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捂着衣服,将怼怼放开了,让它自己撒欢去,它很乖,不会咬人。
君蘅一路小跑过来的,四十岁的大叔,长相硬朗,申城的一把手,这次案子棘手,他才找上了初见。
他见到初见时,还是不免落俗的被她的容貌惊艳了一下。
跟初见打过招呼后,双手将东西递了过去。
“媒体那边顶多再压两天,两天破不了案,这件事一旦公开,会造成恐慌,拜托初小姐了。”
现在一切希望全都压在初见身上了。
“你等我电话。”初见嘴角弧度乖巧。
漫不经心的态度跟君蘅严阵以待形成鲜明对比。
拿着档案袋准备回去的时候,却看到不远处君临霄在逗她的怼怼。
君蘅也看到君临霄了,他头大了。
别看君临霄年纪轻轻,辈份在君家可是高的吓人。
就是他都得恭恭敬敬的叫一声三叔,赶紧溜了,当没看见。
君临霄看了过来,灯塔下,初见微微抬头看向他。
柔和的灯光照射下,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像潋滟了水光,心尖不小心被撩拨了。
“君爷,好巧。”初见走了过去,乖张的轻扯嘴角,左眼角下一抹泪痣又妖又邪。
“不是没钱吗,嗯?”最后一个字,他特意压低,特别撩人。
昨天还说没钱,今天就住安潞别墅,骗鬼呢?
饶是初见对帅哥免疫,在面对人间绝色君临霄时,还是忍不住犯桃花。
“朋友的房子,借我住。这豪宅我可住不起,毕竟我一贫如洗。”她心平气和的胡说八道。
余光瞥向怼怼,这狗还挺自来熟,也不怕君临霄把它剁了,炖汤喝!
君临霄没追问她是那个朋友这么大方,借她住这么好的房子,也没问君蘅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轻拍了一下怼怼的脑袋,转身离开了。
初见拿着档案袋的手,拂了拂颊边的头发,颇为无奈。
这男人太难稿,多余的废话一句都没有。
看怼怼几眼,计上心头,桃花眼潋滟无比,活脱脱一个小狐狸。
“等会好好表现,表现的好有大鱼大肉吃,懂不懂?”初见拍了拍狗头。
怼怼像是答应一样,‘汪汪汪’个不停。
她重新回到家,对着在书房不知道干嘛的初礼低吼了一声,“初礼,换身衣服,我带你去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