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终于下课了,却始终没瞧见余晚的身影。她过来兴师问罪,谁知,对方逃了课,乐菱的怒气更是高涨,怎么都觉得自己被耍了。
本来就有火,现在更加不爽,黑着一张脸,走到校外的停车场。
坐进车里,正准备离开,谁知眼前窜出一个窈窕的身影。
这人不是余晚,是谁?
余晚在路边招了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乐菱一踩油门,立即跟了上去。
这个贱人一定是去见谢煜凡了,想到这一点,她顿时妒火心中烧,其热度都能超过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了。手指紧紧地扣着方向盘,生生将上头包着的真皮扣出一个洞来。
再说另一头,余晚其实早就瞧见了乐菱,因为她的红色跑车实在太亮眼。
余晚坐在计程车里,将手机转换成自拍模式,看着像是在自拍,实际上是在看背后一直跟着他们的那辆红色跑车。
说实在的,乐菱的驾驶技术真不怎么的,白白浪费了一辆好车。
她还真怕乐菱跟不上,于是,对司机师傅说了一句,开慢一点。
车子开到京郊别墅,余晚付了钱后下车,看车库里停的车,谢煜凡已经在家了。
她嘴角微微向上一勾,露出一个笑容,然后掏出钥匙,进了屋子。
谢煜凡被乐菱搅了打球的兴致,索性去了一趟超市,买了菜回家做饭。
他做的是牛排,配红酒刚刚好。他打开自己的酒柜,才发现自己的珍藏,少了一半。不是自己喝的,又没有进小偷,自然是余晚。他顿时间觉得好气又好笑。
第一次,真正恋上一个人,所以明明是她的不好,也变成了好。
余晚进门后,看见餐桌上摆着一桌子的美食,脸上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
“没想到,你这个冰山扑克脸,还挺懂得浪漫。”
谢煜凡自然没理她的揶揄,拿出火机,点燃蜡烛。
余晚洗了手,然后不客气地在餐桌边坐下,不劳而获地享受美食。
余晚拿起酒杯晃了晃,却没急着入口,她将鼻尖凑近,深吸了一口气。葡萄酒的香气顿时钻入了鼻间,那一股浓稠的味道,真是让人不饮自醉。
谢煜凡看着她品酒的模样,专业、优雅,这样一个人,会是红灯区的出身吗?
余晚啜下一口,抬头撞见他的目光,浅浅一笑,“区的。赤霞珠的种植要求很高,必须在有小砾石的土地上才能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生出来的葡萄颜色深黑,口感丰厚,可惜,就是单宁太过紧密,导致酒味浓郁。所以当地人会加一点果味香浓的梅洛,来中和着单宁所产生的青涩。”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拿起酒瓶看了一下瓶子上的标签。
“这瓶酒出自于1995年,这一年的酒并不好。因为欧洲大规模降雨,导致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洪水,冲垮了一大片葡萄架,而剩下的那些,又因为过早被摘而显得异常酸涩。这些法国佬也就拿来骗骗你们这些土豪,反正我们泱泱大国从不缺财阀。”
谢煜凡扬眉,“是讽刺还是表扬?”
余晚笑道,“自然是表扬。”
谢煜凡并不戳穿她,这个女人很特殊,对这世界有自己的理解。大多数人追求的,她却不屑一顾。而她做出来的事,又有很多被世人唾弃。只能说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葩,在这世界上,要做个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人,这不但需要勇气,还需要实力。
余晚抿了一口酒,舌尖在嘴里一转,酒香回味唇齿间,一瞬间甜涩交加。
“所有的酒中,我最喜欢葡萄酒,鲜红如血。”
说着,余晚拿起刀叉,将牛肉切下一块,放入嘴中。
外焦里嫩,轻轻一咬,肉和汁水顿时充斥一嘴。
“味道不错。大厨师,你买的是佛罗伦萨的牛排吧!”
谢煜凡揶揄,“这也能吃出来?”
余晚看着他,古灵精怪地做了个鬼脸,“看到了你扔在垃圾桶里的包装。”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刚刚好。
谢煜凡看着余晚,只见灯光柔和了她的脸部曲线,竟为她增添几分温柔。他暗忖,一个女人纵有千般风情,那她已经展露出了多少种,还有多少种是他不曾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