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
扎卡里问。
“雷克斯。我看到你们叫我玩家。”
雷克斯手指在右下角拖动着其他人看不见的界面,“它回来了。[存档]——我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吗?塔芭莎是谁?或者说,谁是塔芭莎?”
扎卡里从战士手中接过剑。
“误会!误会!”
雷克斯举举双手,“兄弟你没必要那么剑拔弩张……我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是这样——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
“……”
扎卡里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地架着剑。小山雀拉下了帽沿,布莱顿举盾站在她身前。
“别别别,我认输……哎好吧好吧,我坦白、我坦白。我也是米尔多拉斯。”
那金色头发的男孩长长叹了口气。
——
“要解释这一串事情,要从狗屎的‘班’说起。插一句嘴,我这次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衷心感谢你们,二是告白——噢,可爱的小姐,能否与我……您不用这么快答复吧?好了好了,我懂,我们先说点别的。”
“我是……我曾经是个狂热的游戏爱好者。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一直持续到上班。”
“你们不知道什么叫上班?那可是一种累活……害,说得可不是嘛,哪有简单的活法——除了在游戏里。当然,在我们那个世界,还有书、视频、音乐……只是我更喜欢游戏一点。”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喜欢游戏。毕竟我每天最期待的时间,就是每天八点下班,泡上一碗泡面,按下开机键的那个时候——蒸腾的水蒸气后面,液晶的屏幕缓慢亮起,手里和心里同时泛起暖意……”
“但是后来是怎么了呢。”
男孩坐在纯白的深渊之底,表情有些呆滞,
“……回过神来的那天,晚上十一点,我的桌上泡着一碗已经泡坨的泡面,面前的屏幕一片漆黑。我没有点下电源键。我有些手忙脚乱地打开它,但是鼠标沉重到挪不动。”
“那天我躺在了床上,手机关机。第二天、第三天也差不多都是这样。”
“我也许只是累了,我想。第四天,我们经理亲自把我写的报告砸在我脸上,‘重写’,他说,‘我明天就要。’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那是处长安排的一个月期限的任务,在最后四天的时候才甩我身上。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点亮电脑屏幕,对着塞满整个硬盘的游戏……只是这么看了一整个晚上,一个也没有点开。”
“……也许只是游戏不好玩了。我把项目赚来的钱用在升级配件上——950、1060、3060……玩着画质更好,帧数更高的游戏,却再也没有小时候和伙伴玩玻璃珠子的快乐。”
“我发觉,我的记忆力和注意力都大不如前。”
他说,
“以前,我玩过的游戏,只要说出道具名字,我就能说出出自哪一章,如何获得——但如今,一段超过三行的话,我要回头读好几遍,才能理解它的意思。”
“我的经理还在朝我指手画脚,外行又自负——我按他说的去做,错了便在我,顺利完成?只要我按他说的去做,就完成不了。”
“同事们都劝我听他的话,也许他们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