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她该回纽约陪陪娜塔莎了。
自打红头罩变得越来越暴躁以来,哥谭的犯罪分子们发现这段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连蝙蝠侠出来巡逻的时间都变短了。
有人畏惧越来越暴力的红头罩,也有人觉得自己的运气没有那么差,选择铤而走险,哥谭的反派们就心理素质而言,大部分都远超其他城市——选择铤而走险的人才是绝大多数。
所以即便有红头罩的暴力执法,哥谭的夜晚也比从前要混乱不少。
今天晚上是反派们的倒霉之夜。
麦克是个哥谭犯罪世界底层的小角色,平时靠偷东西为生,红头罩可不会把注意力放在他这种不值一提的小角色上,哥谭的动荡让他有了大展拳脚的时机。
这段时间每天的收入是从前的两到三倍!
麦克希望这样的动荡能够持续下去,他这几天晚上做梦都能笑醒!
今天他一如既往的在路上摸走可怜路人的钱包、手机,然后把证件全部随手丢掉。
他碰上了一个“大客户”。
一边颠着手里东西的重量,一边迫不及待的低头看看这次到手的是什么东西,
他下意识的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不等他想明白,一个声音就像是贴着他的耳朵轻轻响起。
“手艺不错,没想到这么快就能体验到哥谭特色。”
那个声音明明不紧不慢也不粗糙,甚至能称得上一句好听,但麦克身上的汗毛都立刻炸起来,几乎是出于本能的调头就跑,还不忘了看看自己拿到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块石头。
哪个傻逼会随身携带一块石头?!
他想扔掉手里的东西,结果被人轻轻揪住了后脖领,明明没有多用力,但他就是没办法前进哪怕一厘米。
“不怕死的话你可以把它扔到地上一个试试。”
那个声音还是不咸不淡,但这次明显比上一句更让人觉得有压力。
麦克的手抖抖,差点把石头掉到地上。
他的头上出了不少冷汗,一般在哥谭这种地方选择当小偷的都不是什么很强壮的家伙,就像麦克自己,他就长得瘦瘦高高,像竹竿一样,根本接不住帮派里那些人的一拳头。
“我,我我不扔,我身上的钱不多,都在衣服里面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