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彼遣返回国时,盟军对暹罗的占领也就结束了。
和约中有关大米的条款证明是行不通的。暹罗的大米并不是暹罗政府的财产,控制着大米贸易的华商不想把一百五十万吨大米作为礼品无偿地赠送1《纽约先驱论坛报》,1945年12月20日。
2同上,1945年3月21日。?
给世界谷物市场,甚至也不愿以公道的价格卖给退罗政府;他们宁愿把大米走私到马来亚或香港,那里普遍的粮荒使得他们可以在饥民身上牟取暴利。因而早在1946年5月,已有必要签订一项新的大米协定。5月3日,伦敦、华盛顿和曼谷同时宣布:英国驻东南亚特别专员基勒恩勋爵在访问暹罗期间已商妥一项修订的协定(美国也是参加的一方),免除暹罗无偿提供大米的义务;而且英国将购买一百二十万吨大米,由暹罗在十二个月内交货。每吨大米的基价是十二英镑十四先令,如在5月31日以前交货,每吨另加补贴三英镑,如在5月31日至1946年6月15日之间交货,每吨另加补贴一英镑十先令。如果在十二个月限期内交货的大米少于商定的数量,暹罗政府必须无偿补足缺额。根据这项协定所获得的大米将由华盛顿的联合粮食委员会统筹分配。英国外交部在宣布上述协定时着重指出,暹罗政府愿为救济东南亚的饥民而大力提供合作。即使这项协定,其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它1
231所规定的大米价格远远低于从缅甸和印度支那所能买到的大米的价格,因而不足以抵制非法的大米交易。为此,在1946年12月24日又缔结了另一项协定,使价格上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调整。协定的履行期限延长至1947年8月31日,价格提高到每吨二十四英镑,非常接近于在缅甸所付的每吨二十八英镑。自从战争状态结束到1946年底,通过官方渠道从暹罗出口的大米超过五十二万吨,而且很可能,至少也有同样多的大米从这个国家走私出去。同年,签订了另一项同不祥的缅暹铁路有关的英暹协议。1946年1o月,据宣布:暹罗政府已经以一百二十五万英镑的代价买下了暹罗境内的那段铁路。英国政府建议,利用这笔收入向铁路和列车的原所有人提供赔偿,这些铁路和列车是日本人从缅甸、马来亚和印度尼西亚拆来修建这条新铁路
的;英国政府建议这笔钱可作为日本赔款的一部分。
暹罗除和英国、印度、澳大利亚达成了这几项协议之外,也同中国谈判了一项友好条约。1946年1月23日在曼谷签订的这项条约规定:两国之间永久和平,世代和睦,互换外交和领事代表,并按照所在国的法律,给予对方侨民以最惠国的待遇,如给予侨民出入国境的权利,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给予旅行、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给予开办学校、集会、结社以及出版和宗教信仰的良由。这个条约标志着中退关系的一个重要阶段,因为,虽然在暹罗的二千七百万人口中,华人超过二百万,但是中国在这个国家从来没有任何外交或领事代表;而暹罗过去似乎一贯拒绝互换这类代表。其原因之一是古代中国对暹罗享有宗主权的要求,而这个要求暹罗是决不承认的;另一原因是国籍法问题。根据退罗法律,凡在暹罗出生的人就是暹罗国民,除非其父母在其出生时就到父亲所属国家的外交或领事代表处登记;因此,只要中国在暹罗没有代表,由于暹罗法律的关系,那些出生在这个国家的中国人或半中国人就不得不都成为退步的国民。多年来,暹罗政府所采取的政策是强迫中国人接受暹罗人的生活方式。在暹罗人看来,如果人白中有这么大的一部232分人属于外国籍,而且易受一个外国大使馆或公使馆的影响,那就会引起严重的麻烦。但是,鉴于1946年的形势,其时中国是世界大战中的主要战胜国之一,又是暹罗很想加入的联合国的主要会员国之一,暹罗方面对中国作出让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中暹条约规定:中国得在暹罗派驻外交和领事代表,从而使在暹罗出生的中国人有权要求加入中国籍。暹罗在条约1《泰晤土报》1946年5月4日。
中所作的其他一些让步也有可能使暹罗政府陷入困境。捌如,在暹罗的华人学校的地位问题长期以来就是冲突的一个根源。暹罗方面一直‐‐特别是在1938年至1944年披汶元帅执政时期‐‐力图强迫这些学校接受暹罗课程,并且阻挠讲授中文。现在这个条约的条款规定,中国人在所办学校方面享有最惠国待遇;而且根据条约签署时暹罗政府发表的一项声明,条约附文中规定小学必须教授暹罗文,但同时保证为小学讲授一门外语提供机会,并且不限制中等学校教授外语,过去暹罗政府企图限制中国移民入境也曾经引起冲突;现在条约禁止对中国人有任何歧视。在作为条约附件的双方交换服会中,暹罗政府保证,不再向移民征收过高的入境费。如果暹罗政府为了控制移民入境而采取限额办沫时,将沿用&ldo;其他国家为了同一目的所通常采取的做法
‐‐例如要考虑缔约国侨民在桥居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rdo;。1
关于教育和移民的规定,虽然形式上是互惠的,但显然只是有利于中国人,而对暹罗人却毫无用处。总的来说,这个协议的条款使暹罗政府在同暹罗人口中数量如此之多的一批居民‐‐暹罗认为这些人应受暹罗管辖,但按照中国法律他们却是中国人‐‐打交道时处于软弱的地位。由于这些原因,这个协议在暹罗人中非常不受欢迎:但是鉴于1946年的形势,接受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