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奉确实对我很好,这也是之前我愿意死耗着的原因,没有人不贪恋温柔,哪怕那其实是假的。
“咔擦!”
我手一滑,指甲钳直接撩下一大块皮肉,大脚拇指忽然涌出一团红艳艳的血。
我面无表情推了他一把,道,“破了,给我找张纸巾。”
脚上的伤口有点大,很快便顺着脚掌边缘往下流,沁得整只脚都变得鲜红,让人有点恶心。
周琦偏过头看了眼我脚上的情形,本来要抱怨的话顿时都忘了,连忙丢下手中的游戏,去一旁扯了一大把纸巾递过来
“操,老子不过是随便槽一下而已,至于吗?”
他叫我先掐住脚掌前面的位置止血,几张纸巾下去好歹没有之前流得那么汹涌了。
我忽然想到,从前我还年轻的时候,周围人都说我很优秀,虽然家里人对我没多少感情,但在学校和社会里总是能收到许多好意。
大抵是有一张好脸,又是男的,别人不自觉便带了几分包容和耐心。
这一点我已经在前三十年里充分体验到了。
年轻的时候有点脾气叫个性,如今还这样便叫阴阳怪气尖酸刻薄。
没人会喜欢这样的男人。
周琦的担心不无道理,我辞去了学校的工作,身上又没有积蓄,向黎奉再次低头简直轻而易举,只是这一次也许不是爱情,是现实而已。
脚应该很痛,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忽然觉得自己此刻的行为有点像是在和家长闹情绪的小孩,再怎么脾气别扭最后也不得不屈服。
我可以和白清在一起吗?
我之前以为可以的,但是现在却开始犹豫起来。
。
半夜窗外忽然下起了雨,周琦在隔壁已经睡着了,我却像是心中藏了只猫一样,怎么也无法闭上眼睛,翻来覆去滚了好几遍,最后干脆起床。
我独自出了门,在公寓门前等了好久才终于才看见一辆出租车,细雨斜织,空气冷得令人发寒。
司机问我要去哪里,我钻进车里报了白清那晚带我去的地址。
他说不定已经睡下了,我只是去看一眼而已,并不多做什么。
我假装说服我自己,其实我知道这不过是个掩饰罢了,心中不可抑制地暗暗雀跃着,连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在开心些什么。
脚有些痛,可能发炎了,我应该再等一等的,但觉得今晚如果不立马确定,就好像缺了什么似的,始终坐立难安。
夏季的雨夜温度有些低,我在给白清打电话前笑了笑,不知道那个人待会儿看见我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