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彷佛受到打击一般,脸色大变,「念,你别跟我开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玩。」
「谁在跟你开玩笑?神经病。」我忍不住骂道。睡不饱的心情已经够差了,又跑来个神经病疯子来闹场。
「念,我、我是项丞啊。」
「项丞?谁啊,不认识,快滚。还有,别叫我『念』,恶心巴拉的。」我冷声下逐客令,但对方却一点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坐起身子,自上而下打量着眼前的小偷。
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英挺脸庞,浓眉大眼,看起来比我小了好几岁,一副就是正值大学生青春年少的样子,年轻就不学好,真是了然,浪费国家米粮,养了个败类。
「念……」他欲言又止,我一听见他开头的第一个字,凶狠目光扫了过去,他似乎明白自己说错话,又改口,「柯念,我……我、我是项丞啊。」
他看起来挺着急焦虑的模样。
我不明白地看他。
我非常确定我并不认识眼前的人,除非他是我接过众多案子中的委托人的朋友或家属,那或许另当别论。然,撇开这层关系不谈,此时此刻的地点在我的住处,我的地盘,而他项丞出现在我的地盘内,这种未经主人许可私自闯入民宅的行为,在法律上是犯法,若他是我case认识的友人,应该知道我是律师,私自闯入一名律师的家里,不怕律师会提出告诉吗?
所以‐‐这家伙绝对脑袋有问题。我下了这个结论。
他好像急了起来,慌了手脚般,说:「我是项丞,是你交往两年的情人啊!」
闻言,最后那句话像是在我脑袋里投下飞弹似的,轰得我一时间脑袋空白,久久无法回神过来。
是我听错,还是他说错了?
他说‐‐我跟他的关系是情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情人来了?而且还是同性?这怎么可能,我只对女性有感觉,怎么可能和男人……不,绝对是我听错了,是我听错了。
「你说什么?再讲一次。」
「我跟你是情人。」
「不可能。」我干脆说道,又接着讲:「我不认识你。」
「我说真的。」他语气坚定,一脸认真。
「我不认识你。」我又重复一次。
「我讲的是事实!我自己也被你搞胡涂了,明明我们昨天还好好的,一个晚上经过,你却突然说不认识我,我心里真的很难过……还是,还是你失去记忆了?念,你知道你是谁、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