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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朝会,是从秦朝大一统之后定下来的规矩。
按道理讲,只有岁首才会召开大朝会。
毕竟,总把文武百官从老远的地方召集来,实在不像是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在杨广之前,确实只有元日才会有如此规模的官员聚集。
平时的三天一朝,其实说的是廷议。
皇帝也只是偶尔才会参加。
和绝大多数人的认识,有所不同的是,杨广暴虐不假,但他绝对称得上是历朝历代,最勤勉的皇帝之一。
大业二年,杨广严格划分的朝官和地方官的区别。
朝官不能参与任何的地方治理,同时,地方官也没有任何参与朝政的机会。
哪怕做到大都督的位置上,也不行!
在长安城中的朝官,从每年一次大朝会,到每月一次大朝会。
最后,竟然演变成了三日一次大朝会!
而廷议,则干脆成了由三省主持的小规模聚集。
说好听点,是为了加强朝廷集权。
说不好听点,就是刚愎自用。
他本以为,这种制度可以大大的加强皇权,实现他以前的皇帝们,都没有完成的宏图伟业。
可惜的是,这种制度渐渐变了味道。
地方官和朝官脱钩,不仅没有加强朝廷集权,反倒让各地的权力,进行了集中,朝堂的权柄,趋于分散。
到了李二,则变得更加过分。
三日一次的大朝会,都变得不切实际。
往往第一天才开过大朝会,第二次就要召开。
甚至于,连地方官都开始参加。
尤其是岁首的大朝会,远在儋州的刺史,都必须参加!
要知道,光是从儋州往返于长安一个来回,就够走上大半年的了!
似乎,皇帝一天看不见这些手握重权的官员们,就想得抓心挠肝。
贞观十年秋的大朝会,一如往昔般。
方圆百里之内,所有从四品以上的官员,都必须去参加!
皇帝才不管那些官员会不会被活活折腾死。
想要当官被折腾的,大有人在!
书院上千毕业生还散落在民间,有的当先生,有的当掌柜。
在李二眼中,这是很严重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