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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众皇帝见他神情有异,忙凑头过去,定睛细看,便见白绢上只写了两行字:

驸马,公主已被杖毙。

从她身上掉下来一块玉佩,是您找了十年的那块。

“……”高祖:“?????”

“……”众皇帝:“?????”

高祖:“公主已被杖毙?”

嬴政:“还是被驸马杖毙的?”

刘彻:“驸马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想跟全家人一起解脱吗?”

李世民:“敢杖毙我爱女,祖坟都给他刨了!”

朱元璋:“别这样,太残忍了,心平气和的剥掉他的皮不好吗。”

第4章驸马,公主已被杖毙

高祖满头黑线的对着那行字看了会儿,忍不住道:“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话音刚落,他眼前视线猛地一花,恍惚过后回过神来,便见自己身处内廷之中,雕梁画栋,玉宇琼楼,几个严妆宫人垂手侍立一侧,沉默如几尊泥塑。

地砖上有破碎的瓷片和洒落的茶水,几名内侍半蹲在地上收拾,旁边守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内侍守着,见他睁眼,忙近前一步,毕恭毕敬道:“临近午时,陛下往何处去用膳?在太极殿,还是往贵妃娘娘所在的甘露殿?”

太极殿,甘露殿,名字都颇不俗,却不是朕的河清殿。

高祖料想自己此刻已经进入到那方不怎么聪明的世界之中,眼底异色一闪即逝,却不做声,摆手示意那内侍退下,以手支颐,撑住了额头。

这是个史书上不曾记载过的朝代,国号为安。

而他现在就是大安朝的开国之君,栾正焕。

此人乡野出身,祖上曾经做过屠夫,因前朝暴政,苛捐杂税甚多,难以为生,父母过世之后,便落草当了山寇,很是招揽了一些人手,再后来被节度使庞威招安,做了他麾下偏将。

栾正焕骁勇善战,粗中有细,人又讲义气,身边很快就汇集起一股力量,逐渐取代庞威,成为了这支队伍的领头人。

前朝末帝昏庸,为权臣毒杀,各方军阀顺势起兵,逐鹿天下,经过十年大乱之后,栾正焕扫平各方势力,登基为帝,改国号为安,年号永宁。

栾正焕武功出众,以一当百,虽说有借过庞威这股东风的势,但这天下终究是他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做不得假,可打天下跟坐天下是两回事,刀枪斧戟能逐鹿天下,却不能使人心归附,百姓顺服。

他自己也明白自己缺的是什么,所以登基之初便优待士人,广招清流名士来京,一是为了彰显自己求贤纳才之心,二来也是为了安抚百姓,以示兵祸已休,尽可以安居乐业。

这步棋倒是没什么错处,只是以高祖看来,栾正焕的做法却有些过犹不及。

他本就是个粗人武夫,硬跟那些名流名士融合在一起,倒像是陶瓷罐子跟邢窑白瓷摆在一起似的,怎么着都不伦不类。

又或许是因为自己没什么文化底蕴,所欲栾正焕对待这些饱读诗书的大儒名士,总有种微妙的低了一头的自卑感,身为天子,倒好像是要求着那群名士出仕似的。

这缺点只能说是因为出身和识见不足带来的,而另一个缺点,那就纯粹是男人好色的本性在作祟了。

栾正焕落草时娶妻苗氏,那时候正值兵荒马乱,苗家举家逃难,苗氏和弟弟则被继母趁机丢下了,一个十几岁的姑娘带着个六七岁的小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栾正焕给了他们俩一口饭吃,也给自己添了个媳妇。

苗氏的父亲在县衙里当班头,算是个不入品的小吏,家里边虽然没什么丫鬟仆役伺候,但好歹也是识几个字,人长得不算多好看,但起码五官周正。

栾正焕鼻直口方,堪称相貌堂堂,虽说是个土匪,但从来都是打劫贪官豪绅,也没用武力逼迫威胁人,品性在及格线以上。

都这种时候了,俩人谁也没嫌弃谁,叫山寨里边的兄弟们见证着拜了天地,做了夫妻。

以高祖的眼光来看,苗氏待栾正焕没的说,温柔贤淑,家里边的事情打理的井井有条,栾正焕兄弟们家里边也照顾的十分细致,即便是后来栾正焕成了一方枭雄,她也堪称是合格的主母。

但是男人有钱就变坏,发达了也一样,栾正焕今年三十七,苗氏比他小两岁,也三十五了。

本来就不算是什么美人,早年又饱经风霜,即便后来成了人上人擅加保养,看起来也是容颜憔悴,皱纹早生,宛如四十妇人。

栾正焕还没称帝的时候身边就纳了几个妾,有庞威送的,有底下人孝敬的,还有亲附他的势力送女儿过去以示忠心的,这时候相对来说倒是还好,妾侍们虽然不乏门第较高的,但栾正焕心里边有杆秤,知道谁主谁次,跟他一起打天下的兄弟们也都认苗氏这个大嫂。

但是在他称帝之后,后宫选秀添了人,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称霸一方时栾正焕身边的女人有富商送的,有属下进献的,门第高也高不到哪儿去,还有死了丈夫的寡妇被他收容,但称帝之后就不一样了。

出身簪缨世家的贵女,清流名门家的美人,甚至还有前朝的两位公主,搁从前从他身边经过都不会多看他一眼的、高高在上的女人都成了他的宫嫔、他的附属,栾正焕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主、贵女们,举止是那样的娴静,言谈是那样高雅,斟茶时露出一截手腕,凝白如玉,细滑如脂,苗氏这样小门小户出来、只粗略识得几个字的女人跟她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觉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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