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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第1页)

微微颤抖的拳头下,指甲已深深嵌入掌心。奚邪与路鸥都忍不住上前帮忙了,就在张子初也撸起袖子想要上前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了一声叫唤。

“住手!通通给我住手!”白发苍苍的老县君提着官服一路小跑而来,他一出现,大打出手的人们才开始停了下来。

“明公怎么亲自出来了?”种渠见到他,嘴一歪,赶忙迎了上去。

“你……你……”因为跑的太急,老县君一时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

“这些疯女人胆敢聚众闹事,我已命人拿下她们,就快控制住场面了。要不是方捕头坏事,竟要站在刁民那边,也不至于惊动您。”种渠恶人先告状,瞪了万捕头一眼。

老县君听了却先对他悄悄说了句“闭嘴”,又朝着万捕头吩咐道,“你们几个,快快把这女人的尸身给放下来。”

“明公?”

“明什么公,我眼看着还两日就倒冠落佩了,你就不能少生些事,好让我安安心心回乡去?”老县君吹胡子瞪眼地说道,又冲着万捕头交代,“去找个好地方,将她安葬了吧。”

“是。”

“明公,这女人可是重犯!”

老县君见种渠不甘,只拉住他的袖子悄声道,“人已经挂了这么多日了,若见效早也见了。适可而止,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只会和稀泥的老东西!

种渠暗自诽腹,口上却只好称是。

“至于其他人,今日之事既往不咎。好了好了,都散了。”老县君见妇人们这一个个狼狈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赶紧命人紧闭了衙门。

隐娘的尸身很快被妇人们用葛布细细裹好。她们甚至准备了棺木祭品,金银纸钱,一路护送她往葬地而去。万捕头也没阻止她们,只是命人维护好秩序,一行队伍浩浩荡荡地往郊外去了。

“走吧。”等衙门前的人差不多散尽了,张子初正要转身,却骤然与万捕头对上了视线。

万捕头手里拿着一卷画册,正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目光打量他。张子初似乎知他心中所想,拱起袖子微微弯腰,冲他狡然一笑。

片刻后,对方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抱拳回以一个敬佩的手势。

打完了招呼,张子初很快带着奚邪与路鸥离开了衙门前。

“如今隐娘的尸身是救下来了,胡十九却还在牢里,还有那赵方煦的告身,尚在种渠小贼手中。”奚邪将双手枕在脑后,长叹了一声。

“怪哉,京城那头怎么还没动静,沈哥他们不会也遇到麻烦了吧。”路鸥不无担心地道。

倒是张子初,看起来气定神闲。

“别急,应该快了。”

☆、单不成事二人行

天气炎热,破小的屋棚里不透风,闷得冯友伦满头大汗。

他扯了扯身上粗糙的麻布衣衫,透过栅栏去瞧外头来来往往的身形。算一算日子,他已经被买来这里五日了。

“书生,里头那册可抄完了?别偷懒!”

“晓……晓得了!”冯友伦被呵斥地一缩脖子,钻回了桌前。只是刚想再执笔,腕子却实在酸痛的紧,写了几个字又停了下来。

自卯时天刚亮起,他就开始抄录文书,一直要抄到亥时结束,除了当中半个时辰吃饭的时间,其余时候都不敢丢下笔来。

此地名□□芳斋,名字倒是风雅,却是个十足的卖命之地。

春芳斋是个书铺。所谓书铺,就是为赴京赶考的举子按照节次承干文书的铺子。书铺通常熟悉朝廷规制,会帮他们向礼部贡院递写有姓名、年甲、乡贯、三代、举数、场第等信息的家状,还会负责送纳考生的卷首试纸。

如此重要的差事,当然需由朝廷籍定入册,一旦发现文书差误,书铺也难脱罪责。但京城毕竟繁华,大小书斋多如牛毛,总有那么些漏网之鱼。

春芳斋显然是这些鱼群之一。自冯友伦入斋以来,已经见识过不少冒籍、挟带文字以及找人代笔的作弊行为,更何况他们还干一些更龌龊的人口勾当。

按照京城的物价,一个考生如果从纸张的提供到卷首投递全权由书铺负责的话需支付至少五千钱,若自备纸张并自行装界而仅由书斋负责家卷黏贴及试纸呈送则也需二千钱左右。如此大的数目,对于寒门学子来说岂非噩梦。

春芳斋的主人无疑是个聪明的商人,他专雇些贫苦书生来这里抄录文书,替人代笔,以作为交换帮他们呈递家卷。但凡来斋里的上工者都是签了纸契的,他们必须完全服从书铺的安排,并在高中之前不得踏出书铺一步。

这种变相的压榨与囚禁使得很多文采出众的学子就此沦为他人的工具。可怜寒门贱士,别无出路,只能盼着一日高中,脱离苦海。可像冯友伦这种从人市里买来的,便是注定要当奴才使唤一辈子的。

这里的规则很公平,也很无情。一人一天至少要抄满二十册文书才有饭吃,少一个字都不行。冯友伦摸了摸干瘪的肚皮,他因为手上动作慢,已经两日没吃上饭了,原本稚气的圆脸都渐渐开始削尖了下巴。

不成,他今日不能再挨饿了。

想到此处,冯友伦咬紧牙关奋笔疾书起来,想当年在太学时,怕从未见过他如此勤快。

只是,到底还是养尊处优惯了,眼瞧着午时将至,冯友伦手上还有两册未完。正是饿得两眼发昏,却见一旁忽然伸出一只手来,从他桌面上抽过了剩下的一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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