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比武大会并非一定要住帐篷,事实上丹妮入夜了也会回城睡觉,但城外地面宽敞,可以锻炼骑术与武技。
丹妮虽练习过长枪比武,却第一次参加实战。
她准备在老骑士的陪伴下来个临阵磨枪,还有两天比赛正式开始,技能提升多少不奢望,至少能更熟悉长枪比武的氛围。
从城墙根开始,沿着蜜酒河往北延伸半公里,能看到几百个蓝色、白色、米色、黄色、红色的华丽大帐篷,这里有栅栏围着,属于贵族的营地。
骑士穿上闪亮的铠甲,骑着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手中擎着代表家族的旗帜,在营地中吆喝着奔驰。
更远方的区域散落稀稀疏疏的一片营帐,没有围栏,没有壕沟,没有规划,杂乱分部在河边空地上,其中一座青色帆布搭建的营帐便属于丹妮。
练习骑术与枪技的人不止她一个,而且她的铁甲在篝火中烤了一遍,黯淡斑驳,在一群佣兵中毫不起眼。
在她练习枪术的那两日,玫瑰大道边收割过小麦的宽阔田野,木匠筑起一座巨大的木头看台和竞技场。
规模非常庞大,细长竞技场跑道两边的主看台至少有15米高,足足五层。
当然,并非所有骑士都有资格去主竞技场参加比赛。
这次来参加比武大会的骑手有些“少”,“只有”两千五百多名选手——丹妮惊呼人数众多时,老骑士却告诉她,他这辈子至少参加了二十次比武大会,这次的规模只算中等偏下。
丹妮震惊了,“你才六十四岁,就参加了二十多次比武大会,这该多频繁啊!”
“呵呵,真算起来,只劳勃国王在位的十四年间,便举办过不止二十次比武大会。
可作为御林铁卫,我必须守护在国王身边,特别是伊里斯国王,他与劳勃不同,并不喜欢去观看比赛。”
“七国人民竟这么喜欢比武大会。”丹妮有些不可思议。
“除了比武大会,贵族们还能干什么呢?”巴利斯坦倒一脸不以为然。“上次艾德就任首相,举办了一次‘首相比武大会’。
而就在四个月前,乔佛里王子十二岁命名日,劳勃国王刚举办了比武大会。
只在君临,便一年举办了两次。
如果其他领主家有闲钱,又正好想为孩子庆生,也能举办比武大会。”
其实那一年君临举办了三次比武大会,乔佛里的命名日,庆祝首相就任,乔佛里为自己举办的登基庆典。
“你得过几次比武大会冠军?”丹妮又问。
“五六次吧,除了自身力量与技巧,运气也非常重要。”
丹妮来到旧镇第三天,大黑以200公里每小时的滑翔模式,连续飞了两个晚上与一个白天,跨越近八千公里,回到阿斯塔波。
龙灵状态下,大黑用爪子在地面写了差不多一千字的信息,大致将丹妮近一周的行动讲述一遍,忽略了琳妮丝那一段,又告诉乔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自然是莫尔蒙家族在血色婚礼中损失并不大,而坏消息。。。。。。
——你父亲杰奥司令官死在长城外。
守夜人违背宾客权利,杀了招待他们的鬼父卡斯特,老莫尔蒙在阻拦过程中被自己的誓言兄弟(守夜人发誓放弃之前身份与地位,只认同僚为余生兄弟)杀害。
不得不说,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除了异鬼那种肉眼可见的“大妖”,人性的妖异化更加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