宿舍那属狗的狗舍友天天在那秀他女朋友,妈的,烦死了,整的好像就他有对象似的。要是老子”

”什么?!“话还没说完,林胥停了脚步,语气是抑制不住的惊喜,”老婆,你再说一遍?!”

林咏薇也停了脚步,看着他再说了一遍,嘴角挽着笑容,“我说好。”

“操!我操!老子终于把到我老婆了!”他一把抱住林咏薇原地转了几个圈,回宿舍的路上见到人就说,“这是我老婆。”那段时间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大一新生里有人有老婆了,惹得大四那些单身狗听到就骂。

他们的爱情轰轰烈烈地一如干材碰上烈火,在他们交往第二年,就约定了一毕业就去登记。

林胥这小子以前暗恋林咏薇的时候怂的一匹,可是在追她的时候却张扬地好像很怕别人不知道他喜欢她一样。

他是在他们的毕业典礼上求的婚,在帮她拍照的时候突然单膝下跪,掏出装着戒指的红盒子递到她面前,“老婆,嫁给我吧,我林胥这辈子就只认定你了。”这时,草坪上红白交叉的气球漫上湛蓝的天空,在她身后还有用她喜欢的白玫瑰堆成的字:林咏薇,嫁给我。

林咏薇感动地鼻涕横流,一冲动就答应了然后求婚结束后两人就直奔婚姻登记所了。而林秋渝在隔年的毕业季诞生了。

这件事是林咏薇唯一对林胥有意见的,因为她当时明明让他戴套的,说不想那么快要小孩,想等事业稳定下来再要,林胥吻着她的唇,哼哼唧唧地说,避孕套刚用完了过了几天他们就发现他们中彩票了。虽然是不是计划内来临的宝宝,但他们还是决定留下这个宝宝。

毕业后他们两个回到了江阳市,林胥继承了他爸的事业,一个一万多亩的农场,而林咏薇在林秋渝两岁的时候开始自己一心向往的漫画事业。等到两人事业稍微稳定的今天他们才有时间去度接了四年婚后的蜜月。

在出发的几个小时前他们两夫妻跨越叁百多公里来到梁子现在工作的城市,然后按响她住宿的门铃,在听到开门声后两人二话不说就开跑了。梁子看了看门口站着的小孩和放在旁边的一个鼓囊囊的包,又远望了眼逃亡似的两个人,最后认命似的把小孩和那大包东西带进屋里了。

林咏薇在登机前才电话给她解释说他们要趁着十一黄金周去马尔代夫度蜜月,因为林胥他妈最近扭到腰不好照顾小孩,所以就麻烦她了。

梁子看了眼在喝粥的林秋渝,越看越喜欢。不单是因为他乖巧漂亮,更是因为他昨天还帮了个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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