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异样,那质感好像是纸。心念一动,我将纸压在舌头下面,等待合适的机会。不是我不相信海粟,而是刚才小傻的反应让我提高了警惕。或许这里并不像阿兵说的没有监视器。总之,小心为上。
吃完饭,我沿着墙边慢慢踱步,走了差不多十分钟。这段时间,海粟缩回他一直呆的墙角,身影浸在黑色中,几乎忽略不计。我则在忽明忽暗的分界线上,边走边小心取出了东西。先用手触摸,果然是纸,还是折好的。我将它展开,一只手假装揉眼,另一只手拿着纸条凑到眼前。利用时远时近的灯光,我看到了熟悉的字体,上面只有四个字:我在这里。
平安,哦,平安,他来了。
我刚乐得想唱歌,马上又担心起来。我开心因为不再孤军奋战,我担心却是怕平安会不会像我一样很快被揪出来。他怎么联系到小傻的,我不知道。但是,既然小傻传进这张字条,就证明他们见了面。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小傻带平安进来的,走的是一条只有小傻知道的通道。这也许也能成为我逃出去的唯一途径。
我就在那里痛并快乐着的时候,门再次打开了。我现在异常痛恨大门。这里的每扇门后面都有罪恶。一开一合,就是血盆大口,吞食人心。
看门人扔进来一包东西,暴声说:“你们现在穿的衣服全部脱guang,一件不能剩,内衣内裤,连鞋子袜子也要脱掉。把这包衣服换上。给你们五分钟,快点。”
终于开始了,我心想。他们口中的盛宴,究竟是什么?我的大脑在掀巨浪,我的心情澎湃起伏,我的血脉汩汩躁动。这一切漫长的等待,在折磨我这么多年后,就在今夜,要画上句点。这一刻,我居然不是惧怕的,而是期盼的,更是雀跃的。
第四十五章海粟(下)
更新时间2010-4-1421:21:06字数:2189
我走过去,打开包袱,里面是两件最简单的白色直筒袍。我一手一件,往海粟的方向看去。从一开始我就猜对了,他们不会放他走。他们这么做,必定是对方不想留活口。但是要害海粟的人没料到他们比想象的更贪婪。王福贵说过,在洛神之舟,杀人是最笨的办法,只有活人才更值钱。三百万真的不算什么。
“有一件是给我的,对不对?”海粟走了出来。只看他走路的样子,就很赏心悦目。那是一种糅合了洒脱和礼节的西方美感,却骨子里透着修养和气节的东方含韵。
“海粟……”向来能言善辩的本事却在此时无法拿上台面,我竟然没法劝他。
“给我吧。”他伸过手来,如白瓷般细腻的手指闪现温润的光泽。当他的指尖碰到我的手,冰凉。
“别放弃。”我的心也不知不觉被传染上他的凉气,“你不是相信你的家人吗?那么就继续相信他们吧。”我说得很急,怕他放弃自己,放弃那颗纯洁善良的心。
他拿衣服的动作慢了一拍,可以感觉到那双黑暗中的眼睛细细得探索着我,就像要确定真心假意。那样的他竟有几分霸气,仿佛从隐暗处脱跳了出来,肆无忌惮。不过,也就几秒钟。他的唇在光下轻扯,完美的弧度。
“我相信他们。”他的信念又回来了,“如果有人想我死,一定不会是他们。”
他也是个明白人。事情超出绑架的范围,就证明有人动了手脚。他家境富裕,朋友都是一个圈里的,不知忧苦,出身良好,个性虽异,但均不经风霜,不历摔打。或是偏偏佳公子,或是窈窕小淑女。眼前的女孩聪慧过人,分明早看出来,却帮他安稳浮动的情绪。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她居然完全没有沮丧,甚至神清气爽,举手投足充满活力,令他叹为观止。她年纪似乎和他差不多,脸肿得夸张,眼神却是通透,历练世情,有着不符这个年龄层的智慧,却偏偏尽显同龄女孩的活跃。两者放在她身上,一点不突兀,反而光芒四射,灼热如火。不过短短数小时,他在她身上所学所懂,竟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朋友。她领引他看另一个不同的世界,黑暗的,残忍的,却又努力为他保留希望。她说他是她在这里唯一的安慰。其实,从头到尾,是她在安慰他。三天了,他维持着骄傲,却阻止不了内心的崩溃。就在她打开包,拿出两件衣服时,他几乎疯狂。还好有她。他手指碰到她,很暖,从指尖传递,飞速沿着血脉,直达那颗濒临爆炸的心脏,带去奇异的平静。真的,还好有她。
我看着他退到暗处,很快传来衣服窸窸索索的声音,不由放心。如今形势比人强,要是他闹起别扭,没准就真出不去了。我又看他一眼,发现这鬼地方虽然暗,还是能辨认他脱去衣服的上身相当峻拔。我闹了个大红脸,心里却骂这群坏蛋,也不知道男女有别。不但要脱guang光,只给一件看不出透明度高不高的鬼衣服,肯定没好事。等着,且等着,我出去非闹个鸡飞狗跳,凿个大洞,沉了这条破船。
我才刚把衣服换上,鬼门又开了,看门的在外面大喊要我们出去。我转身猛然看见海粟竟已经在我身后,吓得我说话也不利索了。
“你,你,你什么时候在后面的?”我那么远能看到他没穿衣服的样子,他离得那么近,岂不是看光了。
“他喊我们出去的时候。”他语调平平,应该是真的。
“速度这么快的。”我觉得他是少见的绅士,不会占我便宜。
“走吧。”他调适得很好。
我随在他身后踏出门。看门人红光满面,好像喝了酒,神情很兴奋。
“不错不错,这次分到这么好的货色,该我发财。”说完冲着我们直乐。
我搞不懂他的意思。就在这时,大概海粟也不明白,回头看我。我只那么看他一眼,突然有点明白那看门的乐什么了。这个海粟实在太出色。本来嘛,单看气质和体形,他已属于俊男了,毫无瑕疵的修养和礼仪更为他加分。五官不是评价男人最重要的部分。可是,双眉如远峰,眼瞳漆黑如星子,鼻高而挺秀,唇型丰润而优雅,肤白而细腻透明,黑发浓而微卷。五官架构好似黄金比例般美妙。或许他不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但浑然于周身的俊朗和翩然,还有那双仿佛吸纳了全宇宙星光的眼睛,使这个琳琅男子最为出挑。美,以夺人魂为最高,夺人心其次,夺人眼则为初。他可夺人魂。
我叹了口气,再叹了口气。
看门人正在开前门,海粟趁机退后几步,与我并排。
“你叹什么气?”他问。
叹什么气?叹什么气也是因为你!我没好气。想想看,我一直想怎么帮他,甚至打算带他一起逃出去。可这张脸,人见人难忘。怎么办?
“好端端的,你怎么长成这样?”我丢给他白眼,“看看我,看看我。”
他被我搞糊涂了,却乖乖听话盯着我看。
“怎样?”我说。
“还不错。”他不敢说实话。乌青的眼睛里暴着血丝,嘴角两边都裂开了,还有残血留痕,脖子上有淤青,手臂好几处破了皮,膝盖更紫了一大片。除了头发乌黑丝滑,简直可以说起丑无比。
“还不错?”此时此刻我对自己天生普通的脸感激非常,“是非常好。”
他没想到我这么自恋,更加点头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