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喜欢
赌场经理带着人到了,开着车来的。按常安说的方位,找到饭店旁边一个放着石墩子和篓子的巷口,掏到了几乎被夜色吞没的这两人。
去的时候,小姑娘和宋定同时抬起头,望着他们这帮人的眼亮晶晶。
宋定被人架上了车,经理不知道要不要带上常安,正要问一问宋定的意思,结果小姑娘自己走了,因为两分钟前她就问过:我可以跟你去吗?
而宋定躺在车里,忽视她眼中溢满的期望和着急,选择了闭起眼,不行,你回家去。他拉拉她沾血的手,手指温凉。熟悉的黏腻和混乱的血腥都不属于她,他握握她地手便松开:弄脏了。。。。。。记得把手洗干净再回家。
常安自己下了车离开。走出十几米,有个男人小跑跟了上来,挠了挠头:他说要我送你回家,路上怕不安全。常安看见他衣袋里鼓鼓的枪,默了一瞬颔首。
她在一条浅水溪边蹲着洗了手,毛衣还在宋定那,大衣外套上也沾到许多,她想了想,干脆把大衣扔了,就穿着一身校服。
那人并不多话,就一路上静静跟着,是个老实稳重的。只是看她冷得发抖,摇了摇头。
回了家没看见人,她暗自庆幸着,蹑手蹑脚上楼去躲,身后忽然响起话来:上哪去了,这么晚回来?!
常安吓了一跳。
她不敢转身:和同学吃饭。
查妈看她穿着校服,以为衣服提前脱掉了,想帮她收拾。去大厅找了一圈也找不到,一问自家小姐,答案匪夷所思。
走在路上,一辆汽车开过来,地上的水花全溅到我身上,衣服全脏了又湿又臭,我受不了就扔掉了。常安低着头认错的模样,我知道这样不好,我就是一时冲动。。。。。她的手背在身后。
这幅模样倒让查妈舍不得训斥,只是忍不住多说几句,。。。。。。你带回来洗不就行了吗?你以前衣服总弄得那么脏,都带回来给我洗,也没扔掉过啊。。。。。。
不要。她忽然皱皱眉。
查妈。。。。。。。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
常安一回到自己屋子,刚关上门,眼泪就下来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今晚发生的意外,还有宋定受伤后牵着她的手说的那一句:我不能去医院。
她想想,就心疼。
常安自觉是个很淡漠的人,除了陪伴自己长大的亲人和真心相待的朋友以外,她很少关心别人的生活,对其他人的生死可以无动于衷。
过去的十七年中,她都不觉得异性有什么吸引力,她更喜欢女孩,女孩会撒娇,爱吃零食,爱干净,善良乖巧。
但是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确对宋定产生了男女之情。
她喜欢他。
半个月过去。
街上热闹起来,鞭炮声也不断,电影院前的小窗口陆陆续续排起长队买票,常安从图书馆走路回来,好巧看见了熟人。
戴进余笙两人不远不近地走着说话,戴进先看见她:常同学?他正大光明的,倒是一旁的余笙有些窘迫,微低着头,拉拉她牵着的一个小女孩的手:这就是茗槿,我家教的那个小姑娘。
姐姐好。小姑娘软糯糯喊。
茗槿好啊,我叫常安。
她和她握握手,语气软和,眼睛看着小娃娃心里却在想:两人和好了?毕竟之前在学校那几回,她连话都不要和他多说,一见他就生气,看都不想看到他。
回去地路上经过福来春面食店,常安脚步缓了缓,想到宋定,那件事过去大半个月了,他刀伤到底如何?离自己的生日也才剩三天了。
她找到半个月前打电话的那家赌场,他们生意很好,前台走过来问她有什么事。瞧着她这样的女学生不像是来赌博的,服务生脸上堆笑。毕竟人逢喜事精神爽,过年了就要喜气洋洋的。再者姑娘虽小,贵养出来的大方仪态骗不了人。
我找一个叫宋定的人,我叫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