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林钟的腿现下无法长途跋涉,二人只好苦兮兮的坐在这户人家的外头,看看这家是否还有其他人回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时值傍晚时,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汉子身上背着弓箭,提着两只兔子回来了,从穿着打扮轻易能看出是个猎户。
温淑琳连忙扶起季林钟站了起来。
猎户也是老远就看到了他们,“二位?在我家门口坐着做什?”
“这位小哥,我们路上遭遇贼人,不幸落难。如今脚上又带着伤,所以想借小哥住处落脚修整一番。”季林钟说完,又看了看院子里的瞎眼老太太,“刚才与家中老太太搭话,老太太似乎不懂官话,我们也不好贸然进去,是以在外等候。”
猎户打量了他们一身灰头土脸的狼狈样,又看了看男人身上的伤口,暗道是赶路遇到了劫财的。
“原来如此,”又看了一眼他身旁的温淑琳,头上挽的是妇人发髻,便道:“你们夫妇随我来吧。”
温淑琳一听想说大哥你误会了,我们看起来哪像夫妇了,刚要开口便被季林钟给拉住,季林钟抢在她前头说了句“多谢”。
温淑琳扶着他,不明所以的看向他,季林钟借此机会小声埋在温淑琳耳边解释于她听,“外头肯定还有人在寻我们,扮做夫妻也许更方便躲过。”
说话的热气熏的她耳朵麻麻的,温淑琳偏开头想了想,红着脸点点头算是默认了。
猎户姓曹,叫曹大勇,家中除了瞎眼的老太太,还有一老父亲在外做农活。
他将二人领到一间屋子后,便自告奋勇的替季林钟看起伤来。猎户常年在山上打猎,身上受伤多是自己处理了,对于季林钟的摔伤倒还是有些法子的。
先是替他正了骨,又寻了几块破木板固定已做支撑固定,红肿之处还需敷药才可消除,只是他家中却是没有,还需下山进城去买。今日天色已黑,只能等明日了。
温淑琳趁着这个机会,在另一处梳洗了一番,换了身瞎眼老太太的衣裳,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个农家妇人,只是那俏丽的模样却硬生生的出卖了她。
“多谢曹大哥肯收留我们,今日我们夫妇二人落难,身上无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根簪子是身上残留不多的物件了,多少能值些银钱,还请曹大哥收下,不要嫌弃才好。”
除了马车上丢了的包袱行礼,温淑琳身上还藏的有大把的银票,可她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自然不会将之主动拿出,何况她才不信季林钟身上没藏钱。
曹大勇是个耿直的汉子,觉得无功不受禄,当即推拒起来,“我又没帮上什么,季大嫂就不要客气了。”
还是季林钟在一旁劝到,“曹兄弟还是收下吧,我们夫妇二人还有其余事情相求。”
温淑琳白了他一眼,虽说东西本就该送的,可见他也跟着这般豪爽,心里却不安逸了,果然不是自己的东西一点都不心疼。
季林钟见她那副翻白眼气呼呼的样子,心中一阵好笑,调侃起来,“娘子放心,等去了京城,相公在给你补上。”
温淑琳瞬间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仿佛在骂,你算哪门子相公?啊呸!
曹大勇却道二人是真的夫妇,直夸,“季大哥与嫂子真是恩爱。”
季林钟态度十分自然的接道:“承蒙夸奖,在下惭愧,娘子嫁给我,没享上福,还遇上这种事,是我本就没照顾好她。”
温淑琳脸上勉强陪演道,“相公多虑了,夫妻本是同林鸟,自(大)然(难)要(临)有(头)难(各)同(自)当(飞)。”
等到曹大勇一走,温淑琳的脸又立刻垮了下来,趁着他受了伤,可劲的挖苦,“看不出小叔还挺会演戏,我竟不知什么时候的小叔才是真实的。”
季林钟还沉浸在他叫相公的那句话时,一听她如此说,也不生气,反而调侃起来,“嫂嫂好像没刚见时那般怕我了。”
温淑琳这才想起了之前那些不好的回忆,这些日子的相处,这人面上看上去好说话了些,好相处了些,可本质上还是杀神,她怎么就差点给忘了。
“胡……胡说什么!”温淑琳眼睛看向别处,小声嘀咕,“我又没做亏心事,我怕你做甚?”
一想到昨晚她差点拿匕首捅死他,温淑琳突然有种的感觉,心下发慌哪还敢与他对视。
“是吗?”季林钟见她那心虚的样子,有些后悔刚重生归来时太冲动了,掐了她两次脖子,让她如今都还对他有惧意。
温淑琳还不知他全然误会了,以为他又在怀疑自己,寻了个借口就出了门暂且先避开。
季林钟看着她借口离开的样子,轻笑一声。逃避只能是短暂的!毕竟两人现在在外伪装的是一对夫妻,到了晚间,温淑琳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回房,除非她想睡屋檐。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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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农家的晚饭到底是不如自己家来的香,虽说曹大勇还专门做了兔子肉来招待他们,但到底手艺太差,加上温淑琳也不爱吃兔肉,是以她只随意吃了些。
一席五人,晚间在外务农的曹老爹也回来了,见家中来了客人,倒是有几分稀奇,便问了他们几句,是做什么的,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季林钟全程答的滴水不漏,说是去京城探亲,路上遭遇贼人杀人越货,好不容易逃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