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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客人(第1页)

更新时间:20-0-07

出了相府的莫降神采奕奕,他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满口清新,整个身体也松快了许多。

回想临出府门的时候,他到刘芒那个单纯的小丫头仍在一堆凋零的花草堆里虔诚的祈祷着,不禁暗叹:“这个纯真可爱的小家伙,实在是背负了太多本不属于自己的痛苦。”

继而又想到韩菲儿涉嫌偷窃银票之事,直觉告诉他这件事至此肯定还不算完,后面一定还隐藏着什么秘密。他不禁皱了皱眉头,旋即又舒展开来——“见招拆招吧,老狐狸,只要有我阿丑在,你就休想伤害这朵蔷薇!”——打定主意后,便向大都城内最高的酒楼——摘星楼走去。

摘星楼之所以得此名号,主要就是因为此楼修的很高。虽然只有三层,但每一层都几乎相当于寻常酒楼的两层那么高,第一层尤甚,甚至等于三个普通民房叠加的高度,所以在这一片酒楼林立的商业集市区域里,摘星楼显的鹤立鸡群,高耸雄壮。甚至连这一片区域的地标性建筑——鼓楼,也仅仅到其第三层中间高度,又因为钟鼓楼在其以南,所以完全不影响在摘星楼第三层东观日出,西望雄关,北眺燕山的绝佳视野。

因为唯有在此楼才可体会于大都城内“一览众山小”的别样意境,所以自建成开业以来,此楼生意十分火爆,真可谓天下食客云集,甚至能达到能投木箸林乃成,倾琼浆河竟现的夸张程度。

一步跨进摘星楼内,扑面而来的不仅仅是饭菜的香腻味道,还有难以名状的大气和豪情。想想吧,巨阔无比的一楼大厅,寻常房间三倍高的屋顶,三个成年汉子才能合围的巨大石柱,种种种种,只让人感觉到:“在如此大气的地方吃饭,你要是一顿不花上个十几二十两,你都不好意思结账!”当然,也因为如今大乾朝物价飞涨,若是用现银,十两足以吃一顿顶级大餐——这一顿顶级大餐,就要花掉一个下县县令一年的俸禄,当然,和一个下县县令同品的京官一年的时间里肯定不止在这里只吃一顿,原因么,大乾朝的百姓们都知道。

至于摘星楼的第三层,花费更甚,但是相对于下面两层,却更是一座难求——因为这一层的绝佳视野,因为这一层特有的意境,因为在这一层包下一个雅间吃饭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不过莫降却丝毫不担心座位的问题,因为这摘星楼三楼众多雅间之中,有一个是被宰相府常年包下的。无论他什么时候来,只要亮出宰相府腰牌,自然有侍者引领其行至专门的包房。莫降是顶着一干尚在排队的食客怨毒而嫉妒的目光登上三楼的,期间还听到有人不断轻声发出“走狗,金奴,汉奸”之类的骂声。这等场面莫降经历的多了,所以面不改色心不跳,直接忽视。只是上楼的过程中,他了一眼大厅正中悬挂的巨大吊钟——据说这是黄金一族远征军征伐西方世界时得到的西方皇室战利品——时间刚刚好。

这个巨大的吊钟也说明了此楼的幕后的东主身份异常尊贵,敢以如此珍贵的战利品,或者说有资格用这个大吊钟装饰一个饭厅的人,整个大都城内加起来也不过就那么十几个人而已,至于这幕后真正的东家是谁,那就不得而知了。顺便说一句,据说参与设计建造这摘星楼的匠师之中,就有几位是来自遥远西方的战俘。

整个三楼全部被分割成了大大小小的雅间,而雅间之间的通道上也铺着珍贵的驼绒地毯,让人赞叹的是,即便是炎炎夏日,这铺着地毯的三楼却是凉风徐徐,那是因为这里的通风设计非常合理非常优秀,并且在暗格里辅以冰块降温。走在这装修的富丽堂皇的通道里,却是十分安静,完全听不到一二层的嘈杂和雅间内部的声音,只有静立在雅间之外随时等候客人召唤的侍女向莫降报以微笑和轻声的欢迎之词,其余的,皆是这尊贵典雅之中的宁静。

在侍者的引领之下,莫降很快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包间。和往常一样,客人还没有到,莫降随便点了几个精致的小菜,要了一壶烧酒,对窗独酌。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能怪相府内的其他仆人对莫降的诋毁和嫉妒。莫降平日里甚是懒散,奈何却得到了托克托的赏识,甚至连这等享受奢华而且身负机密的重要事件都交给他一个人去做——众人在眼里的,多是这享受奢华的机会,对于这些机密事件,则是不太关心——他们只是不平,为什么自己无论多么努力,仍是难以改变一辈子被圈在相府内的命运?为何这个莫降屁事儿不干,却经常有独自外出公干的机会?

