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子摆摆手,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团牛皮纸,撕开,里面的烧鸡显露出来,他甩手扔给景云辉。
后者接住,二话不说,把牛皮纸全部撕掉,扯下一只鸡腿,只两三口,便只剩下一根鸡骨头。
陆青松也没好到哪去,从景云辉手里抢过烧鸡,吭哧一口,咬下一大块肉。
两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把爪子、大眼、大个都逗乐了。
大眼说道:“我靠!都慢点吃!饿死鬼托生啊!”
陆青松一边狂啃烧鸡,一边囫囵不清地说道:“我都多少天没吃过肉了!”
“看守所里这么苦吗?”
“老他妈苦了!都不是人待的地方!”
爪子看看陆青松,再瞧瞧景云辉,摇摇头,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拿出一部手机,默不作声地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时间不长,电话接通。
“三哥,是我,爪子!”
“小陆回来了。”
“对!人没事!”爪子撇眼满嘴流油的陆青松,笑道:“这小子正啃烧鸡呢,对了,他还带回来一个小兄弟,说是想跟着三哥混!”
“人嘛,我看着还行,挺横,身上有那么一股子狠劲。”
爪子一边说着话,一边迈步向外走去。
出了办公室,他回手把门关上,压低声音说道:“三哥,我感觉,这小子手上应该沾过血。”
长年在道上混的,看人都很准。
对方是不是个狠人,甚至身上有没有背着人命官司,基本都能判断出个大概。
“警察?不可能!”
“年纪太小了,他看上去,也就十八九岁,不可能是警察!”
“行!三哥!等会我就把他和小陆一块带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