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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忽必烈行宫(第1页)

京兆府,古都长安是也。

是汉隋唐三朝都城所在地。

宋朝立国后,把国都放在中原之地,古都再也没有成为都城,然而作为八百里秦川的核心,依然倍受重视,城高垣厚,坚不可摧。

龙首原,位于京兆府北侧,是京兆府地势最高处。

唐朝帝国中枢大明宫,就建于龙首原最高的龙首处,大唐帝国灭国无数,打造出梦幻般的王朝,其辉煌在千年后,依然为我们传颂,其政令军令多从大明宫发出。

然而,大明宫在唐末焚于战火。

忽必烈受封关中后,在龙首原上的龙首处建了一座行宫,其规制自然是远远不能与唐朝的大明宫相比,然有上百间房屋,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奢华气十足。

行宫大门口。

冯京和焦度顶盔贯甲,背弓负箭,腰挎弯刀,挂着箭壶,胸口别着环刀,武装到牙齿,站在门口值守,站得笔直,精神抖擞。

炎炎夏风拂来,让人生出窒息感,如同被放在蒸笼里蒸似的。

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汇聚在下巴上,滴在地上,摔成八瓣。

冯京鼻子抽动,一股喷香的烤羊肉味钻进鼻孔,馋得他直吞口水,在心里嘀咕:“这是不把人当人,是吧?我在这里遭罪,你们竟然大吃大喝。”

焦度也是如此想的,却是严格执行了军纪,没有出声说话。

行宫大殿中。

正中是忽必烈宝座,以纯金铸成,覆以黄虎皮,奢华富贵,又威猛霸气,好不威风。

宝座前一张镶金嵌玉金丝楠木方桌,金碧辉煌。上面放着一个巨型银盘,银盘里放着金刀银叉。

地上有不少银盘,里面放着不少冰块,整个大殿里冰凉爽透,如同开着空调,好不舒适。

许赟穿着薄衫,坐在宝座上,头朝后靠,后脑勺蹭蹭虎皮,柔软的虎皮好生舒服,眼睛眯着,打起了瞌睡。

“哥哥,羊肉好了。”孟继堂和黄元鹏抬着一只烤全羊,快步过来,放到银盘里,热气腾腾,香气扑鼻,勾得人食指大动。

许赟睁开眼,咂巴咂巴嘴唇,身子朝前倾,抓起一柄金刀,在羊腿上一割,割下一块外焦里嫩的腿肉,塞进嘴里,鲜嫩可口,很是好吃,咀嚼一阵,吞了下去。

非常舒坦,就是有点热。

端起一旁的冰镇马奶子,美美的喝上一口,一股冰凉浸透全身,舒坦极了。

“这么热的天气里,喝着冰镇马奶子,人生乐事也。”许赟只觉给个神仙也不换。

孟继堂横过袖子,抹一把额头上的热汗,这是烤羊肉给熏出来的热汗,端起冰镇马奶子,一口干了,只觉浑身凉透了,爽得飞起:“还是哥哥会找地儿,竟然在忽必烈鞑子的行宫里享受,多不好意思。”

抓起金刀,割下一大块羊肉,塞进嘴里,咀嚼起来:“香,鲜,嫩,不愧是忽必烈鞑子行宫的羊肉,太好吃了。”

黄元鹏先是擦干净热汗,再喝冰镇马奶子,然后割肉而食,嘴里却是赞不绝口:“我就没吃过如此好吃的羊肉,真是太美味了。嘶……我的舌头。”

捂着腮帮子叫疼。

何贤成他们围上来,大吃大喝,冰镇马奶子就着现烤的新鲜羊肉,美滋滋。

吃喝一阵,何贤成激赏无比:“哥哥当初说京兆府是唯一能让我们活命的地方,我还不信,目今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孟继堂重重颔首:“可不是嘛。合掌文章难做,哥哥真做成了。”

黄元鹏如同做梦般:“这次依然是灯下黑,然我们不是躲在京兆府城里,而是躲在忽必烈这鞑子的行宫里,美美的享受。吃忽必烈的美食,喝忽必烈的美酒,睡忽必烈的床,妙不可言。”

何贤成眼睛放光:“可惜,没有忽必烈的女人。若是有,我愿意效劳,帮忽必烈劳累。”

孟继堂立时狠嗥起来:“对对对,我们睡的床上都是铺着金银的,就差个女人了。”

黄元鹏笑得张狂:“哈哈。若是有忽必烈的女人,也是我先享用,你说甚呢。”

孟继堂不乐意了:“肯定是我先享用。”

黄元鹏寸步不让:“是我先享用。”

两人争论先后,吵得不可开交。

许赟手中金刀在银盘上一敲,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美妙悦耳:“争甚争?你们把我放在哪里?”

“对对对,定是哥哥先享用。”

“必须是哥哥先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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