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两人症状相同,均是目光发红地瞪大双眼,死前身体被咬的腿部和腹部都腐烂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伤口。
这种腐烂不是尸体放久的腐烂,而是尸体其他地方的皮肤都很正常,只有伤口那里是青黑色的腐肉!
从这一点来看,墨纣可以确定这不是普通事件。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监控时间仅仅是四个小时前!
事实上,吃瓜群分享瓜的速度再快,也需要一段时间。
要和亲友先装逼吧,然后要吐槽一阵子等后续吧,等分享过来怎么说也得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了。
如果不是人为,那么所谓的狂犬病完全是让受害者在短时间内死亡并出现这种异常腐烂。
加上还有一只会说话的猫,墨纣想不出去一趟都不行了。
“骨头,换衣服,带上工具箱和行李箱。”
“好的!”
院子传来骨头的声音,片刻后他就裹得严严实实,戴着假发和墨镜口罩,拿着两个箱子出现在客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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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骨头才又激动又好奇地询问:
“纣王,我们这是要去哪?”
在他看来,跟着墨纣出去是一种信任的表现。
墨纣打量了骨头的穿着,发现没有露馅后才点了点头:
“柳雅县,那里可能有两个有趣的东西。”
好在柳雅县离他这里不算远,驱车大概三个小时能到达。
带着骨头上车后,墨纣突然觉得哪里不对,转头问道:
“骨头,会开车吗?”
“老板您高看我了,我要是会开车也不至于流浪啊。”
骨头没忘在外面要叫老板。
“哦。”
墨纣猛地踩了脚油门,把后排的骨头晃得咔擦响,这才减速行驶起来。
“回来之后,一天之内学会开车。”
“是,老板!”
“行了,你也别愣着,拿着我手机,找到屏幕群里十五分钟前的聊天记录,开始给我一条一条读,不要读昵称。”
“哦哦,好”
“这人能死这么快?肯定假的吧。
狂犬病这么厉害,我要不要再去打两针。
谁家狗啊得赔死了。
这狗力气有点太大了吧,普通犬体型扑倒一个路人壮汉?这老哥胳膊上肌肉一看就是练过的!
所以说死肌肉不如活肌肉嘛(狗头)
是是是,可怜老太一大把年纪,干了一辈子活的活肌肉没干过变异疯狗。
楼上的地狱笑话有点过分了。
烂梗小鬼能不能滚。
妈的半夜扣我赛博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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