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从灵外貌清秀,低眉垂眸时更是显得人畜无害,张妄这老油条都没被他少骗,岑今这傻白甜哪里看得穿他的套路,开心地笑了:“好呀,我这就带你去!”
书从灵说:“你得给我爸妈发消息,不能让他们担心。”
岑今:“好。”
书从灵:“还有学校那边,帮我请假,我寝室的事情也得处理好。”
岑今:“都交给我吧!”
书从灵事无巨细说了大半天后,伸出手:“拉我一把,腿麻了。”
“恩!”岑今甜甜地笑了,他牵住书从灵,正要拉他起来,却被对方一扯——
直到纯粹的天罡正气如山岳般压来时,岑今才反应过来他中计了!
岑今的修为并不算低,但那张护身符受过天帝赐灵,正气浩然纯沛,专克他这种鬼怪。
“呜啊!”
岑今捂住脸哀嚎出声,半张脸的人皮剥落而下,露出内里的柳木内芯,血液从木质部内渗出,与另外半张完好无损的少年面庞合在一起,甚为诡异。
书从灵不愿多看他一眼,揭下符就跳窗跑路,然而迎接他的却并非幽冷阴森的隧道,而是扑面而来的火焰!
那赤红的烈焰如长矛一般划破黑暗,刺向他的眼球,恐怕在下一秒就能把他捅个对穿!
书从灵在那一瞬间真的觉得自己死定了,他甚至看见了走马灯。
可等他考虑好自己的墓志铭,臆想中的灼烧感也没有出现。
什么都没发生。
火焰燎过书从灵的发梢,又轻柔地退了回去。
“啧,是人啊。”
伴随着烈烈火光,一个身影从滔天火海里走出,那些火焰仿佛有自我意识一般,自动为他分开了道路。
书从灵没办法去注意那人的长相,因为随着他的接近,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人体的血液停止流动,沉重的压迫感让书从灵喘不过气来。
他跌坐在地上,视野逐渐变得昏暗。
一只手伸向了他。
那手线条流畅,骨节分明,如果拂过钢琴琴键,必然能吸引一众目光。
如果杀人,同样能。
叶朝抬起了书从灵的下巴,审视了他一眼,烦躁道:“我说怎么这里聚了一群野狗,原来是抢食来了。”
他搬家到这边不过一个月,就听说了这里有一个特殊的人类。
全小区的鬼都他妈的把这人类叫作男神,一点身为鬼怪的尊严都没有。
今天见了他一面,叶朝也大概能理解那群鬼的想法了。
这人身上的灵气,纯得像一汪清泉,正是鬼怪最喜欢的类型。
但叶朝对此并不感冒,也不能理解因为灵气好闻就能把人类捧作男神的行为。
真男神就该手撕厉鬼。
叶朝收回了威压,一脚给地铁开了个洞,慢悠悠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