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拉着同样疑惑的王谪去了那家小酒吧,吧台的小哥告诉他:从三年前开始,祝平叙的生日都是在这里过的,每次都要喝好多酒,喝得人心直发慌。不过以前是两个人一起来的,这回只有一个人。
说罢,看到站在齐殊身后的王谪,一指他:喏,之前就是他俩一块来的。
王谪脸色青白,眼中满是心酸。
齐殊亦是难受——三年前,恰巧是祝平叙二十五岁那年。
再后来,他又可耻地发现,什么狗屁祝平叙不喝酒,分明就是自己潜意识里知道祝平叙胃不好,以前从来不叫对方喝。
他怎么知道?
大约是哪次酒局别人提了一句吧。
齐殊想。
其实那些年他对待祝平叙,实在不算好,甚至比之前的任何一任情人都要糟糕。
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只是不想带祝平叙去见那些披着西服的“朋友”,不想带祝平叙去面对别人的“你看又是齐殊的情儿”……哪怕是两个人下个小馆子,或是他炸厨房,也不愿意带祝平叙去西餐馆,吃那个半生不熟的牛排。
齐殊曾把青春给了放荡,又把年华给了理想。
可现在,他不屑了。
他得把余生,给祝平叙。
此刻,远在上海的祝平叙站在人流之中,眼睛睁的几近酸涩,握紧了手机,也下不了决心。
他可不可以,最后自私一次。
但如果没有这一次,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以后再也没有人记住他,他就像一张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一粒尘埃,只能消散?
总算……
祝平叙指尖温度冰凉,泛着红,给齐殊发消息。
“我在上海。”
“……能来陪陪我吗?”
思索片刻,又将第二句编辑好的删掉,还是不能忍受这么贱的自己。
齐殊远在千里,收到消息的那一刻,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他以为是广告,又或是朋友的闲聊。直到他看到最上方的祝平叙——那三个字!
条件反射般的,先是不可置信,又惊喜无比。
“我在上海。”
他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