莫降此刻想的却不是这个,他望着西面的群山绵绵,想着山下的雄关漫漫,思绪飘了很远很远,仿佛,他到了在雄关城头猎猎飘扬的大乾帝国战旗,那猩红的颜色,狰狞的狼头让莫降心不由得的一痛。他猛地灌一杯酒,漆黑的眸子里,神情更是凝重。

雅间的门忽然开了,有人推门而入,莫降继续望着窗外头也没转说道:“徐老哥,如往常一样,点菜的活儿还是留给你了!”

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莫降没有听到对方喊他莫老弟,也没有那熟悉的爽朗笑声传来。

莫降微诧扭头,这一扭头,却是愣在了当场。

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血人,就定定的站在那里。

这时,才有惊叫声在包间外面响起。

莫降强行稳住心神,仔细打量着来者:其身形,应该是个年轻后生,只是偏偏生了一头白发,只是这白发上沾染了不少血迹,在鲜血的衬托之下,那一头银色长发更是异常夺目。可能是因为打斗,这个人整头的长发都披散了下来,将他的脸完全遮住了,所以无法见其相貌如何;此人穿一身寻常武人黑色短衣,其上还有些补丁,比补丁更扎眼的,是片片浸透了夏季薄衣的血迹;紧紧箍着小腿的绑腿上甚至还挂着不知来着何人身上的一条肠子,花花绿绿令人作呕;此人右手拄着一杆长枪,鲜血早已将枪缨染的透红,不断有如缕的血流顺着枪杆流淌而下,染进名贵的驼绒毯里——“白狼,张凛。”莫降在心里念出了此人的名字。

大都白狼,这个名号绝对是大都黑道上传奇中的传奇:此人武艺之强悍,意志之坚定,态度之决绝,无一不让人叹服。他无意于名利,无意于权势,无意于地位,他的存在,似乎只为了打破一个亘古不变的定论:“没有最强,只有更强。”而他白狼张凛,就是要成为武道之上最强的那个男人。

张凛,这个孤儿自十岁起便打遍城区,十三岁在大都地块再无敌手,这是一个让有着最纯正黄金血统的黄金族人都感到恐怖的存在——最重要的,这个张凛是个汉人,他便是前朝国灭之战某位英勇殉国的将领的曾孙。

本来,张凛和其他混混一样,生活在他的绿林世界里,跟高高在上的黄金族人没什么瓜葛。奈何,贪婪的朝廷却将脏手伸向了张凛所处的帮会——角龙帮。

在张凛十三岁那年,朝廷调集宿卫亲军,一夜之间,血洗角龙帮。老帮主一家三十余口男女老少,悉数被杀,家中财物也被劫掠一空——朝廷这一次抢钱行动,彻底激怒了张凛,也点燃了他心中的兽性,因为传说那老帮主对张凛有救命之恩——从那时起,张凛就走上了他的复仇之路,这条路,一走就是三年……

从其十三岁到十六岁三年时间里,有十九位黄金族高手惨死在那条夺命长枪之下。

传说之中黄金一族钢筋铁骨般的身体,在白狼张凛的长枪和他的愤怒面前,腐朽的不堪一击!

到了后来,关于白狼张凛杀人的说法也有了变化,因为他所杀戮黄金族人已经远远超过了复仇的范围。于是有人说,张凛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天下人证明,所谓黄金族人刀枪不入的传说,纯属无稽之谈,他们汉人,照样可以“饥餐胡虏之肉,渴饮匈奴之血”;也有人说,张凛这样做,只是为了追求武道上的极致,他要杀光那些大言不惭敢称“天下第一”的黄金族人,他要用那些黄金族人的鲜血和生命证明:他张凛才是大都城的武道第一……

从第十九个所谓高手被杀之后,大都内的的所有修习武道的黄金族人在表示自己很强很厉害时都厚着脸皮如是说:“谁他妈说武无第二?老子就敢称第二!因为白狼张凛,才是当之无愧第一。”

尽管黄金族人口头上表示屈服,但是不代表他们真的能忍受这个低等汉人带给他们的屈辱,他们再次暗中动用了黄金族中最精锐的禁军部队——怯薛宿卫——却仍是没能杀得了这个猖狂到极点的汉人武者,只是在那次行动里,张凛身负重伤,不知所踪。

从那天之后,白狼张凛便只活在了人们的传说之中,但所有汉人都期望,不,所有汉人都相信,张凛失踪,不过是受伤的野兽隐藏起来舔舐自己的伤口,终有一天,他,汉人的传奇,他,白狼张凛,是要以更为猖狂的姿态杀回来的!

果不其然,张凛回来了,而且还让莫降遇到了。

“我从未对外宣称过自己是大乾朝第一高手,第二也没说过,甚至我都没说过自己会武。”莫降探开双手,无奈的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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