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只能离开了。
他没想到,被他关切的孟眠冬却还没有回家,而是缩在楼梯上,直到他离开了,才向着家走去。
这套公寓是二手房,房龄十二年,楼高仅六层,孟眠冬住在三层,由于是孤儿出身,孟眠冬从小便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拥有自己的家,为了这个目标,他从初中起便开始打工赚钱,因为他五官精致,身材修长,在十七岁时被经纪人挖掘,当上了模特,普通模特的工资不算高,远远追不上高昂的房价,因而他只能先买了一套二手房。
后来,他试着将他所写的歌曲给经纪人听,幸运地得到了经纪人的赏识,并灌录了第一张唱片。
他全然没有预料到,这第一张唱片竟是使他包揽了国内全部的最佳新人奖。
他更没有预料到,从出第一张唱片到狼狈退场,他只花了短短九个月的时间。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一场幻梦吧?
但假如是一场幻梦,他的左耳为什么会突发性耳聋?他又为什么会患上酒精依赖症?
他走到家门口,拿起闻燃带给他的药,开了门,将药随手一丢,接着,开了一罐啤酒来喝。
他喝尽一罐啤酒,才去了浴室。
他剥下牛仔裤,又厌恶地剥下沾了血的内裤,才将塞着止血的纸巾抽了出来。
现在的他狼狈至极,仅次于那次失败的演出。
幸好闻燃家与自己家不过十五分钟的路程,不然,他也许回不来了吧?
可他为什么要逃跑呢?
明明收了闻燃一百万的卖身钱不是么?
明明都自暴自弃到没入了三根手指不是么?
仔细一想,主要是因为闻燃很温柔吧?温柔到让他感到害怕。
一无所有的他不值得被这么温柔的对待,所以,闻燃的温柔必然是虚假的。
这个认知令他有些许失落,毕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对他这么好了。
他收起思绪,赤裸着下身,想再去喝一罐啤酒,堪堪走出一步,一串血珠子却从腿根蜿蜒了下来,宛若一尾毒蛇般,舔舐着他的肌肤。
疼当然是疼的,不过他不想止疼,只想喝酒。
反正这点疼痛,这点小伤要不了他的命,倘使能要了他的命也不错。
他喝了啤酒,又去喝白酒,之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时,却发觉自己发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