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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第1页)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比莫干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名虎豹骑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比莫干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比莫干,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可是屠城令……”“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比莫干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蛮荒历史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一个悲哀的年代。英雄们还未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北陆瀚州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的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以铁桶的形状拱卫着神圣的帝王之都。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区区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捍卫了大君的尊严。而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赢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东陆密使一“阿摩敕,看见了什么?”“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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