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不是十七八岁的花季小女生了,可听到这样的话,心里依然会有点小澎湃的感觉。
云歌觉得,何凌霄正经的时候,笑容也是极具魅力的。
以前她觉得世清是她见过的笑得最好看的人,但现在她明白了,因为世清喜欢她,所以他看见她的时候永远是心情最好的时候旒。
而现在,何凌霄亦是。
对于他的话,云歌没有接什么,因为长路漫漫,她并不知道日后还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她所需要的平静的生活,会因为何凌霄的重新介入而变了样吗哦?
放不放开,不是嘴上说了算的。
两个俊男靓女,手牵手走在大街上本来就够显眼了,回头率是百分百,再加上两个人都是伤员,身上包着绷带,变成了百分之两百——就是看一次不相信,回头看两次才确信:咦?共患难啊这是?
云歌其实不严重,但脖子和左手的伤为了避免感染细菌,在完全好之前,医生建议还是先包着。
左手的划伤说深不深,说浅也不浅,那把匕首很锋利,开了个口子,需要些日子愈合。
脖子倒只是很浅的一道,出了点血。
但真的挺险的,何凌霄想想都后怕,如果当时他再晚到几秒,怕是要割破她的大动脉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好难受……”云歌动了动脖子道,“痒痒的……”
脖子上有东西,总怪怪的。
“好啊,那我帮你拆掉——”何凌霄坏笑着。
云歌一把护住,“不行!”
手上的纱布她想拆,但何凌霄不让,他听医生的,医生说不可以,他就不同意。
但脖子上的纱布是何凌霄要拆掉,而云歌不让。
这个混蛋昨晚特别爱吻她的伤口,在她的伤口周围种满了小草莓,难道她要带着这种吻痕走在大街上,告诉全世界他们昨晚才大战过??
那新鲜了,回头率一定高升到百分之三百了!
估计还得把他们围起来当珍稀动物围观。
当然,何凌霄也是开玩笑,那里的印痕他可喜欢了,只许他一人看,被别的男人看一眼,他都觉得是亵渎!
云歌的视线落在他们牵在一起的手上,“可以放开吧?好烫,我又跑不了。”
“不放,被别人牵走了我不是太亏了?”
“……虽然这里人是挺多的,但还不至于有人牵我就跟他走吧?彤彤都知道不能跟陌生叔叔走,我难道比彤彤还差劲?我弱智么我……”
简直是侮辱她的智商!
“总之就是不放。”何凌霄那气势还真如刚出医院时说的话:不会再放开了!
难不成他准备牵一整天?
云歌无语地举起了他们的手在中间,“都出汗了,放开一会儿好吗?”
摇头:“不好。”
“放心吧凌霄宝宝,我不跑,也不会把你丢在这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不会有怪阿姨把你诱-拐走的,我发誓,绝对不离开你半步,好吧?”
他简直就像被抛弃过的小孩子,怕再次被丢下而担心着。
何凌霄还是不肯,满脸的不开心,云歌踮起脚,用另一只手轻拍他的脑袋说,“好了……乖啊,这孩子,怎么这么没有安全感呢?何太太曾经把你丢在大街上过么?”
“咔嚓!”闪光灯一闪。
惊得两人回过了头。
狗仔?
不对,他们俩又不是什么大明星。
排在他们身后的一个女孩子冲他们吐了吐舌头,嘀咕着,“忘了关声音和闪光了……”
像个高中生,最多是大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