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是个混账。”朝兮平铺直叙,“我图过他色,亏得是没得手,后来他娶亲了,再后来我们结了仇,再再后来,他就死了。”
朝兮讲故事,还是一贯的简洁明了,甚至连人物名字背景都省略了,留下了无数空间可供遐想。
而黑瞎子善于抓住重点:朝兮说的是“娶亲”,说明那人是个男的,所以……
朝兮并没觉得有什么可避讳的,他从不隐瞒自己会喜欢男人这件事,因而他完全没意识到黑瞎子的出神,继续说了下去。
“第二个……乖巧懂事,可惜走错了路,一别多年,再见面的时候,也死了。”
黑瞎子唇边的笑容冻结片刻,他有种直觉,符合“分离多年再见死别”这个形容的,似乎只有陈皮阿四。但是……陈皮阿四和“乖巧懂事贤惠”这几个字挨边儿么?
朝兮并没在“第二个”上过多停留,就好像这一位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说过便过。
他又道:“第三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点良心但不多。我落难的时候,受他照拂才没疯,索性就没杀他,这会儿应该混得不错,一时死不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他了。”
“还有……”
“还有啊?”
黑瞎子感觉今夜越发睡不着了。
明明问的人是他,最后生闷气的还是他。
他打断朝兮的话,问:“朝爷,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怎么好像来者不拒似的……”
“谁说的?”朝兮狠狠赏了他一个爆栗,一本正经:“我喜欢模样俊俏的,还要身材好的,能以一当十,啊不,最好是能当百的……”
“朝爷,我怎么听着……你好像只喜欢你自己呢?”
黑瞎子思忖着说出心中疑惑,本是试探的玩笑,却不想得到了朝爷的一个点头。
“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喜欢我,所以我也喜欢我自己,有什么不对么?”
朝兮正了正脖颈,仰望着夜空中疏星淡月、风来云走,像是有了困意般打了个呵欠,语气清淡:“那些人看起来好像钟情于我,实则心头各有所重,何曾是只有我一个?然而归根结底,我也不曾全心待人,反正都是死生不见的了,就算扯平吧。”
黑瞎子默默听着,这会儿方才释然——怪他不够了解谢朝兮为人了。
朝兮从来洒脱飘逸,放下得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可也因此,他很难全然对一人动心钟情,甚至这种类型的“感情”,在他心中根本占据不了太多的位置。
不知这算幸运,还是悲哀。
黑瞎子暗暗地想:或许,刨去个人情感,他应该去嫉妒张起灵?毕竟朝兮口口声声最喜欢自己,实则却像是将张起灵看得远比身家性命更重。
他张了张嘴,但朝兮没给他继续问话的机会,便不知何时闭了眼,呼吸均匀而绵长,已是梦会周公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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