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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厮送海棠回王府,林臻自己来到远大赌场。
还没进门,就看到芦德豪和胖子站在街对面闲聊,旁边二十名亲卫像恶霸似的占领了茶摊,一人一碗茶,吓得店老板都不敢出来见人。
芦德豪对胖子的审美表示不满:“要我说还是燕来楼的老鸨子更有风韵,那小脚~啧啧啧,简直是人间极品啊!”
胖子说道:“你要说她脚好看胖爷不反驳,但你堂堂国公之子总去给妓女舔脚丫子怕是不妥吧?你也不嫌臭?”
“你懂个屁,只要长得好看就不臭!而且人家的小脚确实鲜嫩,听说是天天泡在栀子花里泡出来的,嘬上一口,咸滋滋的,甚是美味!”
“你爹知道还不打死你!”
“嗐。”芦德豪无所谓地摆摆手:“我爹一门心思都在我大哥身上,才没功夫管我呢。再说了,勾栏听曲自古以来就是风流雅事,有什么好生气的。”
林臻听着两人的对话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一个是国公之子,一个是上将军家的独苗,当街污言秽语,男女苟且。
实在太跌份了。
如果不是为了装纨绔,林臻都想跟他们俩绝交了。
“行了行了,你俩除了女人就不能聊点有营养的?”
两人异口同声地喊道:“大哥!”
林臻点点头。
“嗯,派十个人堵住前门后门,其余人跟我进去,随便玩!”
芦德豪兴奋地直蹦跶。
他零花钱太少,又没有自己的产业,所以赌场他是很少去的。
这次林臻买单,暂且不管真假,先好好过过瘾再说。
众人往里面走,林臻对胖子说道:“胖子,等会儿进去了看我眼色行事!”
“明白!”
以前林臻只要说:看我眼色行事。
那就是去闹事,打架!
而作为林臻的首席狗腿子,胖子已经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了。
他才不管是谁的场子呢,只要林臻一声令下,就算是天王老子也照踢不误。
见一队穿着铠甲的亲卫护送三个年轻人过来,门口招揽生意的美女都快笑开花了,连连摆弄手绢。
“哎呦喂~世子,胖爷,芦小官爷,您快里面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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