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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第1页)

挥手:“老师再见!”她飞奔出教室,耳尖通红,似乎也被自己突如其来的勇气震撼。被肯定无疑令人愉悦,终于结束忙碌的一天,裘锦程伸个懒腰,踏进办公室。庄纶正捧着手机回消息,余光瞥见裘锦程走进来,他放下手机,说:“晚饭吃食堂还是回去做?”“不吃食堂,腻了。”裘锦程把自己甩进座椅,仰面朝天,盯着天花板喃喃,“真是奇了怪了。”“怎么?”庄纶问。“我以前跟你说过,高考那阵子我也不知道填什么,选教育学纯粹为了应付我爸。”裘锦程说,“越上我越觉得没意思,但又不知道学什么有意思,一路读到毕业。”“我始终没觉得我适合当老师,结果今天学生夸我教得好。”裘锦程说。“我以前问你毕业后想做什么,你说做一个流浪诗人。”庄纶说,“在我眼里,你不应该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行业,你应该是自由的。”“不上班喝西北风啊。”裘锦程说,“不是每个人都像你家有十几套房。”“我现在一穷二白。”庄纶说,“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你不必考虑自己适不适合当老师,你尽力去做就很好了。”裘锦程望着天花板,久久不语,压在胸膛沉郁的乌云消散些许,透出纤细温暖的灿金色光芒。庄纶回来了,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作者有话说:明天入v三更。那些过去的小事裘栋梁加班,裘锦程和庄纶便选择坐地铁。下班时刻人潮拥挤,幸而仅有两站路,尚能忍受。庄纶问:“你晚饭吃什么?”“没想好。”裘锦程说。“要不要来我家吃?”庄纶问,“我买的新鲜带鱼,煎一下很好吃。”“不了,我去吃碗拉面凑合一顿。”裘锦程肠胃空空,却提不起食欲,兴许是忙碌一整天,脑细胞消耗殆尽,他神情恹恹,仿佛顶着一蓬阴郁的蘑菇。“哪家拉面,好吃吗?”庄纶问。“还可以。”许是庄纶的形象在裘锦程心里有所改观,他不像前些日子那样排斥庄纶的死缠烂打,“你尝尝吗,我请客。”“好的。”庄纶不假思索地答应,唯恐晚一秒裘锦程清醒过来收回邀约。【陈塘庄站到了】车厢门“滴滴滴”地打开,裘锦程跟随人群向出口走去,感觉衣摆被扽了一下,他回头,庄纶克制地捏住他的一小片衣角,笑着说:“人太多,别把我们挤散了。”这句似曾相识的话语宛如一把钥匙,将掩埋于心脏深处、被负面情绪封锁的铁箱拧开一道缝隙。他们初见那年,裘锦程大三,庄纶大二,犹记得十一放假,两人约好乘坐京津城际去天安门游玩。事实证明十一去北京不是英明的选择,城际列车停靠北京南站,刚下车的两个男大学生就被摩肩擦踵的客流量震惊在原地,迟迟不敢挪动脚步。裘锦程自告奋勇走在前面开道,庄纶紧随其后,主动捉住裘锦程的手腕,说:“学长,人太多,别把我们挤散了。”天安门广场壮观宏伟,故宫庄严肃穆,令裘锦程印象最深刻的,是庄纶以人多为借口牵了他一整天的手。裘锦程有些后悔邀请庄纶一块儿吃饭,他以为自己永远想不起曾经那些朦胧美好的片段,面对庄纶,他只需要记得廖家贵的面目可憎、庄纶的摇摆不定和自己的失望落寞,仿佛这样,他便能说服自己走出那段失败的感情。

当怨恨减少一点,仅仅是指尖大小的一点,堆放爱意的黑盒子便奋力挣开一条细缝,放出几段引人遐想的回忆,惹得裘锦程心浮气躁,烦不胜烦。“锦程哥,你有推荐吗?”庄纶捧着菜单,自上而下浏览,“要不要烤串?我好久没吃烧烤了。”“烤串有辣椒。”裘锦程说。“我要一碗清汤拉面,烤串辣的话我用汤蘸一蘸。”庄纶说。“老板,两碗拉面六个羊肉串,两瓶豆奶。”裘锦程掏出手机,“多少钱?”“五十二。”老板说。裘锦程扫码支付,一转身,庄纶坐在靠窗的位置向他挥手:“这里。”窗外夕阳西沉,霞光为云朵涂上一层金边。裘锦程拉开椅子坐下,右手支着下巴,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来来往往。庄纶的目光停在裘锦程倦怠的眉眼,他仔细且贪婪地打量,从胸腔中层叠繁复的苦涩里品出一点陌生的甜,对他来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好得有些不真实。裘锦程开口请他吃饭。他们面对面坐在同一张餐桌。裘锦程允许他扯着衣摆走了一路,虽然没有牵到手,但已经是长足的进步。今天是个顶顶好的日子。“你傻笑什么。”裘锦程短暂地放空了一会儿,庄纶灼灼的视线将他飘忽不定的思绪拉回现实,他定睛一看,庄纶的嘴角快咧到耳根,周身莫名多了些粉色泡泡。“我们以后上下班都可以挤地铁吗?”庄纶问,“路上太堵了,坐车太慢。”“所以就让我爸一个人堵在路上?”裘锦程说。庄纶愣住,结结巴巴地解释:“不、不是,我就是想……”他只是想多亲近裘锦程一点。“虽然我也很想把老头一个人扔路上,但他现在是我老板,多少给点面子。”裘锦程说,“不过下周确实要坐地铁,我爸他去南京出差。”“哦哦好。”庄纶赶忙点头,他没有询问裘锦程会不会等他一起坐地铁,每天早晨一睁眼他就会打开大门边洗漱边聆听楼道里的动静,绝不会错过裘锦程的行踪。两碗热腾腾的牛肉拉面端上桌,金属盘中放着一把喷香的羊肉串。桌边靠墙放置着辣椒和醋的调料罐。裘锦程掀开盖子,舀一勺辣椒铺在拉面汤里,搅合拌匀。他夹起一筷子面条,悬置半空,轻轻吹凉。他是天生的猫舌头,吃不了滚烫的食物,每次与庄纶吃饭,得等十几分钟才下筷子,庄纶从未抱怨过,耐心地等到食物放凉后与裘锦程一起吃。现在也一样。庄纶问服务员要了一个小碗和一个汤匙,拿过裘锦程的筷子,将他碗里的面条夹一部分到小碗中,又舀了一些汤水,递给裘锦程:“你尝尝还烫吗?”被悉心照料的裘锦程感觉自己像个笨拙的孩子,他接过小碗,垂着眼吹一吹面条和汤水,用筷子扒一小口,说:“不烫。”“面泡久了不好吃。”庄纶说。“谢谢。”裘锦程专注地吃面条,几乎把脸埋进碗里。这感觉很奇妙,窝心又难为情。他们曾是最亲密的人,亦是他斩钉截铁认为最不契合的人,偏偏这个矫情又小心眼的家伙,记得他的种种习惯。真要命。吃完小碗里的面,大碗里的面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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