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宾馆房间内,林宇正在整理自己的东西。
这个时代就要暴走了,谁能抢占先机才能走得更远,林宇今天就要去做一件大事,如果他能成功,那么他将会脱胎换骨,大大增强他自己的战斗力。
那样,他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在宾馆住不是长久之计,也快没钱了,等过了今天,就去弄钱,等弄到钱以后,找个地方建庇护所,以后那里就是我的生存基地了。”
将自己要用的东西收拾好,林宇又掀开一个刀匣。
拿起,抽出。
噌的一声刀鸣响,只见一把通体散发着冷冽寒芒的唐刀出现在了林宇的面前。
修长的刀身结合了人力力学结构,可以和人体完美地嵌合在一起,发挥出唐刀的最大威力;纤薄却锋利的刀锋,由碳钠钢打造,无往不利,无坚不摧,可以轻松撕裂肉体,充分展示出血腥暴力美学的真谛。
这唐刀可是能够杀戮的真家伙,比那些只能用来当装饰品的绣花枕头不知强了多少倍,你才是男人的浪漫。
林宇手持唐刀,做了劈、砍、斩、刺、拨、撩、挡等刀法基础招式,可惜,以林宇目前的身体素质,无法做到行云流水,只能勉强算顺畅。
仔细端详着唐刀,手指轻轻抚过冰凉的刀身,林宇看着反射着那虚像的唐刀,脸上尽是满意之色。
有了锋利的唐刀作为进攻手段,林宇有信心能斩杀敌人。
“不过进攻手段有了,防御也得跟上。”
林宇又拿出来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看着有些特别,浑身迷彩色,比普通衣服更加厚实,似乎专门用于野外动用的。
林宇摸了一下,感受着那坚韧的质感,林宇不禁点了点头,他穿上感受了一下。
看着镜子中穿着厚实的自己,林宇做了一些用刀的劈砍动作,感到还可以,不会感到束缚,而且有了这身厚衣服防御,他就可以抵挡住一些轻度的伤害,增大容错率。
“这身衣服不错,看来没买亏。”
光是有武器还不够,林宇特地去了一趟户外物品专卖店,买了一身结实可靠的衣服和一些能用得到的户外物品,可以说是做足了准备。
进攻有唐刀,防御有专门的衣服,攻防兼备,结合有度,林宇对未来的应付突发事件就更有信心了。
现在的他毫不夸张地说,一个人可以打十个。
也许,到这里有些人就要问了,林宇现在还是一个普通人,作者也还没有给他开外挂,为什么可以打十个,难道是把自己当成米国队长了?
其实,要真打十个人,哪怕是林宇再能打,他也不是对手,但是,他也不需要这样动手,他只需要宰了其中一个,就能吓跑八个,吓傻一个。
这样,不就可以打十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