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始留意街上人群的动向,还真的发现了一个地方,进出的人都非常沉默且低调。
林之南就知道来对地方了,她先是回避了一下人群,靠意念把猪肉取出来放进背篓里,然后她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刚进去,映入眼帘的就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卖什么的都有,简直让人看花了眼。
随后林之南走到一处角落,把背篓放下来,淡定的把背篓里的野猪肉露出来一部分,不一会儿就有客人上门了。
来的人是一个长相略显刻薄的中年男人,他瞧了一眼林之南的背篓:“老大哥,让我看看货?”
林之南把盖在背篓上的布扯掉:“老弟,看吧,品质上好的野猪肉,可遇而不可求。”
中年男人仔细的看了下猪肉:“还真是上好的肉,老大哥,这肉怎么卖?”
“一块一斤,不二价。”林之南边说边抖腿,活脱脱一个痞气满满的老流氓。
中年男人一听,这价格还算合理,就说:“你这的肉我全要了。”
林之南:“没问题,老弟,我这有三十斤肉,就算你二十八,咱们常合作啊。”
中年男人一听就懂了她的意思:“老大哥,你还有货?有多少?我全要了。”
林之南凑到他跟前,比了一个五。
中年男人眼睛瞬间亮了亮:“五百斤?”
林之南点点头:“老弟啊,你这回可走老鼻子运了,我们新得了一头野猪,统共就这么五百来斤肉,你要吗?你要我们就一锤子买卖,爽快点。”
中年男人猛点头:“要,要,老大哥,我都要了,我们是给人家饭店供货的,吃的就是这口饭,老大哥,今儿见着你可真是太幸运啦。”
林之南:“好,那就明天上午,在城西郊区,我们的人会把货送到那边,你们过来,交货结款。”
中年男人同意了。
卖完这批肉,林之南就离开了黑市,赶往了牛车那边,她还是觉得太不方便了,要赶时间。
要是有一辆自行车该多好。
回到家的时候,已近下午一点了。
林之南休息了一会,就去地里找弟弟去了,然后和他一起上了一下午的工。
她不禁感叹自己居然成为了时间管理大师,一点儿时间都不带浪费的。
晚上回家后,林之南拿出了‘百变红烧肉’。
这是一包料理调料,能够轻轻松松就做出一大盘香喷喷的红烧肉,简直可以媲美国营饭店的红烧肉。
然后她又拿出了玉米,做了一个玉米排骨汤,炖了一会儿,就香的不行了。
不一会儿就成功召唤出了神兽——林之凡。
他跑到厨房来:“哇,姐,好香啊,我感觉我可以干三碗饭!”
说话间林之凡目不转睛的盯着红烧肉,一点儿也不带转移目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