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我叫了一部计程车,来到前男友所在的那个地方。
如果说一个人失去了自由,已经有两千多个日子,你觉得他犯了什麽罪?
十年前我跟他在一起时,他是一个天资聪颖、又高又白的好学生;家裡有钱、要把他培养成一个十足的成功人士。
我们从国三交往到大一,因为我们双方家长反对我们这麽早就交往,他在感情、功课跟种种压力之下,终于精神崩溃了,最后他被送到这家疗养院来。
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的初恋。我真正将第一次献上的男人。
那是一家在台北近郊山上精神疗养院。
我本来只要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与调养,或许半年就出来了吧?
没想到已经迈入第个年头了。
老样子,我们在会客室见面。
“我被关了年,我到底犯了什麽罪,可以把我关这麽久?”他问。
每次我去看他,都必须求他家人问我能不能去看他。有时候运气好,他家人会同意我去,但大部分的时候我会被拒绝。
他们认为,我是他们儿子变疯子的罪魁祸。
为了我能够继续到医院看他,我只能想办法哀求、恳求。
他们也知道,我一年不过去探访一两次而已,对他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事,我可能是家人、医院以外唯一会跟他联繫的人吧?所以偶尔还是会让我去。
“没关係,小淇,等我出来,我一定会娶妳。”他信誓旦旦地对我说。
我努力地给他一个笑脸,让泪水看起来不是痛苦的。
我们结束了短暂的会客时间,我来到疗养院门口,打电话叫计程车下山。
一个男人也在大门口,电见我在等车,便走过来跟我搭讪。
“小姐,来看谁呢?”他问。
“前男友。”我说。
“嗷…前男友啊,”他出若有所思的声音:“怎麽,不跟他家人一起来呢?”
“他们家人,对我并不是很友善。他们不太愿意让我来。”
那男人点点头:“嗯,要会客必须经过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没办法的。”
“嗯。”
“除非,有别的方法可以不用经过他们同意就进去吧?”
这句话让我吓了一跳。不过,一个陌生男子说这种奇怪的话,让我自觉地有了警戒心。
一辆计程车到了,看来不是我叫的。
那男人从口袋裡拿出一张名片,“这样,如果你有兴趣,就找我吧。”
他上车走了,看着他的车子远去,我这才拿起手中的名片来仔细研究。
是一张很正常的名片。
“心理谘商师洪文龙”
下面有联络方式,eai、电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