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她放松心情,我随口问她,有没有人骚扰她,一个年轻的单身女子这个时候出现在酒吧街的路旁,肯定会招来不少猥琐男。)
有,有好几个色狼叫我跟他们一起喝酒,把我吓坏了,我只好躲到一边去。
好不容易才熬到凌晨时分,他终于都从酒吧里出来了,坐出租车回家。我又跟在他后面。他回家后换回平时的装扮,又再出门,这次他没有打车。我偷偷跟着他,没走多远就知道他要去那了,他所走的路是去日报大厦的,大概走十分钟就到了。
来到日报大厦后,我等他进了电梯才敢进入大堂。而且也不敢直接坐电梯到十三楼,因为怕被他发现,到了十二楼我就出来了。我打算爬楼梯上去。本来想不就是一层楼梯嘛,一会儿就行了,可是当我从电梯里出来时才发现,整层楼都黑乎乎的,我突然想起闹鬼的事情,快把我吓坏了。不过,最后我还是借助手机的光线,咬紧牙关爬楼梯上到十三楼。
十三楼也是黑乎乎的,我瞎摸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他跑到那里去。后来我走到暗房外面,突然听到里面有声音,吓了我一大跳。我想他应该是在里面冲洗勒索妈妈的照片,突然就来气了,想冲进去把底片抢过来。但当我想把门打开时,突然听见里面好像有打架的声音传出,而且门也锁上了,我又敲门又叫他的名字,门也打不开,只听见他叫了声“救命”。于是我就跑到一楼找保安帮忙……
安安的口供并没给我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反而使她的处境变得更不利,因为她始终也没有明确说出她跟踪宁宇易的目的。但是,她的口供也并非全无用处,起码她告诉了我们,死者昨天打扮怪异地去过一个叫左手吧的地方。左手吧,挺古怪的名字,或者我们能在那里获得一些与死者有关的情报,但在此之前,我们得先到他家里翻箱倒柜。
离开审讯室时,蓁蓁忽然一脸蔑视地对我说:“才认识一天就把人家小妹妹泡上了,你还真有本事啊!”
我正在分析案情,就随便地回了她一句:“你吃醋了?”
她的脸马上就红起来了,气急败坏地说:“你有病!”
“你有药吗?”我回敬道。
“你神经病!”
我诧异地看着她:“难道你会治?”
“你神经病,你神经病……”她被我气疯了,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你复读机,你复读机……”我也学她那样不断重复。
她被我气得说不出话了,我关切地问:“怎么不说话了,难道你……没电了?哎呀……”她说不过我,竟然抬脚把我踹了。
踏入宁宇易家门后,我第一个感觉就是,这里应该不是一个单身男人居住的地方,因为实在太整洁了,跟我那个狗窝有天渊之别。除了整洁之外,这房子的装修还很女性化,感觉应该是个单身女子的闺房,以致我一再向公寓的管理员核实,这到底是不是宁宇易租住的房子。得到管理员肯定的回答后,我们才开始搜查。
这是一房一厅式的单身公寓,厨卫俱全,一个人住的话地方还算挺宽阔的。我和蓁蓁分别在客厅和睡房搜查,在茶几上我找到几本女性杂志和一个干净的烟灰缸,除此之外并未特别发现。
“阿慕,你快进来。”蓁蓁忽然从睡房探头出来叫我。
我一走进睡房就吓一跳,这根本就是女人的房间嘛!不但有梳妆桌,桌上还放了一大堆化妆品,仔细一看全是兰蔻的产品。我忽然想起在洗手间发现的那支唇膏也是兰蔻的,长生天啊,一个大男人带着唇膏上班,还偷偷跑到洗手间去涂,有够雷人的。然而,随后我们还发现更雷人的事情,就是衣柜里竟然有一大堆女性衣服,其中还有裙子。
正当我怀疑宁宇易是否患有“易服癖”的时候,流年打来电话:“验尸工作已经完成了,证实死者是被冲洗盆里的药水淹死的,因为从他肺部取出的液体与药水的浓度一致。另外,我还有一个特别的发现,或许对你会有帮助。”
“你该不会是验出他有爱滋病吧?”我问道。
“看来你也发现了,他有没有爱滋病,我倒没去验证,不过他是同性恋者,我就能肯定。他肛门的肌肉明显外翻,这是由于长期进行肛交而造成的,而且我还在他的直肠里发现残留的精液,所以能肯定他在案发前曾经被人干过屁眼。”这厮也真是猥琐得可以,这么恶心的话也能直接说出来。不过,既然他这么恶心,那我也不妨恶心一下,趁蓁蓁还在搜查睡房,蹑手蹑脚地溜进洗手间,问了一个我一直都很想知道的问题:“被肛交的人会有快感吗?”
“这个问题得分男女来回答。于女性而言,在肉体上的感觉,肛交显然不如性交,因为肛交主要是靠挤压及子宫来让女性获得快感,就像隔靴搔痒一样。不过,女性的性快感并非完全源于肉体,而是主要从精神上获得,肛交能带来强烈的被征服感,所以也能让女性获得比性交更强烈的高xdx潮。当然这是因人而异的,不是每一个女性都能接受肛交,但能接受的一般都会上瘾。”他的解释挺详细的。
“那男性呢?”男人不像女人那么感性,而且又没有及子宫等敏感器官,肛交的快感又从何而来呢?这个问题让我很不解。
“知道什么叫前列腺吗?是男性特有的性腺器官,位置在膀胱与直肠之间,它分泌出来的前列腺液是精液的主要成分,男性肛交主要是靠它来获取快感。其实在男性泌尿检查中,经常会以指检的方式,把手指插入直肠,通过挤压前列腺获取前列腺液,以检验是否病变。不过也有人没病也花钱给女医生按摩前列腺,感觉不比做爱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